在《曾文正公嘉言钞》中,有这样一个值得反复思忖的条款:
方今民穷财困,吾辈势不能别有噢咻生息之术,计惟力去害民之人,以听吾民之自孳自活而已。
以辩证唯物史观见之,可谓曾氏对晚清王朝颓败之势的明鉴,亦有其作为封建地主阶级代表人物对于镇压太平天国农民革命的心力所在。这是我们必须首先要加以清醒把握的。
如若脱开社会政治进步这个宏大叙事,单就成事方法而言,其辩证思维方式和辩证作为方法还是非常可资借鉴的,即是:不能解决“民穷财困”问题,那么就“力去害民之人”,亦即不能增益现有国计民生,那么就把现有国计民生中的弊害祛除掉,是为一种止损减害而增益。也就是说,不能增益则止损为上。这似乎是比较平常之思,却是极为睿智之为,是理智中的大智。
以一般做事来讲,“止损而增益”即是强调,既然不能做向更好了,那么,就将没有完做好的、做得不够的、有缺憾的做向完全、做充足、查漏补缺,如是,就是整体上的巨大增益。由此我们可以说,这一“嘉言钞”,就是曾文正公版本的“木桶原理”。能说不是吗?进而我们可以发现:大千世界存在与发展的大逻辑就是辩证法,只不过中外古今发现之人的表述语言、表达方式不同而已。
现实生活中的“止损而增益”之思维与作为是怎样的?是否存在“我就这样了”?是否存在“越捞陷得越深”?公司等组织机构真的下苦工夫、上真功夫贯彻实践“木桶原理”了?个人在人生途程中真的“避短而扬长”了?
在“止损而增益”上来一场扪心而求真吧!之后,再来一番扎实的“力去”!如此,曾氏“嘉言”才能化为自己的“佳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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