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间

作者: 油桃大人 | 来源:发表于2017-09-21 15:15 被阅读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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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眉清目秀,眼珠转起来时,智慧涌现,如天上地下之学问无不了解。他双手修长,尤其手指,被力量充斥,又由女性般的温柔包裹,即便是那种胡子拉碴却油头粉面的家伙,也会摸着自个儿的脸,称赞他一句。

    恩……一个好小伙子,风华正茂,又恰巧才气逼人,怀抱吉他,缓缓而歌,怕是没少看姑娘们红透的脸吧?我听着他唱歌。歌声如流水般清凉,缓缓抚摸在心上,透露着一股迷人的哀伤,弄得路过的人对他移不开眼,如痴如醉。这孩子让我想起王尔德笔下的那个成天蹲湖边、被自己美貌的倒影迷得神魂颠倒的少年——他们都如此令人沉醉,什么也不说,也无惊异之作为,却注定会成为无数幻想故事里的主角。

    他所唱的歌,于我而言,很是陌生。节奏明快,调子却有几分失意之伤。这突然袭来的哀愁让我深陷回忆,恍惚之间,我走向这风中的深情琴手。

    “请问这曲子是……?”我踌躇片刻,随即轻声询问。

    没有回答。他继续编造着自己的梦境,独自蹒跚于虚无之中。那被细长的眼睫毛保护着的明媚双眼,仿若有泪沾染,愈发引人爱怜,我的目光长久地停驻在他的面容上,耳朵旁唯有琴声弥漫,好像这世界上就只剩下了他。

    一曲终了,他方才缓缓抬头,淡眉轻扬,随即就是一笑。我愣了,张大嘴巴,想说的话卡在喉咙里,他可能察觉到了我的窘迫,便伸出手来,拍拍我的肩。直视我脸的眼,正闪烁柔和之光。我只觉得我的一切都在颤动——身体,心灵,还有什么灵魂之类的,都和受了惊的兔子一般,一个劲筛糠。

    “这是我作的曲子。”他说,“你没听过,正常。我刚刚踏足这个城市。”

    我知道我的一举一动,都在告诉他,我正为他清秀的长相和完美的才情拆掉我心里的墙。他的无名之曲和秀美脸庞渗入我的神志,我的想象正在构建一个崭新的、妙不可言的世界,而他端坐花丛之间,手执木琴,歌声传达天际。

    “那词呢,词也是你作的吗?”我的声音在发抖,我掩饰着,但无济于事。

    “我不喜欢作词。”他说,脸颊微红,头偏到一旁,“我唱歌的时候,想到什么就来什么,挺自由,艺术就应该自由。”

    艺术就应该自由!啊,这句话正中我心!多少年来,我灯下执笔,在白纸上挥霍,写下的文字虽不差,却少了美感。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也曾经焦躁至天明,但我的文章却一直蔫巴巴,无力绵软。日日月月过去,我煞费苦心,方才凝结成一句话。可是我手里出来的作品,却总是躺在灰尘布满的角落,无人问津,唯有无尽的耻笑与匆匆划过的一瞥,将我置于失落之中。

    或许,是我的严谨禁锢了文学本来的样子?我看着他,心里翻涌难息。

    他微拨琴弦,轻启唇齿,在我茫然失措之时,便咧了嘴:“我叫亦梨。”

    我们停驻在黄昏,停驻在人来人往之间,我们谈理想和最爱,述说于此社会追求真正的音乐和文学的困难程度。他反复地告诉我,给歌曲填词是没有必要的,此举多余、无聊又繁复,因为即使是纯音乐也能美如仙境。由琴声伴随,亦梨总能产生不同想象,流露出的文字,也是各不相同。

    “是呀,”我恍然大悟,嚷嚷起来,“我在写故事的时候,头脑中也弹奏着,不同的声响彼此辉映。”

    亦梨的眼瞳中,闪过讶异,他白嫩的脸颊上透露出狂热与惊喜,漂亮的手指开开合合。这种突然爆发、无法遏止的喜悦持续了好长时间,待稍稍冷静后,他说道:“或许你是个音乐天才,你的脑海中无休止地创作着歌曲。”

    “或许你是个文学天才。”我傻兮兮地冲他笑,回应道:“你总能瞬间蹦哒出一些句子。”

    闻言,亦梨垂下眼,阴影笼罩在他俊俏的脸蛋上,刚才的喜悦如此鲜活,眨眼间便被哀伤之火焚为灰烬。他犹豫了,那种失落感挥之不去,恒久地停留在他的表情上。

    “怎么了?”我问。

    “我所追求的是音乐!可是人人都说我写的故事精彩!那些不过是我胡思乱想的结果罢了,和小孩子的信笔涂鸦别无二致。”

    我颇为感兴趣地盯着他。亦梨即使是着起急来也如此可爱——他细嫩的额头因烦恼折起褶皱,漂亮的大眼睛眯成小缝,周身充满才气又带着漂泊者的落魄,若是叫别的女孩子看见,准会两眼放光地叫他的名字。

    “那你都写了什么故事呢?”

    亦梨咬了咬嘴唇,抱紧了吉他,“比如,被家族遗弃的少年为了向父母证明自己,成为了有钱的富商,娶了美人,衣锦还乡。”

    “哇,那可真是激动人心。”

    “还有……位高权重的英俊少年,为心爱的平民女孩放弃一切,归隐山林,与其偕老。”

    “哇,又一个注定读者如云的故事。”

    “恩……那么你呢,你恐怕是比我厉害吧。”亦梨冲我眨眨眼,在太阳正下沉的世界里,一切都被染成绚丽的橙红。

    “哪有。”我苦涩地笑,自己都听出了言语间的疲倦,“我写了一个貌不惊人的姑娘,她本来聪慧而善良,却和身边沉迷于烂俗书籍和无聊生活的人格格不入。”

    “后来呢?”

    “后来她实在是太孤独了,为了能融入她朋友们的生活,放弃了自己的道路,成为了和其他人一样的碌碌无为者,视华美物质如金牛,顶礼膜拜。”

    “唉,这可不是人们会爱不释手的故事。”

    “但这却让我震撼战栗,就像我初读完《堂吉诃德》时一样,心疼得泪流,又为这些绝妙的文字喜悦。”

    他沉默了,我也没了话说。我知道我吐出的每一个字,他都不能驳斥,但他自深深处却否决着这种说法。亦梨是漂泊无依者,或许是某日心血来潮,笙歌一曲,从此与他心中的那个她不再相干,佳期永逝,而他唯有音乐相伴。他并非碌碌无为,但却默默无闻,人们为他所奏之声驻足回头,然后望远方路,身影消失在其他的身影中。

    “嘿。”亦梨仰高了头来,清澈的眼中有稳稳的决心,他诚恳、急切,令我为之一震。

    “要不,我去写你的故事,你来弹我的歌曲?”

    很好,小伙子,你的点子和你的面容一样美。摆脱(恩?我干嘛要用“摆脱”这个词语?)了文字创作的我,终于如曾经梦想过的那般,日日笙歌。不必纠结于用哪个字妙,不必前瞻后顾,生怕故事的逻辑突然便支离破碎。我抱着吉他,它冰冷的身躯温暖我的心,替我唱出我的灵魂,亦如冬夜里的烧酒般,不可或缺。我觉得自己如同萨特,才情横溢,风流得百世留名。

    亦梨住在钟瓶旅店。我去找他的时候,他还在奋笔疾书。他的笔迹纤细却有力,漂亮非常,让我啧啧称奇。

    我注意到他正描写一段分别。那是一对男女的分离,读来颇有生离死别的味道——女孩子在沉沉暮色中无言而羞涩,望着对方,脑子里塞满花前月下的幻想;男孩子满口承诺,尽是山盟海誓,被她的风华和秀色熏得满面桃红,逐渐语无伦次。

    “嘿,这是个爱情故事。”我叫道。

    “是的,”他心不在焉地回答,笔头依旧在纸上飞舞,“人们都喜欢看爱情故事。”

    “我从不写这些玩意。让自己的文学沉溺于儿女情长是不对的事情。”

    “那么,你的文学就失去了人间全部的乐趣。”

    “爱情并不是生活的全部。”

    他没理会我。他和他的笔尖都没理会我。我的心泛起一股懊恼,想起我曾经让笔墨构造的那些雄伟壮阔、动人心魄的世界,那些无人见过的瑰丽风景,我却感到沮丧。我们都在向众人述说自己的魂灵,但众人都是对所见之物以自己喜好差别待遇。

    我作了歌——一首慢节奏的、富有虚无缥缈意境的曲子。思来想去,我给它取名叫“之间”。我同亦梨一样,没有写词。它的意境已经很好,有种“一切尽在不言中”的意思。我很满意,如同我几个月前结束了我的一篇故事时一样,喜悦满盈,渴望与他人分享。

    清晨的露水仿佛融入空气之中,使人感觉清凉又惬意。我抱着木吉他,坐在台阶上,嘴唇止不住地往上扬,疯狂地在脑海中描摹着听到“之间”的人的反应。待到大街上人潮涌动,匆忙的身影来了又去,我兴奋难耐地弹奏起来。

    它充满了神秘色彩,飘渺奇异,入耳,如遥远的鸟站在枝头鸣叫,被模糊的清脆之音夹杂着树叶随风颤动的声音,让人想起微有风浪的海,和轻轻撞击在石头身躯上的水流。不同人把它带入脑中,便会编造不同的场景。我沉浸在自己的幻想中,直到一曲终了,我抬起头来,热泪盈眶,仿佛多年呆在暗处的囚徒终得重见天日。

    我抬眼一看,瞬间被一种茫然击垮。站在我面前的只有一个人,一个清秀俊美的少年,愕然之色展露无遗,他如同丧失了语言能力那般,睁着眼睛,想要说些什么,想要奋力将语言吼叫出来,但终究是一片宁静……一片死寂。亦梨让我大吃一惊。我猛然站起身来,像母亲护着孩子那般,死死抱住吉他。

    我看到大街上原本只会直接走过的人停了下来。一个、两个、三个……越来越多,他们的表情充斥着好奇,一副市井小民的模样,傻兮兮地看着我和亦梨,看着这幅不可思议的场景。我的冷汗藏在衣服里,缓慢沿着身躯爬行,手足也不由自主地颤抖。

    他们的眼神虚无缥缈,让我惊恐。

    亦梨的作品是在发布后立即就大红大紫的。

    我读了他的故事,感到悲哀。悲哀的原因有两:一是这是个烂俗的爱情故事,但它为大众所热衷,二是我写的歌曲永无出头之日。

    我看到他在序言里洋洋自得地写道:“曾经我是个音乐人,与一块木头相伴;现在我是个文人,语言在夜晚天马行空。我自记事以来,就梦想能带着我的歌曲,飘过五湖四海,而如今我抱着厚厚的文稿,窝在书桌之前。”

    我才是效忠于文学的!亦梨不过是个没水平的吉他手罢了,凭什么他的作品能坐拥如此甜美的声誉?我恼怒得抓耳捞腮,回忆起那个初见的黄昏,后悔不已,恨不得抱起我的文稿往火坑里跳。就因为这个男孩子有清澈纯净的大眼睛、修长洁白的双手,我就变成了土里土气的傻子,将他带进文学之门,生产出一堆不堪入目的文字来!

    长时间的犹豫后,我终于还是约了他见面。我们对坐在玻璃桌边,他毕恭毕敬,一脸谦逊和蔼,不知为何,这样更让我作呕。

    我佯作笑吟吟之相,说道:“亦梨,祝贺你,你的作品很棒。”

    “不,那就是一叠废纸。”亦梨一口否决,丝毫不掺杂犹豫,令我惊奇。他接着说道:“我只不过希望能把我的歌曲传遍各地,文字这种玩意,我从来是散漫着写的。”

    “文字应当严谨。”

    “不,文字应当自由。你也承认过。”

    我有点懊恼,但还是硬着头皮继续,“你的追求是音乐,但你选择了文学。”

    “我没有。”亦梨狡黠地笑。他温柔勾起的唇,使得他愈显俊俏,“我很快就会与音乐重聚的,很快,你会看到的。”

    “噢!你要抛弃文学,你带着它给你的名声,去弹你的破琴!”我勃然大怒,整个桌子因我双手的奋力一击左右摇摆,发出凄惨的痛叫。我能感觉到自己脸颊变得绯红,因暴怒而滚烫。

    “这是我的选择,和你无关吧。”他避开我的眼神,依旧不改平静语气,“人们之间有一种奇异的东西,它难以被参透,所以人们彼此间的理解也是各不相同。我要做的事情让你愤怒,但于我而言,是顺其自然的事。”

    我哑口无言。“他说的没错。”我心想。

    回到我最初泼洒笔墨的地方,坐下,细思,一片乱七八糟的思维,一顿自己对自己劈头盖脸的怒骂,我把吉他装到袋子里,收拾到床下去——这样我既眼不见心不烦,又能在夜里时时刻刻提醒自己这段丢人现眼的经历。我过回了往常的生活,那种晚睡晚起、随时带笔的生活,不甘心地咬着笔和饮料吸管,抓抓头,头发掉下一大把,让我隐约担忧自己的健康状况。写不出来的时候,粗鲁地扯过镜子,自己木讷地盯自己,盯的时间久了,仿佛镜面开始扭曲,我的五官移位,赫然变成了亦梨的嘴脸,冲我笑——挖苦的微笑。

    和往常一样。我挥汗如雨,但无济于事。当我激动地描绘我心中所想,路过的人,依旧只是路过。

    亦梨又转行了,或者说,回到了他的本行。他路过了文学,他抛弃了它,却将它赐予他的名声与骄傲死死抱在怀里。他的音乐弥漫着年轻与希望,当他慵懒地唱着自己的歌,一切都步入正规的时候,我却没歌可唱。

    他的歌声竟是如此美丽,比他干净的脸蛋和漂亮的眼睛还要迷人。我坐在早餐店里,店里放着他的歌曲。听着这熟悉的声音,脑海中浮现熟悉的场景,大口嚼着白面馒头,麦芽糖的甜味沾染上舌尖,我的心里感到的是异常的平静。

    “啊。”我旁边的一个姑娘满面红光地叫唤,“你们知道亦梨吗?他特别可爱。”

    “是呀,比好些女孩子还漂亮呢。”

    “唉,我的男友怎么就没那么俏呢。”

    “可是你男友唱歌很棒啊,我觉得比亦梨还棒呢。亦梨这么火,也是因为他之前写了好几本小说来着。”

    “谁关心他唱得如何?”姑娘满不在乎地用勺子搅着热腾腾的豆浆,“他长得漂亮啊。”

    我和亦梨之间、和散漫生活的人之间、和磕文如命的人之间,永远都不同。

    我们之间存在永恒的虚无缥缈的、无法言说的隔绝。即使我兴冲冲地把自己划为他们的族类,将他们拥入自己的看不见的玻璃钟罩,人们之间那层模糊的隔膜,也岿然不动。

    我咬了咬笔头,爬上床,选了一首亦梨的歌曲,听着它,微闭双眼,直到入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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