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忻,字慕之,秦州人,上文胡来缙之子,明万历朝大臣。
胡忻万历十七年(1589年)中进士,授山西临汾知县。在任三年,简政轻刑,勤理诉讼,廷无积案,獄无冤囚,以政绩迁工科给事中。当时朝廷重建皇极、中极、建极三殿,阉商勾结,预算百万,大工将兴,胡忻察觉有弊,即上疏揭其黑幕,并自请任其事。最终以五十万竣工,省去一半费用。
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内阁首辅引荐朱赓、李廷机入阁。胡忻对三人结党打击东林党人,对朝廷撤税之策虚以应付,多次上疏,为此惹恼了万历皇帝,停了他的薪俸。万历三十四年(1606年),胡忻上疏十多本,请帝亲郊祀、请定儲君、撤陕西税监、豁免秦州矿税,声震朝野。万历帝迫于與情,撤回了陕西税监,豁免了秦州矿税。胡忻后迁升太常寺少卿,署正卿。
胡忻属东林党派系,为阉党所忌,又不为皇上所重,于是辞官,终老故里。其故居在其父"南宅子"街道对面,人称"北宅子",大门门楣上雕"太常第"三个大字,与"南宅子"一同被列为全国文物保护单位。在其大门前街道中原建有"父子乡贤"牌坊一座,解放后市政建设中被拆除。
2017.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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