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来缙,字仲奇,号东泉,秦州人,明什嘉靖朝大臣。
胡来缙以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戊午科举人,授大兴知县。大兴处京畿境,权贵皇戚,杂沓纷至,杂捐繁重,施政极难。同僚莫不为来缙担忧。来缙坦然对之,说:"京县之官之所难作,是因居官者怕丢官位,便循私以奉,违法犯制,我惟以法遵礼,至于个人得失,不须去虑"。在任三年,清苦自律,勤敏供职,秉公施政,权贵们惮而慑服,反而称誉荐举,升户部郎中。任职中革除旧弊,下属司吏,不敢欺蒙。后擢升山西按察司副使,雁门兵备道。殁于官。
胡来缙故居于天水秦州区民主西路街南,当地人称"南宅子",修建于嘉靖年代,大门门楣上雕刻三个大字"副宪第",以明代古建筑于2001年被列为全国文物保护单位。作为保存完整的民代建筑,有重要的历史、文化、建筑资料价值,全省唯一,全国仅见。现已成为天水文物古迹重要旅游景点。
2017.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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