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地球的我,竟被她看中
文/风雨如归
1
我曾是个流浪汉,没有名字。曾失忆的我,不知从何处来,到何处去。
记忆从四年前开始,故事便从这里开始。恍如在睡梦中沉睡,醒来时已身处大山深处。四周云雾缭绕,层峦叠翠,身旁蛙啼雀鸣,不远处隐约有水流潺潺之声。
我低头翻找着口袋及衣服的夹层,除了一把锈迹斑驳的水果刀外,什么都没有。
山涧里小溪清澈,能映出我的倒影。倒影中的我,强壮、俊朗、结实,脸上有一块儿疤,疤痕不深,却很醒目。跳进小溪,洗干净自己,向山下走去。
我像一只被人抛弃的狗。迷茫,无助,浪迹天涯。田野陌路、大街小巷,城市的水泥丛林里,都留下了我的足迹。
困了睡,饿了找吃的。公园的长椅上,废弃的厂房、工地的水泥管道里、立交桥下的涵洞里,都曾有我的足迹。下河摸过鱼,与狗抢骨头、扒过垃圾桶。更多时候像别的乞丐一样,伸手向人要吃的,时间在一天天流逝,衣衫褴褛的我,活得跟他们一样。
安徽新镇,秋夜。
一整天滴米未进的我,两腿发颤。一连来到几家餐馆,都被店主赶了出来。一个白胖胖的女人还用她尖利的嗓音喊:“滚!臭要饭的,真晦气!”我拖着脚步继续向前走。
最终找到一个绿色垃圾桶,我称它叫:“绿色补给站”。没有它,今天可能就要交代在这儿。我用全身的力量扑倒它,满满一桶垃圾倾倒在地上,一股恶臭铺面而来,顾不了太多,终于从腥臭的垃圾里翻找到一只被浸泡得发白的馒头。
恰在这时,一条大黑狗从斜刺里冲上来,猛下子咬到我捏着馒头的右手,馒头掉在地上。我迅速用左手捡起馒头,叼在嘴中,击打黑狗的头。黑狗用狼一般尖利的牙齿,死死咬着我的右手不放,把我拖倒在地。
我用双腿拼命夹住黑狗的脖子,黑狗松开嘴巴。用双手支撑起身子,死命夹住它。一鼓作气,我又掏出口袋里的小刀,刀刀扎在它的眼睛、鼻子上,温热的液体四处喷溅。它终于不再挣扎。
受伤的右手像个血葫芦,滴着血。额头逐渐滚烫,右手发出钻心的痛。我从衣服上撕下一绺儿布条,简单包扎后,三、五口把馒头吃完,吮吸黑狗微温的鲜血后,缓缓起身。
求生的本能,让我活了下来。但伤口必须尽快包扎。我希望有好心人,帮帮我。我会把狗送给他,这是我身边唯一值钱的东西,也是我的命。
我像个鬼魅,在街道上一瘸一拐地向别人乞求。但凡见到我的人,都被我的样子吓坏,惊慌逃离。
我的手肿得像只馒头,仍渗着血。不能再等了,我闯入一家叫福满多的餐馆,老板吓得跳起来。
我诉说。乞求。
老板说,这狗来路不明,万一有人找到这里很麻烦,让我快走,但老板的母亲说要带我去附近的诊所。老板坚决反对,拉着母亲说:“这个人来路不明,万一是坏人怎么办!还有他拖着的黑狗,像是镇上牛娃儿家的。”
我再次乞求,几乎要跪下。
老板说,除非我立刻走,否则就报案。我一把抓住老板的母亲,把小刀架在她的脖子上,威胁说,不许报案,否则就杀了她。最终,老板和他的母亲只好带我去了诊所,打了狂犬育苗,包扎了伤口。
我眼眶湿润,给老板的母亲跪下。“孩子,快回家吧,”她说,“做你应做的事。”
“我不知道自己是谁。我该做什么。对不起!”说完,老板把我扶起。
临走时候,老板送给我一件军绿色棉大衣。他说,会帮我把狗埋了。
2
从此,我的右手多了一条长长的疤。
看到它,我会想起老板和他的母亲,内心多了一丝温暖。
对我好的人,我会加倍对他好。对欺负、伤害我的人,我会加倍还给他。
从那时起,我便开始找寻——找寻给我带来温暖的东西。
找寻我的家,便成了活下来的意义。
走过很多省份和很多地方,也见过太多形形色色的人。人有善恶之分,在我面前,他们大多会真实地面对我,或同情,或怜悯,或厌恶、或唾弃。但大多数人只会对我避而远之。
有好心肠大妈送给我烧饼,有可爱的小朋友递给我糖果,有模样俊美的时髦女孩,一路尾随在我左右,给我拍照。当我故意怒目看她的时候,却被吓得掉头就跑。我从未伸手向他们要钱,我只要吃的,而且只在饥肠辘辘找不到吃的的时候。所以,我经常会饿肚子。
我孔武有力,身高八尺。长长的头发,冷酷的眼神,外形酷似香港演员郑伊健饰演的古惑仔陈浩南,因此被偶遇的其他流浪汉称作:冷酷哥。
我曾与他们一起去找寻找新鲜的垃圾堆,一个叫“跛足”的流浪汉告诉我,说,新鲜垃圾里有“宝贝”。说完,他便从肮脏的挎包里掏出一本皱巴巴、油腻腻的杂志,食指粘上唾沫,翻开封面,找到撅着屁股的深田恭子指给我看。
我朝他脑袋上拍一巴掌,说:“下流!你他妈别跟着我。”
我从垃圾堆里淘出过很多旧衣服、鞋子、挎包,还有女人用过的口红、发卡、胸罩,也有男人用过的皮带、避孕套......。当然,还有书籍、作业本、笔,我把书籍、纸和笔收集起来,装在一个鱼皮袋子里。
闲暇时我便阅读,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时,我把自己想象成书中的男主人公保尔.柯察金,佩服他坚韧的革命意志与精神,并被他与冬妮娅的爱情故事所感染,一个人乐呵呵地傻笑;读《复活》时,把自己想象成聂赫留朵夫,深感在封建阶级森严的沙皇俄国,他竟敢打破阶级藩篱,拯救玛丝洛娃,上演复活的人性。
我想当个英雄。
3
遇到刘老板,是我命中的一个劫。而海涵却是同情我,并第一个主动帮助过我的人。
刘老板是永城市知名的房地产商,财大气粗,飞扬跋扈。刘老板见到我在街头的长椅上晒太阳,说,雇我去街头发传单,每天一百元钱。
但我拒绝了。
他说,从未有人拒绝过他。我也没理由拒绝他。
“谢谢你的好意。我从未发过传单,我也不会。”
他又说:“你跟我走,我养活你,只要你听我的。”
“不。”
他打电话从工地上叫来十多个民工,把我团团围住,说,只要你跟我走,我不会亏待你。我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向你保证。
那些民工也替他说话,说,刘老板是大好人,他会给你吃的、喝的,还会给你找个好工作。
我不愿和这些民工动粗,毕竟都是在外打工养家糊口的农民,很不容易。便只好跟他走了。
刘老板把我接到家中,好酒好菜招呼我,坐在我的对面,他举起酒杯说,以后我养活你,只要按我说的去做。保你吃香的,喝辣的。
我问,你到底想干啥?
他说,他做慈善。他又喝口酒说:“永城电台有一档寻亲栏目,过两天你上节目,说不定能帮你找到家人。”
我同意了。他安排我洗澡,刮胡子,换了身干净的西装。他还让人陪我去理发店理发。
一番折腾,我站在他面前。他说:“蛮帅嘛。外型够酷,够拉风。”
到了电台直播间门前,他说:“你进了里面,可别乱说话。永城一千多万的市民可都听着呐。你要说你父母双亡,流浪街头,快饿死的时候,是我救了你!我是你的再生父母,你愿意这辈子跟着我干。”
我说:“我不知道父母是谁。我也没有快饿死,是你硬把我带回来的,我不会跟你干。”
“你他妈给我听着!你必须这样说,否则要你命!”说完,一把把我推进直播间。
直播间坐着一位长相甜美的女生,她就是主持人——海涵,她却一直盯着我看。
我感到浑身不自在,另一个工作人员示意我坐在她的旁边。
我向海涵苦笑着点点头。
她的眼神终于活络过来,说:“你真帅。你叫什么名字?”
“冷酷哥。”
“好有个性的名字,是外号吧。”她用银铃般的嗓音说。
“我就叫这个名字。”
“啊,你不但人长的帅,而且这么有个性......”
“现在在直播吗?”我打断她的话。
“是呀,冷酷哥。”
“能说真话吗?”
“能啊。”
“我找不到家,我不知道父母是谁。我也没有快饿死,是刘老板强迫我到他家,让我上这个节目。我不会跟着他干。如果我的家人能听到我说的声音,请到永城最大的涵洞桥下找我。”
我一口气把话说完,起身便欲离开。
“你等一下。”海涵连忙站起来,从包里掏出一个诺基亚3210手机,递给到我手上,“你走吧,我会打给你。”
出了门,刘老板的几个跟班一窝蜂上来抓我,我三拳五脚把他们打翻在地。刘老板从车上拿出扳手朝我袭来,一阵疼痛从我后背传来,我一个侧踹把他踹倒在地。接着紧跟几步,掏出小刀,给他大腿上开了个窟窿。
我逃走了。
之后,海涵给我打电话说,刘老板什么都干得出来。快离开永城市,别回来!
4
我开始了逃亡生活。
逃了太远太久,心也倦了。
在鄂豫皖三省交界处的麻城,我停留下来。遇到了我这一生中的贵人——朱贵。
后来他告诉我说,我就像“大侠”,仗义、爷们!我说:“不能受到欺负,咱却连个屁都不敢放!人都有恐惧的时候,你不试试怎么知道自己不行。”
朱贵性格温和,但十分懦弱。明明是个“妻管严”,还硬充“伟丈夫”。
夜里,他在媳妇的命令下,去找他家猫的时候,在镇子边废弃的窑洞里发现了我。他从家里偷偷拿了些馒头和菜,还有一壶酒,悄悄放在窑洞门口。
一连许多天,天天如此。偶尔还有鸡腿、牛肉。
我心存感激。某天夜里,当他放下食物将要离开的时候,我悄悄跟着他,知道了他的住处。天不亮,我便起身来到他家,拿出早已准备好的扫帚,把他家门前扫得一尘不染。
又一个多月过去了,像是达成了某种默契。他给我送吃的,我给他扫地。有一天晚上,他来给我送饭,实在忍不住,我问他:“你为什么要给我送饭?”
他扬起眉毛说:“我媳妇每次饭都做的多,说她多少次了,就是不长记性!吃不完倒掉多可惜,你说是不是......”
“......”
没等我回答,他竟一溜烟跑了。
几个月过去了,又是一个夜晚,他送饭前脚刚走,就被他媳妇翠莲揪住耳朵不放。“你个败家东西,背着我,偷拿家里吃的给一个乞丐!以为你吃得多了,可床上也没见你长能耐呀!老娘今儿非废了你不可......”翠莲的拳头不停地打在他身上,他缩着身子用手臂挡住头,还嘿嘿笑着,说:“好男不跟女斗。”
我不愿他为难,也不愿见翠莲为了这事生气,说,我给你家打工,报答朱大哥和嫂子。翠莲瞥我一眼,大概不想继续在我这个外人面前丢丑,又见我长得人高马大,便停了手。
朱贵一家三口,还有个女儿叫朱美,绰号“美香姑”。为什么叫美香姑呢?因为她不仅长得漂亮,而且打小身上有股淡淡的清香,而且是沁人心脾的那种香气,男人闻到这种香气会不自觉的有反应。既然又美又香,村民们不自觉地又在后面加了个“姑”字。意思是说,她是个又美又香的女子。
他家在镇子的路口处开了家气派的超市,超市的名字就叫“美香超市”。能称得上气派,是因为它大。有三间门面,是全镇最大的超市。
男人、女人、单身汉都爱来美香超市“买东西”,单身汉、男人除了买东西,当然是来看美香姑的。他们手里拎着一瓶酒或者货架上的任何一件东西,便能在超市里转上一上午或一下午,时不时地盯着她看上两眼。发觉她没注意自己,便再看两眼。
总之,是走走停停,边走边看,他们从多角度多侧面反复看、仔细看。当被发现时,会慌忙把目光移向货架,随手再拿下个东西,放在手里盯着,眼角的余光仍在她身上。
到门口结账的时候,是他们最开心的时候。胆儿大的便能盯着美香姑的脸,向迎面扑鼻的清香深呼吸几口。害羞的男人,在计算着美香姑目光到来的时候,总能适时地把脸转向其它地方。
但美香姑对这一切视若无睹。只管结账,收款。
女人来这里,除了买东西之外,与自家的男人上演“躲猫猫”游戏。一个女人问另一个女人,说,见我们家那死鬼了吗?被问话的女人会饱含深意地说:“到美香超市找找呗。”
“狐狸精,什么时候让法海收了去!”
村民们还会经常三五成群,坐在超市门前唠嗑、晒太阳,观望超市里的情况。有的人便在内心期待:某时某个女人,把自家的男人从超市里揪出来,边数落边攥紧拳头捶打。人们戏称这叫,婚姻保卫战。
平时朱贵开着三轮到县城进货,翠莲在家做饭,美香姑就在店里招呼,一家三口从早到晚忙得团团转,生意做得红红火火。
我到超市打工两个多月后,镇上的无赖胡三,到朱贵家向美香姑提亲,但被朱贵夫妇拒绝。
朱贵说,胡三是个泼皮,品行不端,觊觎美香姑很久啦,还多次到超市调戏她。有几次被你嫂子骂走。还有一次,美香姑为了自保,用剪刀威胁他。如果他敢胡来,便自尽,胡三只得悻悻离去。
也许出于嫉妒,这日,我和美香姑在店里盘货。胡三带了五个人,进门就砸,还冲我喊道:“小子!你敢跟我的梦中情人在一起,活腻歪了!”
我冲上去,把胡三和他带着的人都全都打趴下了。村民们打了报警电话,警察来了,把我和胡三带的人全都带到了警局。
自那次之后,香梅姑看我的眼神就变了,变得勾人妖娆。我们俩经常会忘了拿什么货。她时不时会算错帐,收错钱,我会在不经意间碰到她如白玉般的手指后,连忙缩了回去。或者我在抬着货物,走过过道的时候,不经意间碰到她柔暖的翘臀。
我闻着她的香味,内心忐忑不安,失魂落魄。见到她的时候,内心波澜汹涌;不见她的时候,魂牵梦绕,彻夜无眠。
终于在某天,她把我摁在货架上,喘着粗气问:“你喜欢我吗?”我说,“喜欢......”没等说完,她的唇像磁石般粘住了我......
美香姑给我取了个好听的名字——“朱群”。她说,要给我生一群孩子,让我从此不再孤单。
朱贵给我办了身份证。我和美香姑去民政局领了结婚证。不久朱贵顺利从“朱大哥”升级为“老丈人”,翠莲从“嫂子”升级为“丈母娘”,我成了倒插门女婿。
村里的男女老少像过年一样,参加我们的婚礼。大多数人脸上都洋溢着幸福的笑,也有村里的单身汉躲进我曾住过的破窑洞大哭三天三夜,也骂了我三天三夜。
洞房花烛夜,我和香梅姑对视着,二人眼中饱含深情。“我孑然一身,沿着蜿蜒崎岖的山间小路,缓慢走着,行走在大山深处,周围的一切都是陌生的,包括我自己。我的记忆,便是从那时开始,”
“我是一个人,孤零零的。在我脑海中闪现这个画面之前,没有任何画面,犹如被剪断了的录影带,前一段没了。我很恐惧,也很痛苦。我还不如个瞎子,瞎子虽然眼睛看不见,但最起码有记忆。”我翻了个身。
她从后面抱紧我,光滑的身子紧贴我的后背,“你还有我。你是我心目中的‘大侠’。你叫朱群,是老天爷派来拯救我的。”湿湿的液体从我后背流淌,她留下了眼泪。
我转过身抱紧她,说,“假如有一天,我没有了记忆,请你也把我忘掉。”
“不!不会的!”她低着眼潋抽泣,“我会把你的故事写下来。”
我捧起她的俏脸,吻上她的唇瓣......许久之后,她抱紧我的头。我的脸埋进她温软如玉的乳房中,沉沉睡去。
我没有找到我的家,却找到了对我最亲的人。为了她,我不再“流浪地球”。不论发生什么,我会守护着朱贵一家,守护我的爱人——美香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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