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且托大把那些大作家称为同行吧,至少我有个天天码字的习惯。我想之所以写作,大家对彼此的生活充满好奇。这与水管工、摄影师、陶艺师、厨师对同行的好奇一样。
据悉:
小说家、传记作者彼得.阿克罗伊德 从早晨7点写到晚上9点,期间常常半睡半醒地躺着,之后便开始豪饮。有人说他作品的数量和他酗酒的次数一样多。
道格拉斯.亚当斯 即使不是苹果电脑的头号粉丝,至少也受惠于它,总之他用苹果电脑创作,他他的照片中肩膀上方每每能碰巧看到台苹果电脑。
马丁.艾米斯 以前租公寓作为办公室,早晨工作后会打网球,下午阅读;现在则在"花园工作室"工作。
保罗.奥斯特 用钢笔在方形笔记本上创作并无休止地修改,一天能写出一页就很开心,然后把潦草的文字输入电脑以方便阅读,再用铅笔在打印稿上修改。
保罗.鲍尔斯 是《遮蔽的天空》的作者,也是小说家 简.鲍尔斯的丈夫,可惯手写,宣称自己95%的作品都是在床上完成的。他还说,妻子简要用整整一周时间才能写一页纸的内容,写作对她是件要命的事。
欧内斯特.海明威 喜欢站在高脚桌边用铅笔写作,常常赤身裸体地写。只有写对话时才坐下打字。
诗人,小说家 米歇尔.罗伯茨
直接用电脑写小说,写诗时则在床上用笔写,周边放的全是初稿和修改稿。
历史小说家 奈杰尔.特兰特 有时一边大步流星地走在苏格兰乡间小路上,一边在记事本创作。这让他一生中完成了133本书。
芭芭拉.崔比杜 黎明就开始在笔记本上写,直到早饭时间。她会逐页修改直到纸面上的文字几乎无法辨认。她写《弗兰基与斯坦基》就用了25个本字,其他时间用来社交。
李雨浓(臭美一下),凌晨阅读简友的文章,还有其他平台网上小说.诗歌。写作时间一般在下午,大约需要3~4个小时。喜欢躺在床上思考,打好腹稿后,端端正正地坐在写字台前,在手机上输字。另外一张桌子上放着很多参考书和一部词典。写作完毕后,一定会去厨房忙碌。烹饪是另一种文化,用心做菜是男人的修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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