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书》研读76:志·刑法志(六)

作者: 黄河歌者 | 来源:发表于2021-05-27 06:41 被阅读0次


          志·刑法志(六)

    孔子说:“如果有圣贤想成为帝王,肯定要先实行三十年仁政;有大德的人治理国家一百年,就可以战胜残暴而去除杀戮。”这是说圣王承接衰败拨乱而起,对百姓施以德教,使他们发生改变,要施行三十年仁道后才能成功;至于有大德之人,虽然不被列入圣贤之列,但仍然能通过百年战胜残暴去除杀戮。这是治理国家的一般模式。

    现在汉朝王道至盛,历经二百多年,考察自从汉昭帝、汉宣帝、汉元帝、汉成帝、汉哀帝和汉平帝六世之间,其中案件判决为死刑的,每年大约一千人中有一人,耐罪以上直到斩断右脚的,大约是其三倍多点。古人有句俗话:“满堂在座一起饮酒,但却有一人对着角落哭泣,那么满堂之人都不会高兴。”帝王对于天下,就好象是在一堂之上,只要有一人感觉不公平,就会因为悲伤而郁积在心。现在郡国被受刑而死的每年超过一万,天下的监狱有两千多所,其中因蒙冤而死的上下相覆,但监狱却没有减少一人。这是因为和谐的治理模式还没有形成。

    考察刑罚案件之所以这么多的原因,就是因为礼教不立,刑法不明,民多贫穷,豪杰务私,奸不追究,断狱不公所造成的。《书经》中说“伯夷降典,哲民惟刑”,是说制定礼仪来制止刑罚,就好象是修筑大堤来防止洪水溢出一样。现在正处在这种情况:一是堤防没有修筑,礼制尚未建立;二是死刑超过了限度,百姓容易触犯;三是百姓饥寒交迫,贫困四处泛滥;四是豪杰专擅私利,中饱私囊;五是奸邪被隐瞒,逐步浸淫扩大。这就是刑狱之所以越来越多的原因。

    孔子说:“古之知法者能省刑,本也;今之知法者不失有罪,末矣。”又说道:“今之听狱者,求所以杀之;古之听狱者,求所以生之。”这就是说与其错杀无辜,不如放掉有罪之人。现在的狱吏,上下相互勾结串通,把苛刻作为高明,执法越严苛越能获得功名,执法公正的人反而留下很多祸患。有句谚语说得好:“卖棺材的人希望每年都发生瘟疫。”这并不是说这些人因为憎恨而想杀人,只是因为他的利益在于多死人。现在的治狱吏之所以想陷害人,其原因也正是在此。这五种弊端,正是狱刑很多的原因。

    自从建武、永平年以来,百姓刚刚免除兵革之祸,人们开始考虑如何安居乐业,这和高后、汉惠帝之间的情况相似。朝廷重点在于抑制强暴扶持弱小,朝堂中没有了作威作福的大臣,乡邑间没有了豪杰大侠。如果按照人口比率来大致统计,审理的案件比汉成帝、汉哀帝之间减少了十分之八九,可以说是很太平了。但是比兴盛还不如古代,就是因为根疾没有清除,刑罚的根本还不端正。

    荀子对刑罚的评论真是太好了!他说道:“世俗上的评论者谈论起来,认为古代太平时代没有肉刑,只有象刑、墨黥等处罚,就是用穿草鞋、布衣无领等来代替刑罚,实际上并不是这样。还有些人认为古代太平时期,因为没有人犯罪,所以不但没有肉刑,甚至连象刑也用不着。即使有人犯罪,也会直接减轻罪责,所以杀人者不会死,伤人者不会判刑。实际上,如果犯罪太重而惩罚太轻,百姓就会无所畏惧,没有比这更大的祸乱了。大凡制定刑罚的本意,就是用来禁止暴恶的,而且要防患于未然。如果杀人者不被处死,伤人者不被判刑,这就是对暴恶施恩而宽容罪恶。所以象刑并非产生于古代,而是兴起于动乱的今世。凡是爵位官职,赏庆刑罚,都要根据相同情况给予。一旦失去了秩序,就是祸乱的开端。如果德不称位,能不称官,赏不当功,刑不当罪,没有比这更大的不祥了。征伐残暴,诛杀叛乱,这是治理天下的威力。杀人者死,伤人者刑,这是历代帝王都认同的,没有人知道其具体由来。所以天下太平刑罚就重,天下大乱刑罚就轻。如果犯了太平时期的罪判处就重,犯了大乱时期的罪判决就轻。《书经》中说:‘刑罚世重世轻’,说的就是这个道理。”所谓的“象刑惟明”,是说要依照天地规律制定刑罚,哪会有什么草履赭衣之类的事情呢?

    即使荀子说的话是这样,但又有人根据世俗说法谈论道:“夏禹继承帝尧、帝舜之后,他们认为大德衰落才制定出肉刑,商汤、周武王只是沿袭实行,这是因为世风薄于唐、虞时期的缘故。现在汉朝承袭落周朝和暴虐秦朝的各种弊端,其风俗已经薄于夏商周三代,这时施行尧、舜的刑罚,就像是用缰绳驾驭奔腾的野马一样,实际违反了拯救时代的方略。何况废除肉刑,本意是想保全百姓,现在减去髡钳刑罚一等,转为大辟之刑。这是用死亡来控制百姓,失去了恩惠的本意。所以处死的罪犯每年数以万计,这是刑法太重带来的后果。至于穿壁翻墙的盗贼,愤怒伤人,男女淫乱,官吏邪恶贪污,像这样的邪恶,髡钳这样的刑罚不足以用来惩罚。所以受刑的人每年有十多万,百姓既不畏惧,又不感觉可耻,这是刑罚太轻产生的后果。所以世俗所称赞的能吏,公开以杀掉盗贼为威严,以专能杀犯人为胜任,奉公守法的不被称为能治,这都是扰乱名声破坏制度,这样的事情不可胜数。所以法网密织而奸邪得不到遏制,刑法繁多而百姓更加怠慢。经过三十年治理但仁政没有得到实行,经过了一百年治理却没有战胜残暴,这是因为礼乐缺少而且刑罚不端正的缘故。应当是时候认真思考一下清理源头,端正刑罚根本,删减确定法令,撰写成二百章,用来对应死刑。其余的罪行等级,按照古代应当活命的而现在触犯死刑的,都可改服肉刑。至于偷盗和伤害他人,官吏接受贿赂贪脏枉法,男女淫乱,都恢复古代刑罚,制定为三千章。诬告欺骗,舞文弄法的细小刑法,全都免除。如果做到这样,那么刑罚就会使人畏惧而容易规避,官吏不专门杀人,法律没有两样,轻重符合罪行,百姓性命保全,符合刑罚节度,照应天人之和,顺应古代之制,形成和谐的风化。像周成王、周康王那样的刑罚设置,虽然不能达到,但汉文帝时期的判决案件,与之相差不大。《诗经》中说:“宜民宜人,受禄于天”。《书经》中说:“立功立事,可以永年”。这是说为政能顺应民意,功绩事业具备,就能承受天福而不朽,这就是所谓的“一人有福,万人依赖”。

    黄其军

          作于2021年5月27日(古历辛丑年四月十六)

        文中照片来源于网络,对作者的辛勤劳动表示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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