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深具传统观念的人,我始终认为我们写出来的文字不仅仅是个人兴趣、个人情绪的外露,也不是单纯因为我喜欢让人知道我的思维而创作;我们所写的文字应该基于真实,积极向上,能够启发于人。简单说,要能够抚慰读者,引发读者思考,使赞同我们文字的人更清楚的观察人事,努力生活,不断进步。如果我们的文字有益于他人,这才是作者的幸福。
因为我的写作理念如是,故此,我非常想写一些具有教育意义的文字。我追求寓教于乐,这个“乐”就是文学艺术。我欣赏文字的艺术价值,更推崇它的社会价值。
是以,我心中常常想着写出这样一个女孩子的一生来:1984年,她不合父母意愿而生;后被寄养在姥姥姥爷身边,因老人看护不细,她几乎被歹人侵害,此难给她带来一生阴影,彼时,她年方四岁耳;进入雨季花季,多次恋爱多次失败,致多次轻生而未遂;年龄渐长,以为父母不甚爱己,嫌隙日增。终于离家南下,独闯天涯;及入社会,遇友不淑,而身习恶业,久之,学人诈骗,累害他人;及此女28岁时,忽觉身染绝症,乃思嫁人以求病有所养。有一男贪爱其色,慕而求之。女隐疾而嫁,不教人知。才嫁一月,其病发作,丈夫载之问医,方知她已是乳腺癌晚期,诊书云百日必死。丈夫愤其怀疾未明言于先,分明骗婚诈媒;且见此病无法医治,空费钱资,于是,决绝离去,死活不问。女子到此时,忽然想起平生经历,又痛又悔,不知何以解脱?
父母闻之其情,不胜悲惶,急切南来,丝毫不计多年宿怨,唯以救护生女为急。遂携女归家,日夜看护,未有稍歇。女见父母舍命顾怜,心下悔愧,始悟父母恩重,世间无比。
故事梗概大略如此。只在写作时填充情节就是了。这个故事非我向壁虚构,乃是确有其事确有其人的事实。这个女子后来皈依了佛门,得以延寿数年,后于某寺灭度。
我知其事后,内心颇受震动。每每想起,总有为她动笔立传的念头。可惜胸无点墨,才思驽钝,且杂俗缠身,毅力不坚,终于没有动笔。
这个女子在人世间度过了悲剧性的一生,而当今社会似这等的悲剧正不知有多少呢!很多时候只留给人们一点谈资或发些皮痒的感叹,我们的日子却在照旧,既不珍惜时间和健康,也不思考人生真意。我们都如是麻木的,空虚的或追逐名利,或虚度光阴。实在,我也是此类凡夫。并不敢立文讥世,却是自警的意思为多。
我是真想写出来的,这需要时间,更需要多方面的准备。当然,第一需要的恐怕却是勤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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