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伯篇第八」11
【原文】
子曰:“如有周公之才之美,使骄且吝,其余不足观也已!”
【译文】
孔子说:“(为政者)纵有周公那样卓越的才能,只要滥权乱法或贪财恋位,那其它方面也就不值一提了!”
【注释】
“周公”,商末周初杰出的政治家、军事家、思想家、教育家,被尊为“元圣”和儒学先驱,早孔子约五百年。“周公”姓姬,名旦,是周文王姬昌的第四子,周武王姬发的弟弟,曾两次辅佐武王伐纣,并制作礼乐。因其采邑在周,爵为上公,故称“周公”。
“才、美”,指卓越的才干。
“骄”,纵恣也。此处指不守礼法、滥用权力,故译为“滥权乱法”。
“且”,做连词用时可表并列、递进、选择等关系。此处当表选择关系,故取“或者”之义。
“吝”,贪恋,此处指贪财恋位。类似用法如《新唐书·卷九六·杜如晦传》中的“玄龄身处要地,不吝权,善始以终,此其成令名者”。通常是作“吝啬”解,今不从。
“也已”,古汉语常用语气助词,表示肯定与感叹。
【评析】
在《论语·学而》第十五章中,有下面这样一段对话。子贡曰:“贫而无谄,富而无骄,何如?”子曰:“可也。未若贫而乐道,富而好礼者也。”可见,在当时的权贵阶层,“骄”应当是一种通病。那么,什么是“骄”呢?
“骄”在《说文》中有野马之义,也有马狂奔不受控制之义。因此,本章的“骄”应当是指当权者不守礼法、滥用权力,而非通常所谓的“骄傲”之义。
滥权乱法必然违礼。孔子曰:“礼以行义”,故“骄”者不义。不义之人必为不义之事,故“骄”者便有天纵之才,于儒家而言亦“不足观”。
子曰:“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又曰:“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有财曰富,有位曰贵。故贪图财富、恋栈权位的为政者,必然会为求取富贵而行不义,从而背弃儒家“士不可以不弘道,弘道不可以不坚毅”的士人理念。故“吝”者之于儒家亦“如浮云”般“不足观”也。
权力若不受制约,犹如野马不受控制,则当权者必会滥权乱法,是为“骄”;又因“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故“骄”者必会以滥权乱法谋取富贵、满足欲望,是为“吝”。针对这种政治弊端,孔子给出的对治方案是“富而好礼”,就是让为政者乐受文明的教化和法律的约束。换而言之,任何为政者,无论其是个人还是团体,都不能将自己凌驾于“礼”——亦即道德和法律的规范之上,否则必然会产生“骄而吝”之弊,古今中外,概莫能外。中国两千余年的专制政治弊端如此,福山所谓的美国政治弊端亦如此。
“富而好礼”要靠文明教化,而文明教化又必须要依托于文明化的制度架构才能实现。不受制约的权力是“骄且吝”的,是反文明的。其为了保有一己之私,必然会阻挠社会的文明化。因此,要实现“富而好礼”,首先必须要有能约束权力的制度架构作为保障。但是限于技术条件,这种制度架构在孔子时代以及后来的两千余年中都无法根本实现。直到现代西方民主制度出现,孔子“礼治”的政治构想才具备了实现的条件。
周公忠厚仁爱,素有圣德。汉初大思想家贾谊评价周公道:“文王有大德而功未就,武王有大功而治未成,周公集大德、大功、大治于一身。孔子之前、黄帝之后,于中国有大关系者,周公一人而已。”但周公也曾受过“骄且吝”的流言中伤。唐朝大诗人白居易的《放言五首·其三》里有这么几句诗:“周公恐惧流言日,王莽谦恭未篡时;向使当初身便死,一生真伪复谁知”。其中的“周公恐惧流言日”,说的就是周公被流言中伤之事。
话说武王去世时,其子成王年幼,尚在襁褓之中。当时灭商仅二年,天下未稳,周公恐天下大乱,遂不避嫌疑,代成王摄政。当时即有人散布流言,说周公将图谋不轨。但周公摄政七年,鼎定天下,制作礼乐。之后归政成王,用实际行动洗刷了清白、破斥了谣言,证明自己并非“骄而吝”者。
“如有周公之才之美,使骄且吝”尚且“不足观”,那些既无“周公之才之美”又“骄且吝”的为政者们,宁不愧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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