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旧时事
文丨素国花令[莫落血棠]
一碗糖水喝尽,烛光微微跳了跳。
温从戈看向魏烬,他对这人并不排斥,某一时刻,他总有一种熟悉感油然而生。
一个不确定的因素,放在眼前是最好的,不过,目前来看,他是友。
温从戈眯了一会儿,倒不觉得困了,他蓦然开口,声音不自觉地带着几分虚微:“你身上的毒已经全清了?”
魏烬看着他苍白的脸色,心里有些慌乱,他莫名觉得眼前的人生命正在流逝,那虚弱感透过温从戈的声音传递着,像是荆棘攀附心脏,丝丝缕缕地缠困着魏烬的心。
“嗯,有洛叔在,没什么太大问题。”魏烬让勉强勾了勾唇角,努力让声音听起来轻松些。“你担心我啊?”
温从戈看了他一眼,无奈道:“你总归是因我受伤,我担心你一下,不也是应该的?”
魏烬垂下眼睛,瘪嘴露出个可怜兮兮的表情:“阿眇这是倦了我,要与我生分了,分得竟这般清楚。”
温从戈胸口发闷,轻咳了两声:“你这哀怨口倒的…”
比乔忆柳那丫头还厉害。
魏烬长叹口气,幽怨开口:“唉,我现在功力五五开,不过幸好,我方入江湖,没什仇家,不过倒是你,好药给我了,以后你遇到危险怎么办?”
若是那药还在,温从戈现在也不至于这般虚弱。
温从戈微微动了动被狼犬压着的手,轻轻抽出时,岁三发出一声儿呜咽,他只得将手放在狼犬脖颈柔软毛发上。
温从戈轻笑一声儿:“没有了那颗药,我便活不起了么?”
魏烬动了心思,目光放在他的发带上,开口问道:“阿眇发带上的是格桑花?我听说,苗疆的女儿一生只会绣一朵格桑花。阿眇在苗北时,过得是不是很好?”
苗疆儿郎只会有一朵格桑花,便是心爱的姑娘绣的,这发带是谁给的,魏烬其实心知肚明。那是温墨煦第一次绣出来的残次品,丑的不行,是后来温从戈绣补出的成品。
岁三睡迷糊了,拱起来趴躺在温从戈腹部,他微微抬手,用指尖轻轻抚着狼犬,微微眯眸似乎在回忆。
“嗯,很好,倒也不算好。我幼时住在一个叫青园的地方。青园在苗北之外,周围是一片竹林。青园二字,是叶叔提的字,他是书法大家,可惜,我学了一年却学成了自成一派。”
魏烬这倒是知道,他自己擅长苏体,温墨煦写得一手漂亮的簪花小楷,至于莫易清,则是柳体。温从戈若是不好好写,便是狂草,后来无论写什么都带着杀伐笔劲。
都说字如其人,但看温从戈这外貌,确实与他写的字半分不沾。
魏烬张了张嘴,温从戈轻笑一声儿,烛光下,他的眸子微微发亮。
“你想知道我之前的事?直接问就是,怎么还拐弯抹角的?”
魏烬摸了摸鼻子:“我怕你不高兴便要赶我走了,阿眇,我们认识也有一段时日了,我想你告诉我实话。你要是不想说,可以当我没问过。”
魏烬说出口,就有些后悔,他实在不该问那些事,那些事对温从戈来说,可从来不是好事。
温从戈笑了笑,语气轻快:“好吧,一开始我说的,都是骗你的。我阿娘是千尘,她二十三年前就不在了。”
温从戈看着魏烬,试图从他身上找出半分不妥,可是没有。
魏烬眨了眨眼,蓦然笑起来:“我听说过千尘前辈的大名,她的美貌与香术并齐,名震苗北。”
温从戈状似不经意的开口:“她避世于青园,后被江湖正道谓之魔女数载。”
魏烬嗤然:“世人最喜欢做的,是塑造一个神,最喜欢看的,是看神明陨落。”
温从戈看进他眼里,确认了那话不似作假,他轻笑一声儿:“叶叔跟我说,我阿娘是何等传奇的姑娘,她不该囿于竹园,她该像飞鸟一样,飞向更广阔的天地。去看山川湖海,去看天地浩大,去看海清河晏。”
魏烬看到他眼里浅淡的光,一时分不清,那是烛光映射,还是星辰慈爱,碎落在他眼中。
“阿娘死的那晚,拼了命护着我和阿姊的一线生机。逃亡路上,阿姊为了给我补身体就去打猎,受过几次伤,不过好在,懂花便懂草木,没出什么岔子。”
“阿姊是女孩子,不该吃这样的苦,我便叫她不要去,山间野果野草足以果腹便好。后来…”
狼犬蓦然哼唧几声儿,他垂头抚着其颈侧安抚着,微微侧了侧身示意魏烬帮他重新束发。
魏烬起身拿了梳子,将那发带抽开,用梳子轻轻通顺他铺落在后背的发丝,他问:“后来呢?”
温从戈不甚在意地说道:“后来我们东躲西藏,几次差点儿死了。”
魏烬手上的动作顿了顿,微微垂眸掩去眼里的心疼。
温从戈似有所察,自顾自地说了下去:“阿娘跟我们说过,我们是花木的儿女,草木生长茂盛的方向,就是它们指给我们的生路,她要我们想着那个方向一直走,不要停,也不要回头。”
发间被梳齿划过,他微微仰头,任魏烬随意编扎,掌间揉捏着狼犬耳朵。
“我们不能走有人的地方,一路乱跑,后来我翻过地图志,我们那时候,已经跑到了极北地。”
极北地虽与雾孤山离得很近,但与雾孤山那边是截然不同的两个世界,极北地那里常年冰封,万里飘雪。
“阿姊跟我说,穿过一座雪山,我们就能活下来。我们看到了雪山上的格桑花,迎着漫天大雪一路向极北岭前进。”
二十三年前,温从戈和温墨煦也不过是五岁的半大孩子,要穿过茫茫雪山何其困难。
大雨下青园燃起的倾世大火,极北岭上的弥天大雪,这些好像很久远,久远到记忆模糊,又好像很近,近在咫尺,咫尺生寒。
魏烬拢着他的发丝理顺,素白发丝在指尖垂落。魏烬几乎不敢想,当年温从戈他们是怎么穿过那座极北岭的雪山的。
“进山不过一日,我便染了寒症,没几日眼睛也看不大清东西了。我叫她扔下我,这样起码她还能活。”
魏烬的手顿了顿,他说道:“你阿姊不会丢下你的吧?”
“是啊,她死活不肯丢下我,一个小丫头,也不知哪来的毅力,背着我往前走,走过了一座又一座雪山。”
温从戈提及长姐,语气都放柔了几分,心间溢满了柔软,又被酸胀堵住,他微微偏首,一双桃花眼几分潋滟。
“我幼时安静,阿姊活泼,我以为我更像阿娘,但叶叔偷偷跟我说,我像后来的阿娘,我的阿姊最像阿娘年轻时候。活泼张扬,明媚爱笑,今日不知明日愁。”
那该是被宠着长大的人,不谙世事时的纯粹。可温从戈记忆里的千尘,温柔娴静。她喜欢坐在梅花树下的秋千椅上看着一双儿女习字练武。香是千尘的命,即便她的手已经被废掉,她还是能做出最好的香。
“我后来问过阿姊,为什么那时候不扔下我?阿姊说,我是她的阿弟,我和她一起来到这人世,也要和她一起活下去。”
“在雪山时,我觉得我快死了,她放血割肉给我,从那之后,我便再也不想吃肉了。我的眼睛已经看不清东西了,瞒着她去采雪山极巅的地方找药。”
魏烬将发带在发尾缠紧,一头雪白发丝松松散散的编在温从戈肩侧,温从戈向后靠着床架,眯了眯眸子,声音有些倦。
“那时候我发誓,只要我活着,就不会让阿姊再受一点委屈,终有一日,我要和阿姊堂堂正正的活在尘世之间。可谁曾料到,命运会跟我们开玩笑。”
狼犬抖了抖耳朵,魏烬坐回去,看他轻轻攥着岁三的爪子。那苍白指尖不染血色,可只有温从戈知道,这双手已经洗不干净了。
魏烬伸出手,去碰他的指尖,将他的手轻轻攥住,温从戈不说,他却也感受到了他的情绪。
温从戈抬眸看他,微微勾唇:“汇泽只看我好看便跟着我,可我若同你说,我并非好人呢?”
“想活着有什么错?”魏烬抚了抚他发侧,“我尚只年长你几岁,又不是是非不分的老顽固,你是好是坏,我自有眼睛去看。我见你累了,不妨睡会,我守着你。”
温从戈看他一眼,浅笑着轻应一声儿,然后阖眸浅憩。
魏烬望着那张脸,思绪沸杂。后来的事,他其实知道的差不多。
他第一次见这对双生子,其实是在他们入楼没多久的时候。那时魏烬毁了脸自保,顶撞了霍潭,被打得奄奄一息关在雏生馆的地牢里。
那个瘦弱的小孩一头白发,怯怯地拉着那姑娘衣角,他们俩奉命来给他送吃的。
那时候的魏烬还没忘记自己是谁,他是程家的儿郎,该有不折的傲骨,他只觉得这两个孩子长得漂亮,在这种地方有点可惜。
那姑娘细心地来擦他脸上的血,柔声安慰着让他好好活下去。那个看起来怯生生的小孩在她看不到的地方,摸着腰际的匕首。
魏烬那时候才知道,他看走了眼,这小孩儿比那姑娘可聪明太多了。
后来魏烬假意服软,程家的小公子被他埋在心里,他一改属于程家小公子的温文尔雅,变得乖戾嚣张,成了霍潭眼里合格的义子,楼里的人无不称他一声儿魏小爷。
正式认识温从戈,是在楼中书库,魏烬已然得到霍潭的信任,可以久居书库。
温从戈跌跌撞撞跑进来的时候,魏烬一眼就认出了那满头雪色发丝的小孩,那小孩却没认出他。
温从戈抬起脸,脸上染着点点血迹,不染波澜的眼中微微闪过一丝错愕。
他没想到书库居然有人。
追在他身后的孩子喊他妖怪,跑进来的时候,便看到了魏烬,匆忙跪下行礼。
那时的魏烬歪了歪头,露出个肆意张扬地笑:“雏生馆的训练是不是太闲了?竟让你们还有闲心欺负人?”
后来所有人都知道,这小孩儿是他魏小爷罩着的。
温从戈承了他的情,后来混熟了,小孩坐在书楼的楼梯上,托着下巴告诉他,他叫青芽,温墨煦原名青暖。
魏烬也告诉他,他本名程亦舟。
那时的温从戈目光流转,没有追问太多,温从戈告诉他,他们姐弟在深山老林跑了将近两年,误打误撞到了雾孤山附近,被带到楼里,成了雏生。
那时候楼里的孩子,会走路就会杀人,温墨煦护他在身后,所有阴暗见不得人的事,都是她在做。
可只有魏烬知道,那只是表象罢了。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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