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很多人都习惯用第一人称来写文,但第一人称只是第一人称,其中的“我”只是我的代言人,并不是作者本人。当然,以“我”的所见所闻所历所写的文,其中的故事情节只有作者的影子,并不全是作者本人。
之所以今天说到这个话题,是因为昨天我写的《原来我的工资还不低呢》评论区的一些观点引起的。具体是什么我就不说了,总之直觉他们把故事当了真。其实,那故事是我编的,因为我先生情商较低,不可能说出那么体贴的话,而我也不曾提出要出去上班,但有一点是真的,故事的基调是真的。而我之所以写这么一篇文,是因为儿子马上开学了,我又要过起大家所说的“全职妈妈”的生活了,同时也呼吁下社会人,多些对全职妈妈的尊重和理解,是她们的付出才给了你们一个和谐干净整洁舒适无后顾之忧的温馨之家。
说到这儿,我不由又想起来我另一篇《阿呆的情人节》的遭遇来。当时我一发到朋友群里,就被她们一番调笑,搞得我只能一边解释一边害羞。当然,那故事也是假的,不过感情和基调同样是真的,我写它也不过是表达一种观点:相亲相爱相守是给情人最好的礼物。女友们之所以当真是因为基于对我的了解,认为我大概率会做出类似的事罢了。
其实写文是写文,生活是生活。文章一定有生活的影子,也是作者思想的再现,更融进了作者的个性,但若和生活一一对应,则大概率是找不到原版的。因为很多文章不过是根据主题编出来的罢了,哪里会有什么真人真事来一一做实文章的内容呢?!
所以,看文看就好了,对文中的人物批判和赞美也可以,若当真,你可就真的陷入“真相”的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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