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十五日。
粗沙。乱石。戈壁滩。
老巴胯下白龙马,斜背木吉他。
一身白衣,马踏而来。
没有人知道他打那儿来,要到哪里去。正如没有人知道风从哪儿起,吹向哪里去,有无归期。
就连“丹”也记不清了。
“丹”是谁?白龙马是也。它是老巴多年的老友兼得力助手,也是唯一可以信赖的。
“老巴,能不能别嚎了,口渴让我没有体力托你了。”丹抬眼皮瞅一眼哼着小曲儿的老巴。
“嗨,老丹,我的老伙计,难道你没有被我独特的男中音所折服吗?”老巴摘下那顶白色的牛仔帽煽了煽。
“你为什么不留点水,慢慢喝呢。”
“哦,老丹,我们是什么人?是牛仔欸,不是乞丐。那样边走边吃太不体面了。”
“身为牛仔,就是一个‘快’字,拔枪要快,活的要痛快,鬼知道那一天什么时候来临?既然如此,何须给明天,以后留水?老丹,我们迟早要还得啊。"
“该死的赏金猎人。”丹露出了大门牙。
“老伙计,你看前面有烟火,我保证你今晚可以吃饱喝足,美美的睡一觉”。
两脚一磕蹬,马刺刺疼了丹。
丹狂奔:“老巴,为什么我们都这么亲密了,你还穿马刺,来扎我?”
“哈哈,因为这是我们之间仅剩的一点距离。否则我们不可能搭档这么久。”
丹不解。
就像是人与人之间,如果没有一点儿距离与空间是会窒息的。
还有冬天的刺猬,想要相互取暖就必须保持一定距离,不然彼此都会被蛰伤。
距离产生默契与美感。一如,老巴跟人决斗的时候,先背对背往前走,拉开距离,然后再一枪把对方撂倒,枪口贴近嘴巴,吹口烟,最后那把六管手枪花式入鞘,动作之快,之潇洒。
这是老巴最有成就感的时候。
前面就是木屋小酒馆了。
老巴翻身下马。一靴子就踹开了滋哇乱叫的木门,接着脚后跟啪的一声带上了门。震落了门上的蒙尘。
“哈哈,我需要威士忌来清理一下食道,顺便保养保养嗓子”,老巴满脸带笑的朝着吧台后的黑碳头走了过去。
“威士忌是非法的。”黑炭头似乎不欢迎老巴。
“那他们喝的是什么?”老巴转头暼了一眼那一桌大胡子。
“威士忌。他们是法外之徒。”黑炭头一点也不开朗。
这把老巴逗乐了,“奥,你别被我的一袭白衣和礼貌举止的外表迷惑,其实我也是个违反人类法令的不法之徒。”
“你可不是不法之徒,我们不和自命不凡的家伙喝酒”旁边大胡子发话了。
“先生,似乎你对人类的判断和你作为人类一样差劲。”老巴对视着他,“简单总结一下,你应该刮刮胡子,性格再变得开朗些。最后,请别介意我批评你的朋友们,你应该找些更好的酒友。”
“你的枪还能响吗?”大胡子从凳子上起身。
“崩”正中眉心,大胡子应生倒地。
没有人看清他何时出枪,只看到了他最后的花式入鞘。
接着老巴血洗了小酒馆,扬长而去。
小镇的赌场。
老巴又打死了乔,原因是乔的玩牌规矩让老巴不爽了。同样,乔死的很惨,为了纪念乔,老巴还即兴编曲,填词,全是损乔的词,伴着抽雪茄的大胖子的钢琴,与众人载歌载舞,嗨翻全场。
这时候乔的弟弟来了,见状,要和老巴在门口决斗。
老巴开了五枪打掉了这个怂货的右手五根手指。最后一枪,是背对他用镜子反射原理结果这个饭桶的。
“害的我都想高歌一曲了。”
老巴刚要开口。
远处,山脚,传来了悠扬的布鲁斯口琴声。一袭黑衣,一匹黑马。应声就到了。
“嗨,老巴”
“正是我,你的音乐可真悦耳,老兄。”
“这可是江湖人称圣莎巴妙音鸟的高度评价。”
老巴低头看看脚,谦恭笑笑。
“我一直在追寻你,他们说一定要打败你,这个会唱歌的快枪手。”黑衣人说的不紧不慢。
“又是个想要证明自己的年轻人,看来我得建立个送葬业务什么的。”老巴一边往六管枪里装子弹,一边喃喃自语。
阵形已经拉开。
一白一黑。
两边对立。
“需要倒数吗?嘭”黑衣人开枪了。
“不,先生。”
老巴,摘下帽子,帽子被打穿了,一朵殷红盛开。
梅须逊雪三分白。
“这下可糟了!”老巴拿出那把镜子照见了自己额头的嗜血枪口。
重重的倒在了地上。
从此“丹”下落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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