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1136号床的余未艾,你可以出院了。”宁A市的护士低头从怀里扯出一张检查报告给我,通知我可以结束一个星期的住院生活拍拍屁股回家了。
我一个人收拾了东西,顶着脑门上的纱布,找到了离医院最近的公交站,打算挤公交回家。公交站两旁的街道种满了法国梧桐,记的几年前的夏天它们还是年轻气盛的模样,现在入秋了,开始大把大把地掉叶子。
整整齐齐的桐树,让我不禁就想到蒋介石为宋美龄干的那点浪漫事,我也有关于桐树的故事,只是和蒋介石比实在是显得低端。
小时候,我和毛方兴还住在桐镇里,那镇子掉在山旮旯里可谓是古色古香,现在算是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对象了。毛方兴那时候还是脏兮兮的小破孩,带着一帮小弟弟上山下河,那时候当着一群孩子的老大可是威风凛凛,痴痴傻傻的我总是很相信他的话,什么都当真。
我有天蹲到一棵桐树下看蚂蚁搬家,毛方兴过来神神秘秘地告诉我一个关于桐树的传说。
“你只要站在树下许愿,然后拍三下手,如果叶子掉下来了你的愿望就会实现。”
天真的我真的去试了,叶子还是郁郁葱葱的团在树枝上,看不出任何要掉落的迹象,于是我大哭起来,开始恐惧我许的愿这辈子都不会实现。
如今二十五岁的我望了一眼头顶快要秃顶的桐树,竟莫名有种想许愿的冲动,可惜公交车先行一步到达。旁边的小情侣有说有笑地抢在我前面挤上了公交车,我看了眼被市一中学生胀满的车厢,后退了几步。
车开走了,我还在原地。风使劲一刮,又落了满地的桐叶,它们提醒我,我的夏天已经回不来了。
二、
车开走了,路琳刚好打了个电话给我,她解释了她多么大发慈悲在家给我熬鸡汤只好让我自己回家的原因,我是不爱喝这玩意的,我喜欢面,什么面都喜欢。
我最喜欢吃的葵花街的阿聊面馆已经没有了,高中时候的我,晚自习下课后都会拉上毛方兴过来吃面,这里煮面的阿聊是个温和的哑巴。
算起来,我和毛方兴也是一对青梅竹马。我离开了家,不要命地考上了毛方兴读的高中,就只为了能挤到他身边完成我少女时代所谓的情怀。
他自小就知道我的霸道,喜欢的东西怎么也不会个拱手相让。四岁的时候,有个远房亲戚的孩子抢走了我的娃娃,我就抢了她的蝴蝶结,瞪着眼睛告诉她,如果她不还给我我就把蝴蝶结扔进马桶里冲走。
毛方兴说我从小就适合当坏人。
没错,所以我长大了还是坏人。
高一开学不久就有个女生支支吾吾地红着脸跟他表白,我冲上去二话没说直接把毛方兴护住。
“我告诉你,我叫余未艾,他叫毛方兴,未艾方兴这个成语要在一起才有意义,所以我们必须在一起,你没机会了。”
那个女生像看神经病一样不可思议地看着我,然后自己走了。毛方兴在我身后大笑起来,然后伸手拍拍我的脑袋:“你以为我是你的洋娃娃啊。”
于是我开始肆无忌惮地扔掉他抽屉里女孩子塞的礼物,撕掉那些恶心肉麻的情书,我不知道什么叫将心比心,我只知道她们根本不是因为真正的毛方兴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而喜欢他。当我得意洋洋地站在他面前,告诉他,他的迷妹都要被我灭绝了的时候,他依旧毫不介意地笑着说:“傻蛋,晚上带你去吃面啊。”
现在我二十五岁,不吃面食,不计较得失,不认定口味。离开这里,离开毛方兴以后,吃什么面,吃谁煮的面,都没有了那种味蕾跳跃带来的欢快和幸福。
因为没有毛方兴,也没有阿聊面馆。
三、
2009年,我和余未艾17岁。她喜欢帮我挡掉所有路人甲乙丙丁,喜欢吃面,很霸道也很小孩子气。
她说最喜欢一中樱花盛开的时候了,因为有音乐会可以看不用闷在教室里念书,同样也不许我在那么重大的节日里念书。
学校最漂亮的是四月底晚樱花开的时候,那时学校会任性地在室外开一个短暂的音乐会,那是我第一次在学校见到程月光,她就站在舞台上拿着麦克风冲我的方向笑得十分灿烂,引的下面的男生一片欢呼。
“毛方兴,你不爱呆在这就回教室吧。”我转头,看到未艾盯着我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道。我点点头,合了书侧身走掉。
我知道余未艾在看我,她知道我在看程月光,但我会在她冲我发火的时候告诉她,我不会喜欢程月光。
也不会喜欢你。
四、
我应该当个乖一点的傻蛋,陪着毛方兴在教室里念书,不去看那个破音乐会,因为没有樱花开过,我的夏天就不会结束。
但是,我可能真的结束了自己的夏天。
音乐会还在继续,我跑出来找毛方兴却在教学楼的走廊看见程月光踮起脚尖凑上毛方兴的双唇,他没有躲开也没有走掉,只是顺着程月光的目光转过头来看我,樱花瓣被打转的风刮出一个粉色的漩涡吞并了一个春天,也吞并了我。
我知道,夏天要来了。
那么,我的夏天呢。
我开始了以前那样的幼稚手段来阻止毛方兴和程月光在一起。我扔掉她送给毛方兴的便当,在他们谈话的时候冲上去推开她,在图书馆看见他们一起复习会把她的笔记本撕得粉碎。
程月光淡然地看着我胡闹,像是一种有恃无恐。我以为我才是有恃无恐的那一个,直到毛方兴对我大发脾气。
我终于知道,我才是局外人。
再也没有阿聊面馆给我挑香菜的毛方兴,他不是我的洋娃娃,我无法占有,无法理直气壮。
五、
我知道她会难过的。
我知道的。
我在她最喜欢的樱花雨里弄丢了她最喜欢的毛方兴。
未艾不喜欢香菜但是店里的招牌面加了香菜才有滋味,阿聊的咳嗽越来越厉害,他告诉我她想学做一碗番茄面给我,我站在后厨透过窗,看见皱着眉头认真挑香菜的傻姑娘苦笑。
现在,她不会再去找阿聊学番茄面,厨房的番茄可以物尽其用时我却怀念她的迷糊。
余未艾是程家的孩子,三岁生日的时候被继母卖到乡下,她那时候什么都不记得,就是穿着脏兮兮的公主裙,挂着鼻涕眼泪抓着余家叔叔的手说要找妈妈。
余叔说,她什么都不记得了,她就是余家的孩子。
从此以后,她是余未艾,方兴未艾的未艾。我们是方兴和未艾,要在一起才有意义。
那个笨蛋在我准备放弃市中的时候莫名其妙地考上了,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很高兴,大概是余未艾,可以一直躲在我身后当个傻蛋。
程月光说,她妈妈是绝对不会让未艾再回去的。
我也不会让她再回去的。
“如果你答应我每天都一起去图书馆帮我补习,我就不告诉余未艾她是被我妈卖掉的。”程月光笑着说,“我想我告诉她了,她应该会去找我妈要说法吧,那时候他们全家就会从此消失在这个城市里。”
我看到风刮起她的头发,她的笑就在风里盛开起来。
她说,余未艾来了。
程月光的吻和余未艾被风吹起空荡荡的校服。
是我所自以为的选择保护她,然后用力地往她心上捅了一刀。
六、
程月光说:“仲夏是我生日。”
我知道,仲夏是余未艾的生日。
程月光说:“毛方兴,来KTV吧,今天我生日,同学们都会来,你是要去找余未艾吗?你想让她永远离开的话,我随意。”
我知道,余未艾在去年我们一起看萤火虫的小山坡等我。
可是,我选了程月光。
她站在山坡上被风吹乱头发,我关了手机,走进了KTV。
却没想到我的自私,给了她最痛的成人礼。
七、
仲夏的时候,这里会有很多漂亮的萤火虫,它们就那样慢悠悠地闪着微光,像住在地上的星星。
去年毛方兴站在我身边,指着这片萤火虫笑着说:“傻蛋,这是送你的生日礼物。”
那些微光一点一点汇集起来,照亮了黑暗,带来了希望和未来。
我自以为是的认为,那时候,就是未来,他就是未来。
今天是我的成人礼,这里有漫天的繁星,有草香的微风,有成群的萤火虫。
小时候,在那棵桐树下许的愿望是想要嫁给毛方兴,桐树没有允许我这样做,所以我永远做不到。
八、
宁A市早报:2010年6月5号晚,一名十八岁的女学生在宁A市的郊外山下遭遇强暴。
九、
阿聊没撑过去,他温和的笑容变成的黑白照被嵌在墓碑里。
阿聊面馆,再也不会有了。
我的生活随着她和父亲,一起走到了分叉路,再回头已经是悬崖峭壁。
未艾穿着白裙站在我身边:“阿聊让我照顾你,给你做你最喜欢的番茄面。你看,我还没学好,他就嫌我笨不教了。”
她踮起脚抱住我说:“对不起啊,毛方兴。”
十、
毛方兴没有去高考,他走了,和阿聊面馆一起,我也走了,但他和我不一样,他那么骄傲的一个人。
我还是余未艾,只是没资格再提为毛方兴的余未艾。
十一、
“喂,我是上次不小心砸到余小姐的那个修理工,我可以见她吗?”
“你叫什么?”路琳在厨房把高压锅里剩下的鸡汤舀到海碗里。
“她还好吗?”
“她已经喝了鸡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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