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悟和收获四:学生自治问题之研究
陶行知教育名篇
学生自治是什么:
第一:学生指全校的同学,有团体的意思。
第二:自治指自己管理自己,有自己立法执法司法的意思。
第三:学生自治与别的自治稍有不同,学生是一种练习的自治。学生自治是学生结起团体来,大家自己管理自己的手续。
学生自治的需要:
学生自治办的妥当的好处:
第一:学生自治可为修身伦理的实验。
第二:学生自治能适应学生之需要。
第三:学生自治能辅助风纪之进步。
第四:学生自治能促使学生经验之发展。
学生自治办的不妥的弊端:
第一:把学生自治当作争权的器具。
第二:把学生自治误作治人看。
第三:学生自治与学校在对峙地位。
第四:闹意气。
规定学生自治范围的标准
一:学生自治应该以学生应该负责的事体为限。
二:事体之愈要观察周到的,愈宜学生共同负责,共同自治。
三:事体参与的人愈宜普及的,愈宜学生共同负责,愈宜学生共同自治。
四:参考学生的年龄,程度,经验。
学生自治与学校的关系
权限上的关系、学问上的关系。学生自治与学校自治可以化为一体,相辅相成。
施行学生自治应注意之要点
第一:是学校的大事。
第二:学生自治如同地方自治。
第三:自治有无效力,要看本校对这个问题是否有相当了解和兴味。
第四:法是人立的,含糊误事,故宜清楚,繁琐害事,故宜简单。
第五:推测一所学校的自治成败,一看他的领袖就知道。
第六:学校与学生始终宜保持一种协助贡献的精神。
第七:学校对学生自治问题,应采取一种试验态度,章程不必详尽,组织不必细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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