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周四特别的激动也特别的期待,因为今天特别荣幸能够聆听到由云南芒市杨红梅老师的分享课,和杨老师一样我们都从事政治学科的教学,不同的是杨老师所教的学生是高中学生,而我们所教的学生是初中学生,在今天的课程中,杨老师就为我们带来了一件重要法宝——案例教学法,之前只是听过案例教学法,同时在我们的课堂中也会用到,可是对于这种系统的学习还没有过,杨老师的课让我对案例教学法有了更多的理解和认识,也让我在自身的实际教学中有了新的思考。
《让案例教学法在道法课堂中增添光彩》下面就以八年级下册《国家权力机关》这节课为例,来谈谈案例教学法怎样在道法课堂中增添光彩的,首先我先给同学们展示了一段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国家领导人的视频,向同学们介绍了新一届国家领导人的具体构成,让学生通过这段真实的案例去分析并思考:哪些国家领导人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什么性质的国家机关?具有哪些职权?学生通过观看视频能够对国家领导人的产生有一定的认识,再加上老师在课堂上对同学们的引导,学生结合视频案例以及老师的引导能够得出国家主席、国家副主席、国务院总理等国家领导人都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在前面的学习中我们知道谁产生谁就得对谁负责受谁监督,所以国家领导人需要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受全国人民代表监督。通过这段视频我们还能够得出: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对于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这部分的内容,我采用了先展示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的具体内容的一段材料,向学生介绍2019年3月1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举行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关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等资料,让学生讨论思考,这是人大行使了什么职权?学生通过思考讨论能够得出这是人大行使了立法权,从而引导学生得出对国家法律的制定,修改和废除这几种做法属于人大行使立法权,通过会议内容中提到会议表决通过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等内容让学生总结得出,这是人大行使了表决权,通过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据宪法和法律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内容,对于会议内容中关于确认全国人大常委会接受张荣顺辞去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职务的请求决定,让学生思考讨论得出人大行使的任免权,期中要注意给学生强调任免权不单单是人事的任免,还包括对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及其组成人员进行选举、决定、罢免的权力,对于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年度计划、年度预算的决议草案等内容,从而让学生总结得出人大行使监督权。这种通过一个案例展示我们要学习的四个知识点的方式越来越受到老师们的青睐和喜欢,通过一则材料反复利用,既可以增强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又可以加深学生的印象,而老师在准备素材的过程中也比较节省时间,可以说这种方法是对师生都非常受益的方法。
《让案例教学法在道法课堂中增添光彩》 《让案例教学法在道法课堂中增添光彩》最后,在拓展环节,我采用了“我与人大代表面对面”这个环节,通过邀请人大代表到我们课堂中去,让学生把对人大代表不懂的问题,亲自咨询人大代表,让学生们亲身感受到人大代表的真实存在,这样不仅能够促进学生的积极性而且能够增强学生的学习热情。
总之,不管怎样,案例教学在我们的实际教学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也发挥了十分重要的角色,在教学中不断增强案例教学,既能够增强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又能够促进教学的顺利开展和进行,也对于教师教学工作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让案例教学法在道法课堂中增添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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