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故事之前】
四年前,我所认识的李嫣然是人群中在平凡不过的一个。三年前,当所有的女生都开始烫起卷发,穿起高跟鞋的时候,她还是跟不上潮流的那种,披肩的直发,带着白色镜框的眼镜,洗得发白的牛仔裤,脚上穿一双干净的运动鞋。二年前,当大多数女生都沉浸在恋爱的喜悦之中的时候,她还是一个人背着书包,提着水杯走在校园里。有些不同的是,她的头发剪短了些,我也得以看见白色镜框后面她那双明亮的眼睛。不过说真的,像她这种女生并不能足够引起我的注意。可是一年之后,在我即将离开的时候,很多事情就那样发生了,它给我带来的触动竟让我猝不及防。就在大学时代的尾巴,她,李嫣然这个曾经在我眼里再平凡不过的的一个竟成为我心里最难忘却的一个,也许只有那么一个。
大学四年,我没有真正认真的想过我要达到怎样的目标。摆脱了两次高考的疲惫,大学里我只想做点自己喜欢的事。我是个比较内向的人,不太喜欢说话,心情不好的时候甚至会觉得说话是一种负担。看看书,写写字成为我最大的乐趣,当然还有音乐,我总能从音乐中找到写作的灵感,我经凭着这一点进入学校最好的社团——院报大学生记者站,并成为记者站的“王牌写手”。也成为同学们眼中的“才子”。可是我从来没这样认为过,因为我从不会刻意的去写些什么,所有的文字都只不过是内心情感的自然流露罢了。很多人看到文字的美,却看不到文字背后隐匿的倔强和忧伤。
我是个比较自卑的人,这也难怪,论长相我是再平常不过的一个,论身高我也只有170公分,属于矮人一族的行列,所以恋爱对我是一件奢侈的事情。单纯的文字是无法和同性的帅哥们抗衡的。对,是篮球。我喜欢用我的速度来摆脱对手,我喜欢用瞬间的弹跳从大个子头上摘得篮板球。可是,为此我却付出了惨痛的代价。两只脚扭伤过数次,手腕和手指伤过数次,腰部扭伤过数次。说真的,我没把篮球当作游戏,而是挑战。
【初识李嫣然】
没错,我差点把前面提到的李嫣然忘记了。大一的时候,她总是最前面的一排,而我几乎总是坐在最后一排,但并非不积极的一类,因为我不习惯坐在前面让人看到我的背,那会让我感到不舒服。男生上课是不习惯记笔记的,每次我都会向学委大姐借,说大姐是因为她的确生日比我大,我们同龄,她习惯叫我老陈,而每次拿来的笔记都是李嫣然的。干净的页面,工整隽秀的字迹,让人看了很舒服。难怪书法比赛她和我同样是二等奖呢。我 的字写的也是蛮不错的。
我和李嫣然几乎没怎么说过话,见面的时候也只是挥挥手打个招呼而已。
我经常去图书馆借书,但从不在那儿看书,我不喜欢人多的地方。有一次我在文学书库里看到李嫣然,借的书竟有几本和我是一样的,最上面一本《海子的诗》。“你也喜欢海子的诗?”我好奇的问道。“怎么,不可以呀?”她的声音略带一丝羞涩。“哦,每周三、周五下午中文系有现代诗歌课。”我抛下一句话离开了图书馆。下一个周三下午,诗歌课结束的时候,我竟看到李嫣然匆匆离开的背影。“她怎么会来?”我摇摇头离开。
回到寝室,我依然沉寂在那节诗歌课里。有幸听到陈教授讲海子的诗,不禁自嘲,原来我对诗歌知之甚少。海子,原来指高山上的湖泊。最喜欢他那首《面朝大海,春暖花开》。那段时间也曾尝试过模仿海子的风格写几首不成为诗歌的诗歌。随着我对海子和他的诗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他无疑变成为我心目中最敬畏的王座。
【恋爱的季节】
相信所有人在美丽的象牙塔中都会憧憬和向往一件事吧。没错,那就是爱情。尽管年轻的我们并不曾了解爱情的真谛!在那个冰雪消融、气候温润的北方早春,我这个平凡而又自卑的个体竟也没能逃过一场情人劫。我喜欢上了一个人,喜欢到无可救药。我无法用合适的语言来形容她的美丽。姑且用李嫣然来做个比较吧,因为她绝不是李嫣然的那种风格,李嫣然和她比起来显得苍白而单调。不知道为什么我竟被她那种不一样的气质所吸引。
爱情就在一瞬间来临,如同含苞的花蕾在隔夜后的清晨便热烈的盛开。我竟因此而充满了灵感,不长时间竟然写下了五十多首情诗。而那个比起眼的李嫣然自然早已被我抛到九霄云外。后来终于知道那个女孩儿的名字和联络方式。我相信爱情来临的时候,人是很难保持清醒的。我不知道是哪来的勇气开始追求她。
故事的结尾无需多言。末了,我没能经历一场风花雪月,甚至连女孩子的手都没碰一下。我短暂的爱情结束了,代之以更大的心痛和更深的自卑心理。但总算证明了一点:爱情对我来说是一件奢侈的事情。
那之后第二天我没去上课,老师的点名自有寝室兄弟们对付。那天我在大街上疯狂的走了一天,只觉得天旋地转,万念俱灰。临近傍晚,我喝了很多的酒,然后一个人到KTV,唱迪克牛仔的歌,唱到嗓子沙哑。“我这个你不爱的人,还单身一个人,守在感情门外撑了又撑……”门外的服务生生怕我出事,不时的从门缝里伸进脑袋看看我。不知道唱了多久,草草的付了钱离开。
可是我还是感觉到悲伤,就又买了酒在校园的角落里喝起来。我坐在地上,面前是很深的沟壑,每喝完一瓶酒,就把瓶子抛下去,然后便听见清脆的响声,恰似我心碎的声音。就在我还有最后一点意识的时候,我面前出现了一个人,“别再喝了,干嘛这样和自己过不去……”我挣扎着站起来,眼前一黑便昏迷过去。
醒来的时候,我躺在宿舍的床上,手上还缠着纱布。室友们埋怨我,安慰我,我没说一句话。后来五弟说:“是李嫣然打电话给我们的,手上的擦伤也是她给包的。”第二天我发短息给李嫣然道了声:谢谢。她回复:不客气,好好的,其实你很优秀。我竟忘记了问她昨晚为什么会碰见我。
【疯狂的篮球】
时间飞快的向前奔跑。内心的忧伤随尘埃悄悄落定。大二开始,系里组织篮球比赛,对于酷爱篮球的我自然是期待已久。以前我只是跑得快,跳的高,投篮并不准,但的确是因为一次脚伤,我竟改变了自己的投篮方式,竟然学会了用左手投篮,并且神准。
篮球赛开始了,由于我班的出色发挥连战连捷,最后总决赛竟然是我班对阵C班。没错,正是她们班,我在加油的队伍当中看到了我不想看见的人,那埋藏在我心底的忧伤再一次苏醒。好吧,那就让他们瞧瞧我们的厉害。战斗进行的非常激烈,两边的喝彩声引来越来越多的观众。对方的防守很严密,我们还没有大个子球员,比分差距很快拉开。危急关头寝室老二上阵,以其出色的控球和老五凶猛的篮板球和快速反击终于把比分赶上。对方球员的体重比较大,跑得慢,那我们就打快攻。末了,我用左手一记三分结束了比赛。我们赢得了胜利。欢呼声中那个女生早已经不见了,我则看到李嫣然微笑着离开。
图为美国画家、插图画家William James Glackens(1870-1938)的作品Café Lafayette (Portrait Of Kay Laurel)。周身的一切都是虚妄,只有你,如沐日光,美丽而沉静【一笑嫣然】
大二时,我没有参加院报大学生记者站的纳新考试,却凭着一篇《我心飞翔》破格被选入记者站。从此,我的文章开始出现在院报上,我也得以通过文学的渠道结识更多的朋友。当然其中不乏追求者,可是我没有再接受过任何人,也没敢再触碰所谓的爱情。
我开通了自己的博客,把所有的心思都用在了读书和写作上,我把文章的稿费用来请寝室友们吃饭。
有一天我在博客上收到留言:“文字很美,但有些忧伤,希望你开心!”署名:一笑嫣然。“一笑嫣然?好熟悉的名字!”我向她发出好友请求,后来我和一笑嫣然成为了博友。那之后,我没发表一篇文章,都会收到她的评论。我偶尔也会去她的博客看看,她的诗歌和散文都和不错。我给她留言:“很欣赏你的文章,问好朋友。”有一次我还留言给她:“我一个同学叫李嫣然,和你的博客名好像,只是她没有你这么好的文笔。”后来她回到:“其实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美丽。”她问道:“你文笔这么好,有没有想过写本书啊?”我回复:“现在没想那么多,只是要一直写下去。”
这期间我在记者站发展的很好,单周周末去参加文学部的审稿,双周的周末参加记者站的例会。后来元旦之前站长为了锻炼我竟叫我去主持记者站的新春茶话会,这让这样一个不爱说话的人着实紧张了一回。
期末考试之前最后一次上网,又受到李嫣然的博客留言:“我快期末 考试了,我想你也是吧,祝考试顺利。”我纳闷:“你怎么知道我是学生,你也顺利。”
期末考试我取得了第五名,拿到了二等奖学金,第二名是李嫣然。也难怪她每节课都听的那么认真。只是活动加分少了点,否则第一名一定是她的。看成绩榜单的时候恰好李嫣然也在。我下意识的对她笑了笑。这一次,我也清楚的看到了她的笑容,那么美丽可人!
【同桌的你】
大二下学期,我修了二学历,学的是汉语言文学专业。上课那天我竟在教室里看到李嫣然。原来,她也学了二学历。由于学二学历的来自不同的系,都比较陌生。而我和李嫣然又是一个班的,自然就坐在了一起。上课的时候我悄悄的看她,她发现我在看她,脸一下子红了,像个熟透的红苹果。我又一次觉得李嫣然的可爱。我问起她那次我醉酒,她怎么会遇见?她小声说那时她在校园里散步,刚巧碰上了。我心想那个地方是很少有人去的,但没有在问下去。
二学历的课上的比较轻松,偶尔老师还和同学们谈谈她的大学时代的趣事。讲诗歌课的时候,老师还叫同学们作诗。我记得当时我作过一首《追梦》,获得了大家的掌声。而那一次我竟然也领略到了李嫣然的才情。原来,原来,原来我一直小看李嫣然了!我到现在都还清晰的记得她作的那首诗《夜风里的玫瑰》。这让我想到无数个夜晚,她一个人背着书包从图书馆走回宿舍的情景。诗歌里隐约表达的感情让我愕然。这让我想到一笑嫣然曾说过的话“每个人都有她的美丽。”
大二下学期到大四上学期,通过二学历的学习,让我更深入的了解了李嫣然。她在我心里慢慢的不再是那个不起眼的学生妹,而是逐渐的成为一个与众不同的人,成为一个让我欣赏的人。不知道问什么,每次抄写从李嫣然那儿借来的笔记,我的眼前总能浮现起她那双明亮的眼睛。只是我提醒自己:爱情对我是一种奢侈的事情。
【青春散场】
时间过的好快,转眼我们结束了大学里所有的课程。11月10号,大家忙完开题报告以后,11月11号光棍节这天我们班级一起聚餐。临近毕业时总是很伤心,四年的大学生活马上就要结束,四年了结下的深厚的友情也一下子变现出来。那天大家都喝了很多酒,互相碰杯,互诉衷肠。
李嫣然那天也喝了很多酒,而就是再那一天,她——李嫣然竟成为我大学时代最难忘却的一个。她和每一位同学碰杯,献上她最真挚的祝福。轮到我时,李嫣然举起杯长时间的看着我,她脸颊绯红,眼睛里似乎有很多话要说,有些欲言又止,但最后还是说了几句:“知道吗,你在我心里一直都很优秀,一直,你将来一定会有出息的,一定。我祝福你。”然后她一口喝下杯子里的酒。那一刻我一时语塞竟不知说什么好。
后来,很多人都喝醉了,但是大家坚持着要去KTV唱歌。K歌的时候,大家坚持要让我唱歌,索性就唱了一首《祝你一路顺风》,往事一幕幕在眼前浮现,毕业在即,我觉得那是我唱的最投入的一首歌。也是用心去唱的一首歌。
那天李嫣然唱了一首《左边》,唱到动情处竟然哭了起来,哭的让人心疼。醉意朦胧的学委大姐终于看不过去了。她把我拉到外边,大声的对我说:“老陈,我实在是忍不住了,今天我必须告诉你,你知道吗?这么多年是谁一直在默默的关心你嘛?是嫣然,还记得‘一笑嫣然’吗?你知道她是谁吗?是嫣然!还记得你在班级告诉过大家你的博客地址吗!是嫣然把它记下了。还记得你那次的酒醉吗?还记得那次篮球比赛吗?她一直在默默的喜欢你,支持你,你知道吗?你在院报上发表过的文章,她都珍藏着,那么小心的珍藏着,不就是一张破报纸吗!换了别人,谁稀罕呀?!你这个笨蛋……”我一下子呆在那里,继而迅速的跑回屋里抱住美丽的嫣然:“谢谢你,我的守护天使!”嫣然的流泪了,这一次是幸福的眼泪!
【后记】
匆匆而过的青春充满许多难忘的回忆。虽然这不是一个真实的故事。但我的青春记忆里曾拥有这样的期待。虽然我没有经历过这样美丽的故事。但我始终相信(我所经历的事实也确实如此),大学时代总有些爱是真实存在的,总有些爱是无与伦比的,总有些爱是那么的纯净无声,也总有些爱会继续的走下去,成为不朽,成为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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