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到现在,在读完《斯通纳 》很久之后,我都常常想象自己坐在斯通纳的身边,那会是一个下午,漫天阴霾,但是我们不介意。那也可以是一个深夜,邻居家的吵闹声隔着一道墙都能听到,但是我们不领会。因为我们知道,人生在大多数时刻是不如意的,能够享乐的只是一瞬间。而我们深谙那珍贵的时刻是什么。
一旦我们认识到这一点,便没有什么是不可以接受的。
故事的开头是令人沮丧的:
威廉·斯通纳是1910年进的密苏里大学,那年他十九岁。求学八个春秋之后,正当第一次世界大战拼杀犹酣的时候,他获得了哲学博士学位,拿到母校的助教职位,此后就在这所大学教书,直到1956年死去。他的职称始终没有升到助理教授以上的级别。修完课后对他记忆犹新的学生寥寥无几。
我们常说“盖棺定论”,而以现在的话来说,这是一个loser的故事。在这个焦躁的时代,我们当然喜欢看成功学。但同样在这个焦躁的时代,我们会好奇loser的世界是什么样的。
斯通纳是农民的儿子,在偶然的机会下,走入了文学的殿堂,然后选择留在了大学,把自己留给自己心爱的文学,即使是一战时,很多人徒劳地把命送到战场上,斯通纳仍然留在他的大学里。后来,在战争中,他最好的朋友马斯特恩阵亡,还没来得及看看这个世界。另一个好友戈登·费奇在战后风光回到大学当了领导。
当然,我这里说的“好友”,只是斯通纳自己认为的,在内心深处,马斯特恩和戈登·费奇也许只是把他当作一个怪人罢了。
这是斯通纳的第一层孤独。终其一生,其实并没有什么人是真正了解他的。我怀疑这根本不可能——一个人对另一个人有什么“真正的了解”。
我们行走在世间,因为这样或那样的机缘,碰面,交流,或者同行。但是最终,我们走向不同的路。从这点上来看,人还不如蚂蚁,据说蚂蚁始终是群居生活的。而人的一生,是一个从个体到群体再到个体的过程。
第一个“个体”与第二个“个体”有根本性的区别,这中间的部分是你放弃寻找共鸣的过程。也许你曾为了找不到共鸣而沮丧,但日久天长,你放弃了这种努力。人需要不同程度地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不是去刻意显示自己与他人有什么不同,而是也许只有这样,你才能真正感受到自己是活着的。
斯通纳的成长过程就是这样一个不断放弃寻找认同的过程。可笑的是,年轻的时候,当斯通纳尽力想去做一个好老师时,他却做不好;当年过不惑,他笃定自己只能是个三流教师时,他的威望却与日俱增,选修他课程的学生甚至人满为患。
在最需要承认的时候,没有人去认可你。当你不在乎的时候,人群却向你涌来。我不知道应该欣慰还是沮丧。更令人沮丧的是,这种事情存在于大多数人的身上。
张爱玲说“成名要趁早”,那是因为她业已成名了。而对那些籍籍无名的年轻人来说,把张氏的话叫嚷一千遍也是徒劳。那么就只能改变心态了。世界上本没有绝对幸福的人,幸福的样子都是人想象出来的。
所以,我很喜欢李健。不完全是因为他的歌,而是为他的处世态度。很多年前看《艺术人生》的时候,朱军说过一句话“得意时坦然,失意时淡然”,就我浅薄的经验来看,健哥是这句话的最好践行者。无论是舞台中央的歌者,还是录音室里的创作者。只要做着自己喜欢的事情,怎样都是好的。马尔克斯在《活着就是讲述》里说“我相信,如果每个人从出生到去世,都可以只做自己喜欢的事——这就是幸福的秘诀”,的确是这样的。
斯通纳就是这样的人,这是他的幸运。他的幸福很简单,就是钻进书本里做学问。哪怕书房被妻子占领,甚至在学问里也没有取得什么成就,但是他无怨无悔。这本书的腰封上写着这样一句话“即使不能拥有完美的生活,所幸追求过完整的自我”,醍醐灌顶的感觉。
常常会产生一种幻灭感,我们今天所做的一切对千万年后的世界究竟有什么意义?我们生存的意义对后代来说也许仅仅是“活过”罢了。那么今天的努力还有什么用呢?有用的。斯通纳说。
因为“意义”的指向并不在于后世,而在于自己。套用一句很俗的话“活在当下”——这的确是一句能拯救悲观者的话。人生短暂,不如傻乐。
认识斯通纳之时正是快要从学校走出来的时候,而我几乎已经可以肯定,我不会再以学生的身份再走入另外一所学校。这时斯通纳笑着走过来,还驼着背,他不是来跟我讲道理的,他只是路过。我跟着他走,走过他的一生,甚至忘记了毕业的伤感。
我对于伤感总是反应迟钝,很久之后我才想起暴雨之后南门小径上凋零的花,每个星期二下午的三楼办公室的风,每一次夜车之后北京的早晨。你永远不知道当下的某个时刻对你有多重要,直到你失去它。
这时,又是斯通纳走过来,罕见的,他拍拍我的肩膀:没关系的,都会过去。
无戒365写作训练营日更 Day 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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