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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观43则,钱曾言牧斋之轶事者,表明己身求学于牧斋,且为关门弟子,否则,牧斋之轶事无人可言及也。教诲者,示意两者之关系亲密,书中之评价,不可与外人道者,皆语及遵王也。赠书者,更可以看出牧斋以遵王为衣钵传人,在《敏求记 卷三中 天元玉历森罗记十二卷》则,钱曾得意洋洋的写到“此是牧翁早年手录,凡疑误字标题于上。暮年笔力老苍,字法俱抚东坡,与此截然两手。公悉以前后诗文稿付予,故予识之最真,他人则不复知谁氏所书矣”。更是表明,牧斋之诗文笺释,非我莫属也。
张旭东先生之文,引邓之诚先生之说,以为钱曾之所以逼迫河东君者,必有其他缘故。但是其笺释牧斋诗文,出版牧斋《注杜》,用以自赎,可以不负牧斋之托也。陈先生笺《柳如是别传》,引用有大量遵王注释,虽然不是很佩服此人,也是以为注钱有功。至少,若无遵王之注,不少“今典”不知所云也。然而,钱曾之注释牧斋之诗文者,或是另有他因。
遵王之注,其先天条件就是本身为牧斋弟子,家同居常熟,可以日日趋庭。其次,牧斋生前,绛云楼之余,尽数付之,就是诗文原稿,亦是托付给遵王也。故而,借季振宜之口,宣扬他弟子起坟,自己传玄者,宁不亏心?牧斋下葬,众弟子云集,钱曾不往者,或是恐为“同里小子”所锤吧?
琦善病故,张集馨为之大恸哭。张氏之去官,实有琦善剿番而引起,然而张氏在《道咸宦海见闻录》中,却认为“番案剿捕,琦相毫无错误,谗间者构成冤狱,倾陷而欲杀之。案结戍吉林,旋即擢用。余戍军台,亦即起复。琦相一代伟人也,其受侮群小,实足彰其大节,如秦桧之陷岳飞,韩厇胄之陷赵汝愚,章谆之陷东坡先生,蔡京等罗织党人,千古名臣,每遭谗谤。而转瞬云开雾释,与正人君子丝毫无玷,而小人遂为千秋唾骂。余系驽才,何幸窃附公后,得以同遭斥辱,流芳青史?人每谓余因公受累,余每谓赖公以传也。”非是张氏为受虐狂,乃是张氏以为,可以凭借此事,名入青史也。
牧斋在明官场,为礼部尚书,虽不成宰相,但为宰相之候选人。在民间,为东林首领,在文坛,为明朝诗文祭酒,如此之身份,必定要入史册——至于入循吏还是贰臣传,都无所谓,其入国史者,必也。如是,则为其笺注者,史书不名一字,可乎?《汉书》之笺者,仅仅为“臣瓒”,后世不知为谁,然而读《汉书》者,莫不对其起敬,何况笺释牧斋之诗文乎?
“大丈夫不能生前五鼎享,必要死后五鼎烹”,中国历史上为求留名青史者,无不用其极。何况区区笺释哉,无须花钱,无须卖命,世间宁有如此好事?“世人笑我忒风颠,我笑他人看不穿”。
当然,此处皆是某之推测,亦是按照钱曾之方式推断也。不过,遵王万万没有想到,著《明史》《清史稿》者,竟然,果然,没有钱谦益之传。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大好盘算,却被后人忽视,宁不悲哉,宁不悲哉?
下周读谢正光《钱遵王诗集笺校》,亦是搜素与牧斋有关之注,或许有大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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