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材消瘦,蓄着浓密的小胡子,点着根烟”,这就是——加西亚·马尔克斯。
Photo by Ellieelien on Unsplash学生时代马尔克斯偶然看到一位有名气的文学刊物主编发表了一篇“新生代对文学毫无贡献,写短篇小说的没有,写长篇小说的也没有……”的文章。
这篇文章激发了马尔克斯作为青年的集体荣誉感,他决定写个短篇小说来。马尔克斯就坐下来写了个短篇小说,投给那位主编所在报社。过了一周,那个短篇小说被刊登了,主编公开认错,并表示“哥伦比亚文坛新星诞生了”。
回忆起这些伟大的作家或者伟大的名人的轶事,总觉一切都是那么顺其自然,好像就是一蹴而就,是我的错觉吗?还是说他们都是所谓天才。
“写作恐怕是这世上唯一越做越难的行当。”马尔克斯说最开始他写作起来很顺畅,不过后台一本本书写过来,就越来越费劲。马尔克斯的写作方法是先在脑海里想好故事,在大脑里一遍遍打磨并,当觉得成型为好故事时,才动笔写下来。所以有时候,当一个故事完全想好了可能已经过了很多年。就像《百年孤独》,马尔克斯说他足足想了十九年。
我很好奇怎样的一个人,可以十九年想着一个故事,去一点点的丰富这个故事,不急不躁,待到水到渠成。
村上春树的写作方式截然不同,他下笔时完全不知道要写成什么样的故事,就从一个线索开始自由写下去,然后一点点去发展故事。
每个作家的写作方式都是来自于自身对文字的使用习惯,写的越多,文字就会引领你找到自己的写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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