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劳动分工,就有了商品交换,因为分工带来了产品的供给和产品的需求在时间和空间上的不一致。比如,美国的农产品和中国的小商品从供给和需求的不一致回归到一致的内在需求,促进了两国之间贸易的发生,进而增强两国贸易之后的国民消费总效用。有了分工也就派生了营销,营销是帮助产品快速高效地找到真正需要它的消费者的过程,这个过程帮助供给方和需求方的利益得以实现。供需双方的信任是促进商品交换的核心,营销便是建立这种信任的过程。当然,信任是一种安全感,这种安全感的建立,既不能超前于消费者的认知能力,也不能落后,要刚刚好才是最好。
在商品短缺的时代,供给方占据有利地位,营销围绕供给侧的利益实现展开。首先是产品(Product),工厂研发什么产品、生产什么产品、生产多少量是需要由生产的决策者确定的;其次是价格(Price),价格策略决定了最终在市场上可能实现的理论销售总额;然后是渠道(Place),因为产品不会自己长了腿找到对应的消费者,市场上的消费者在不同的渠道集中出现,所以供给方需要通过建立商品销售渠道来增加跟潜在消费者接触的机会;最后是促销(Promotion),消费者的欲望可以在感官的刺激升级下而升级,也会在销售促进的手段中加速交易,目的就是让需要商品的人尽快做出购买的决策。这就是站在供给方的角度来看商品经济的营销要素。
如果全部都站在供给方的角度来思考营销,难免遭单边行动的偏见责难,那么换一个角度站在消费者一侧来看营销。首先是顾客(Customer),顾客的利益实现是核心,产品对应的使用价值是由顾客来感受和实现的;其次是成本(Cost),满足顾客的某种需求,可以是不同的成本方案,比如肚子饿了,可以吃米饭、面条、面包等等多种选择,每种选择消费者付出的成本不同;然后是便利(Convenience),产品被消费者获得并使用应该是非常方便的,如果商品的获得需要破解层层障碍和困难,那么消费者会放弃购买并消费该商品;最后是沟通(Communication),不擅长与需求方沟通的供给方是典型的自我中心论,消费者是拿货币对商品进行投票的,这种民主投票的权利,需要商品的生产者提前跟投票人进行关于商品的细节的种种沟通。这便是站在需求方的角度来理解营销的过程。
计算机的设计逻辑遵循冯·诺依曼原理,即存储计算原理,这一经典原理基于一个公理,即A与B存储单元的数据若要发生交换必须引入C存储单元。供给方和需求方之间的交换行为,需要引入价值公允的第三方,货币就是一个伟大的发明,有了货币后,每种商品都有了依据其价值量和供求关系确定的一个价格。价格就是商品接受消费者用货币投票的视觉化标签,当消费者按着某个价格投标商品成功后,在消费过程中,消费者会在内心对比效用与付出的价格之间的差距,从而评价在本次消费中的安全感,安全感的加强会让消费者再次用货币投票该商品,形成二次购买的粘性,这个时候供需双方实现互信。
在4P和4C两种营销观念下,引入4S营销理念。首先是服务(Service),产品是服务功能的载体,比如馒头是解决饥饿的方案,馒头的提供者服务饥饿的需求者;其次是满意(Satisfied),给喜欢馒头的人米饭,给喜欢米饭的人馒头,虽然都可以解决饥饿,但是并不能让消费者获得较高的满意度;然后是便捷(Speed),天下武功唯快不破,服务的效率一定要高,服务的获得一定要方便;最后是安全(Safety),安全是一票否决权,没有安全的保障,就不会有持续的购买服务。服务在供需双方表现出了平台的特征,在科学技术的进步下,互联网的发展下,平台撮合下的服务贸易越来越成为商品交易中的主导,产品成为服务的构成要素。如果说产品是技术,那么服务就是艺术,艺术包裹下的技术,效用更加强大。
4P—4C—4S,是商品经济发展的客观过程,这个过程中安全感(the Feeling of the safety)在供需平衡中发挥调节器的作用,让哪一方感觉更安全,效用的天平就更加偏向哪一方。任何过度的调节,都会让天平失衡,对商品经济的实现都是破坏。商业越来越回归人性,商业模式越来越表现为第三方平台下的供需撮合,适度营销就是最好的营销,超越商品经济参与各方认知能力的过度营销或不足营销,也许是安全的,但可能由于缺乏安全感而被消费者抛弃。押宝在消费者是绝对理性的营销行为,是一种不理性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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