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前住过院,要不要告诉保险公司?告诉保险公司,可能就不让买了;不告诉吧,就是不如实告知,理赔可能会出岔子。到底怎么办?纠结。今天我们就来聊一聊“如实告知”那些事儿。
《保险法司法解释(二)》第六条是这么说的:投保人的告知义务限于保险人询问的范围和内容。也就是说:保险公司的告知属于“询问告知”——问咱们,咱们就如实告知,没问咱们,不用什么都往外说。
我们先看题目中提到的住院问题“3年前住过院,要不要告知?”主要看保险公司是怎么问的。
• 有的公司问的是“3年内是否住过院?”
• 有的公司问的是“2年内是否住过院?”
• 有的公司问的是“1年内是否住过院?”
……
如果我3年前住过院,在这3家公司买保险,都不用告知;如果我2年前住过院,在后两家公司投保都不用告知住院问题。因为我3年前住院,人家问我2年内或1年内是不是住过院,完全没必要告知3年前的事情。
当然,各家保险公司不仅仅只问一个住院的问题,还会问其他问题。比如“曾经是否有过恶性肿瘤”,如果一个人因为恶性肿瘤住院,就不用考虑2年前还是3年前住院了,因为什么时候住院都需要告知。因此,我们仔细阅读如实告知栏,避免忽视重叠的询问。
另外,各家保险公司有不同的产品设计理念、风险管理标准和市场推广策略。以至于不同产品的告知列表有较大区别,我们举几个例子。
太胖了咋办?
超重问题值得注意,因为太胖了不好买保险。衡量这个的指标是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m)的平方),比如一个人一米七五,50公斤,他的BMI=60/(1.75*1.75)=19.59,算是标准的(18.5-24.99都是很正常的)
成人的BMI数值(参考)
过轻:低于18.5
正常:18.5-24.99
超重:25-28
轻度肥胖:28-32
中度肥胖:32-39.9
重度肥胖:超过40
保险公司一般会对轻度肥胖进行加费处理,对于中度、重度肥胖进行体检或延期、甚至拒保(此为参考标准,也会因其他如实告知因素综合评判),因为重度肥胖患者更容易罹患冠心病、糖尿病、脂肪肝等并发病症,而这些大多是重大疾病保险理赔的疾病。所以如果过胖(BMI超过28的情况),优先选择减减肥肥再去投保。毕竟很多公司会问BMI是否大于28。
你抽烟多么?
你每天抽3-5支烟,要不要告诉保险公司你吸烟,完全看他们怎么问你。
• 有的公司会问:“您是否吸烟?”
• 有的公司会问:“您是否每天吸烟10只以上”
第二种问法问你吸烟问题时,你完全可以填“否”。如果在产品责任与保费大致相似的前提下,投保第二款产品时会更顺利。
你血压在保险公司眼里算高吗?
血压多高算高?收缩压≥140mmHg,舒张压≥90mmHg就会叫高血压。但如果这样定义高血压,很多人买保险都要以高血压病史投保。现在保险公司针对高血压有些调整,很多公司询问高血压时会问:“是否血压升高(收缩压≥150mmHg或舒张压≥100mmHg)” ,这样就降低了门槛,让很多血压低于150 mmHg /100 mmHg的高血压人群能够正常买保险了。所以血压偏高,就尽量不选择单纯问你是“是否有高血压”的产品投保。
当然,如果血压太高(超过收缩压160 mmHg),还想买健康险,防癌险也是不错的选择。因为防癌险不会问到血压这类问题。而且重疾险保费中70%左右的保费都收的恶性肿瘤的钱,因为理赔占比确实很高。
过去与现在的不同
关于结节、息肉之类的问题,有的公司问的是“是否有过结节”,有的公司问的是“目前是否有结节”。如果一个原来有过结节,但目前已经没有的人(有的人通过手术切除结节,有的人自己就消失了),第二种问法会让其顺利承保。
宝宝出生那点事儿
未成年人买保险,保险公司一般会针对2岁以内的小孩子多问几个问题(有的公司是3岁以内)。比如早产、难产及一些先天性疾病等。如果出生时有一些异常,要注意这一点。
早产一般都会问到,或者加一个出生时是不是体重过轻(小于2.5公斤),难产就不是所有公司都问的啦。
还有就是出生时容易发生的疾病,如新生儿黄疸、发育迟滞、惊厥、抽搐、脑瘫、遗传性疾病、畸形或缺陷、缺氧、智能障碍、听力障碍或其他残障、反复气喘、产伤、窒息、青紫婴儿、唐氏综合症或其他先天性疾病等。对于以上的各种疾病,各家公司问到的会略有不同。如果有以上异常,尽量选择没有问到的产品,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女孩的事儿
各家公司针对女性特定疾病会有一些补充问题,一般会问到乳房、子宫、卵巢、宫颈类疾病。在这些问题中,询问方式会有如下的几种:
• 是否曾经患有
• 现在是否患有
• 是否曾/正患有
很明显,第3种最严格(一般都是这种问法),第2种最宽松,因为只要现在没有异常,之前的都不叫问题,可以正常投保。
细节上也有区别,或宽松、或严格。
• 有的是列举式询问:是否有乳房肿块、阴道不规则流血、子宫肌瘤、子宫内膜异位症、卵巢囊肿等。如果自己没有问到的异常,其他都不用告知。
• 有的是概括性询问:是否曾被建议针对乳房、子宫、卵巢、宫颈疾病进行定期复查或治疗?
第二个问题就很宽泛了,需要告知的也多了,所以尽量避免投保这样询问的产品。而且,概括性问题会渐渐向列举式转变,因为概括性问题不利于投保人,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毕竟我们难免忘记很多年前的疾病。《保险法司法解释(二)》第六条对此有明确规定:保险人以投保人违反了对投保单询问表中所列概括性条款的如实告知义务为由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该概括性条款有具体内容的除外。
爷爷奶奶得病对我买保险有影响吗?
原来很多公司都会问父母是否有过结肠癌、直肠癌、乳腺癌或卵巢癌等等,甚至很会问你的兄弟姐妹、爷爷奶奶的病史。但,现在很多公司都不询问家族病史了,所以有家族病史现在也不是问题了,选择那些不在乎这个的公司及产品即可。当然,前提是我们自己没毛病。
总结一下,保险公司问咱们,咱们就如实告知,没问咱们,不用什么都往外说。而且要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更有利于自己的产品投保,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如实告知是个综合性的问题,既要诚实,也要会用技巧。尽可能规避掉不必要的体检、加费、除外、延期和拒保。但,最重要的是:一定要在健康的时候买保险,未雨绸缪。因为当自己已经有过病史,会变主动为被动,就不是我们挑产品,而是产品挑我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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