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红楼,经常能看到与众不同的观点,曹雪芹有一些与世俗不同的悖论借由书中人物说出,起初听着觉得不可理解,经历一些事看过一些人后,觉得也颇有一番道理。
比如《红楼梦》第三十一回晴雯撕扇这一回,表面上看是宝玉对晴雯宠溺的表现,其实包含着宝玉对待人和物的观点。
晴雯不小心把扇子跌断了,恰好此时宝玉心情郁闷,就发了两句牢骚,心直口快的晴雯很纳闷:“先时连那么样的玻璃缸、玛瑙碗不知弄坏了多少,一把扇子就这么着了。”为此宝玉和晴雯还闹了一场。
宝玉消了气后对晴雯说了这样一番话:
“这些东西,原不过是借人所用,你爱这样,我爱那样,各自性情不同。比如那扇子,原是扇的,你要撕着玩,也可以使得,只是不可生气时拿他出气。就如杯盘,原是盛东西的,你喜听那响的一声,就故意的摔了,也可以使得,只是别在生气的时候拿他出气。这就是爱物了。”
听了宝玉这番话,晴雯就顺势说“你就拿了扇子来我撕,我最喜欢撕的。”于是宝玉把自己的扇子给晴雯撕了,还把麝月手中的扇子拿来给晴雯也撕了,还鼓励晴雯“撕得好,再撕响些。”看到晴雯因为撕扇子开颜而笑,宝玉也笑:“千金难买一笑,几把扇子能值几何?”
对晴雯撕扇这段描写,很多人认为是晴雯娇纵的表现,如果从头看到尾就会发现这件事的始作俑者不是晴雯而是宝玉。如果不是宝玉发表那番“谬论”,如果不是宝玉的鼓励,晴雯也不可能撕扇子。
同时,又有很多人认为这段描写足可以看出宝玉过于溺爱丫头,以至于暴殄天物,糟蹋好东西,典型的纨绔作风。我想持这种观点的人根本没有读懂宝玉那番话,才对宝玉所作所为持否定态度。
细读宝玉这番话,不难看到宝玉对人和物的关系有独到的见解。
一般人认为的爱惜物品就是不损坏物品,按照物品的属性正确使用物品,实现它的价值。因此,越是贵重的东西,得到的爱惜程度越重,甚至到了比人更重要的程度。
小时候经常看到一些孩子因为损坏家中物品挨打,越是贵重的东西,遭到的惩罚越重,在那些物质匮乏的年代里,一件物品的价值被看得超过孩子的地位,越是贫穷的家庭越是如此。
看萧红的《呼兰河传》,呼兰河城里的人经常会为儿孙损坏东西或浪费粮食把孩子打得哭爹喊娘,下手极重,好像物品更宝贵,孩子比物品更卑贱。更奇怪的是,物比人重这种观点得到周围人的一致认可。
人和物品,到底谁更重要?怎样才算爱惜物品?
宝玉的观点是物为人所用,应该为人服务。不仅为人的物质生活服务,也要为人的精神生活服务。
从晴雯话中可知,先前很多珍贵的物品——玻璃缸、玛瑙碗都损坏了宝玉也不在意,为什么晴雯不小心跌破扇子宝玉会斥责?并不是处于对物品的心疼,而是原本心情就不佳,于是迁怒到了晴雯身上。
后面为什么晴雯故意撕坏扇子宝玉不生气反而高兴?因为撕扇子让晴雯释放了坏心情,转怒为喜,扇子虽然失去了扇风的价值,却改善了人的心情,这种作用显然比它的物理属性更重要。
“千金难买一笑”,千金很贵重,但是一笑更难得,如果能用千金买来一笑,也是值得的。相比千金,几把扇子确实不值什么。
晴雯从撕扇子中得到快乐,宝玉从晴雯的快乐中得到快乐,几把扇子就能换来两个人的快乐,扇子的价值已经得到充分体现,实现了物品的价值,这不就是爱物吗?
宝玉的这番”爱物“论,看似荒谬其实合情。只有把快乐放在第一位、把精神快乐置于物品价值之上的人,才能理解宝玉的观点。
也许你会说宝玉是富贵公子,想要什么应有尽有,不用在乎物品的损坏。那是不是只有物质富裕的人才有资格追求精神快乐,穷人就只能满足物质快乐?
如果这个观点对,那就没有穷快乐一说了。其实越是物质匮乏越要追求精神的快乐,精神的快乐可以弥补物质的不足,如果精神快乐很充足,物质的匮乏反倒不重要了。“以中有足乐者,不知口体之奉不若人也。”穿着破旧衣服的宋濂置身华服丽冠的读书人中,依然能自得其乐,因为内心有足够快乐的事。
一切以追求精神快乐为目的,一切以人为中心,把人的需要置于物品价值之上。
用这种观点来看待人与物的关系才是健康的理念,才是“爱物”的正确态度。
2023-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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