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向晚第一次遇见纪北,是在公司与甲方共同参与的庆功晚宴上。
彼时,向晚一袭紧身旗袍,踩着10CM的细高跟,端一杯香槟,穿梭于会场的各方敬酒之中,像一只蹁跹的蝴蝶,美得不可方物。
旗袍这种复古与潮流并存的衣服,并不是人人都适合,稍有不慎,就会出落成一股风尘味和迎宾风,而向晚,楞是把这件真丝旗袍穿出了张曼玉般的性感,半高的小圆领环着纤细玉白的脖颈,销魂盛开的黄梅恰巧落在不盈一握的腰上,修长白皙的腿,每一步都走的深情款款,绝色倾城。
一时间,全场瞩目。
向晚本人毫不在意,身材好不显摆一下,难不成要藏起来么?于是露出八颗牙齿的国际标准微笑,对前来敬酒或者醉翁之意不在酒的众位,杯杯一饮而尽。
纪北身为甲方的设计总监,就是这个时候出现的,到他与她端酒致意,在向晚把酒杯放在嘴边之前,纪北握住了她的手腕,说:“随意就好。”
向晚觉得大概是喝多了,不然为什么,面前的纪北笑的这样令人沉醉。
翩翩公子,温润如玉。
纪北的眼睛如墨一样的黑,向晚盯着纪北性感的嘴唇恍惚的想,再给她一杯酒,她大概就有勇气吻下去。
后来向晚想起这一幕,觉得仿佛冥冥中自有天机。
2.
这之后的一个星期,向晚并没有再见到纪北,她仍然忙碌的加着班,在夜深人静的办公室里,俯视整个城市的灯红酒绿,只是临睡前总会想起那张脸,要沉沉睡去的恍惚间,让她莫名生出一股南柯一梦的错觉,仿若那个夜晚并不曾真是的存在过,只不过是她的春闺相思里出现的幻觉。
日子匆忙而混乱,终于在向晚数了第十五张日历的时候,纪北复而出现。
那一天,晴空万里,天气好的不成样子,纪北穿着一件蓝色的衬衣,干净的像当时深邃而幽远的天空。
他站在办公楼的门口,对正走过来的向晚说:好久不见。
向晚心里突然就来了气:我与你素昧平生的,谈什么好久不见。
纪北仍然笑的如沐春风,拦住要走的向晚说:我去了国外出差,刚刚回来。
向晚本就是做做样子,想起自己也并没有什么立场生气,又听到眼前的男子一脸温和的解释,心里的那点不舒适感便不知道扔到哪里去了。
纪北说:一起吃个饭,好不好,我在华祖定了位子。
整个业内都见识过向晚的雷厉风行和说一不二,不眠不休的加班36个小时;为了拿下一个有意向的客户红白啤混喝到吐;与她合作过的甲方都说,这是一个披着美女外皮的汉子,轻易不要招惹。
可是他们都没见过此时的向晚:两弯似蹙非蹙笼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
于昏黄的灯光中,我见犹怜。
纪北从侍者呈上的盘子里,拎起一个长方形盒子递过来,说:不知道你喜欢什么,随意挑了一副簪子,配你那天的旗袍,正合适。
向晚用手轻轻敲了敲那个镶嵌着一块白玉的红木盒子,说:所谓无功不受禄,可要求什么回报?
纪北假装沉眸凝思:以身相许如何?
向晚终于忍不住笑起来:一副簪子而已,就要我搭上自己,未免也太便宜。
纪北举起手中的红酒:簪子代表我。
向晚与他碰杯:礼物与牺牲色相,不可同日而语。
纪北抚额:你这样会让我对人生失去希望的。
向晚:那岂不是更好,世间少一个衣冠禽兽,女子之福。
纪北忽然表情严肃:衣冠禽兽者众多,只有我,独对一人情有独钟。
长得好看的人必然是情中高手,连给自己拨乱反正都显得温文尔雅。
向晚回到家,脑子里还想着纪北的那句”独对一人情有独钟“,一面之缘而已,就能促使他来表诚心吗?
镶嵌了一块白玉的红木盒子,精致典雅,若不看藏于其中的翡翠玉簪,倒是让人有一种买椟还珠的念想。
那支玉簪在盒子里安静的躺着,向晚想起温庭筠的一句词:鬓如蝉,寒玉簪秋水,轻纱卷碧烟。
单看着翠绿欲滴的成色,就知此簪价值不菲,这些年她在硝烟四起的商场也算见过些世面,平日里追求者众多,倒也见识过不少真正上的了台面的东西,因此一般俗物也是不在她眼中的。
然而这支,却真是一款尤物,又系心上之人所赠,毕竟意义不同。
最让向晚心动的,是玉簪一旁,有一朵小小的硬质卡片,上面用钢笔描着几个字:
与君初相识,犹如故人归。
3.
从此以后,一周有五日,清晨8点钟,向晚都能在公司对面的星巴克看到纪北。
向晚习惯早起,尽管上班时间是9点,她每每8点就到,然后在星巴克吃点早餐,看会杂志报纸,这是她一年多以来雷打不动的习惯,也是她一天中最放松愉悦的时刻。
如今这习惯叫别人了然于胸,还成了相遇的借口,向晚除了摇头别无他法。
难得纪北一边说着喝太多咖啡不好,一边给向晚叫了她每次必点的拿铁。
向晚想:要不就从了吧,谁叫自己一早也看上人家了呢,人家这面子给了,里子也给了,再矫情的端着也说不过去。
可是,心里又有些不踏实,总觉得纪北像是乐在其中,一个盯紧了猎物的猎人,随时等待猎物的自投罗网,有点像油画里描绘的世界,虚虚实实,真假难分。
4.
直到向晚惊觉已经三四日没有再见到纪北,一时心神不宁,拿了手机便拨过去。
手机响了很久,没人接,不甘心,再打。
终于被接听了,然而传来一个并不熟悉的男声:喂?
向晚下意识移开手机看了看号码,确认没错之后问:纪北呢?
对方沉默了一会:他在市中心医院306病房,车祸。
向晚的手机啪的一声就落在了地上,仓皇间捡起来,顾不得检查是否完好,就从办公室冲去了停车场,钥匙在手里打滑了好几次,终于启动了车子,在闯了一个红灯,连续加速超车之后,到达了医院。
站在病房的门口,向晚觉得心跳都要停滞了,呼吸也变得小心翼翼,生怕吵到里面的人,纪北在里面是什么样子的呢?是坐着还是躺着,是昏睡着还是醒着,是轻伤还是重症……一瞬间脑子里转了千百个念头,定了定心神,手握在了门扶手上。
然后听到病房里传出一个声音:我告诉她你出车祸了。
纪北的声音有些无力:你会吓到她的。
另一个声音:我帮你试探试探她,若她爱你,受点惊吓也是应该的,若不爱你,自然现在该干嘛还在干嘛。
纪北说:给我手机,我打给她。
另一个声音:不给,她都吊了你这好几个月的胃口了,也该让她着急一番。再说,她也不是你女朋友。
纪北:早晚会是的。
5.
先前的担忧惊慌瞬间变成了恼怒,向晚抬起穿着高跟鞋的脚,代替手踹开了门。
病房里的两个人同时转过身,纪北坐在床边,手背上挂着点滴,另外一个男子坐在病床对面的沙发上,饶有兴致的看着夺门而入的向晚。
纪北看到向晚的那一刻,脸上出现鲜有的失措。
向晚指着纪北就开骂:怎么,你纪北也有失足时,看上去一时半刻也死不了,就不必装什么担心我受到惊吓这一套情圣的伎俩了,以为拍电视剧吗?
旁边的男子站起身对纪北说:你们慢慢聊,我先走一步。
临出门前对向晚说:我是何临安,纪北的发小儿,祝福你们。
说罢留下愣神的向晚,吹着口哨离开。
向晚正要质问,纪北一把拽过她坐在他身边,用那只可以活动的手环住向晚:我承认,我有一点怕你担心,但我更怕你的不担心,你瞧,自傲如我,在你面前,到底是不敢造次。
向晚的眼泪一下子涌出眼眶:我很担心啊,都快担心死了。
纪北却高兴起来,眸子里的笑意挡也挡不住:我要谢谢何临安。
谢他什么?向晚不解。
纪北吻上向晚的唇,含糊中吐出几个字:谢他帮我追到了你。
纪北其实并无大碍,被一辆酒驾司机别的撞上了护栏,越野车坏掉一个车灯,大概还有些轻微脑震荡,拗不过父母之命,留院输液观察。
向晚在纪北出院之后的第三天,已经以纪北的女朋友自居了。
“纪北,我不想开车了,你送我去公司吧。”
“纪北,我今天要去客户那里开会,晚上不要等我吃饭。”
“纪北,我今儿又搞定一个单子,我真牛掰啊。”
6.
纪北想起初见向晚,早在庆功宴之前。
那天向晚来纪北公司签合同,在会议室里与李总讨论合同细节,纪北正好路过,怎么说呢,在遇见向晚之前听到她的名字多回,印象里一直觉得她应该是短发干练锋芒毕露的女子,但是那天见到向晚,长发飘飘,一副小女人的样子,比他想象中美很多,就是那个时候对她产生了好奇的吧。
再后来,两个公司的合作一直保持了下来,纪北也有幸能够经常听到向晚的信息,纪北想,在向晚还不认识他之前,他就已经开始了喜欢。
向晚也不曾知道,原来在她匆忙而过的岁月里,有一个男子研究过她的喜怒哀乐。
大概这世界上真的有一个词,叫做倾盖如故,就像纪北初遇向晚的那个下午,就像向晚初见纪北的那场晚宴。
在相识之初,已经隐隐有种似是故人来的感觉,才会那么笃定的想要把你留在身边。
世间那么多的人,我偏对你情有独钟;世间这么多故事,我偏要做你生命里的主角。
苍天佑我,送了一个你来。
与君初相识,犹如故人归。
网友评论
写的挺好的 可终究是故事
“世间那么多的人,我偏对你情有独钟;世间这么多故事,我偏要做你生命里的主角。”
苍天佑我,送了一个你来。
读取这么诗意的主角名字的书,
的年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