乞讨是不文明的行为吗

作者: 柯茗耀 | 来源:发表于2015-04-25 23:04 被阅读4005次

    某地的地铁中,出现了这样一段广播——「让我们共同抵制乞讨等不文明行为……」

    坦率地说,鄙人对此不敢苟同。

    有这样一个真实的故事——

    有位热心公益的图书馆馆长,将其下辖的图书馆完全免费,任何人——包括乞丐——都可以自由进出及阅读。

    反对者向馆长 提意见道「乞丐在馆内随意进出,非常的不文明,已经影响到我们的阅读心情。请您务必禁止乞丐入馆。」

    馆长正色回答「我无权禁止任何合法公民进出本馆,但您 有权选择离开!」

    故事讲完了。现在我们回到问题当中。

    窃以为,乞讨行为,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情况:

    情况1:乞讨者确实因衣食没有著落而行乞。这种情况下,也许我们可以思考——以「文明」的名义来侵蚀「生存权」,究竟是否「文明」呢?

    情况2: 乞讨者是职业骗子。这种情况下对行乞行为予以制止看似「合理」,但实质上却在隐性地侵蚀公民自行判断「此人是否需要帮助」以及「我是否应当帮助这个人」的 「意思自治权」。这种倡导,在下亦没有见到其究竟和「文明」有任何联繫——假如因这种倡导而误伤了真正需要帮助的人,那是否为「文明」的应有之义呢?

    诸君可自行比较「请为老弱病残让座」以及「请为您认为有需要的人让座」,究竟哪一个口号更加「文明」呢?

    综上,「是否文明」的判断权应当交还于每一位公民自己。若仅仅以管理者之好恶来定义「不文明」,这是令人担忧的。任何人都无权以「文明」的名义,任意地侵蚀他者之生存权——这难道不应当是「文明」社会的起码底线吗?

    个人拙见,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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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评论

      • 木子哲学:60年大饥荒饿死很多人的一个原因就是干部们禁止没有粮食吃的农民出村乞讨。
      • 拔旗L:@柯茗耀
        我太懒大多时候都只看标题
      • 柯茗耀: @拔旗L 能够被人相信比实际年龄年轻,着实是愉快的事情呢。

        鄙文重点并非讨论「文明」,如有兴趣,您不妨再阅(^_^)
      • 拔旗L:社会习俗和个人道德是两个概念,但是都不能代表文明。
        不过我一般习惯认为会说在下的都是高中生,不知道你是不是。
      • 柯茗耀: @LostAbaddon 原来如此。如果是这样定义的话,个人完全同意(^_^)
      • LostAbaddon:@柯茗耀 建规并不给出最好的规则,而仅仅是一门手艺。
        所以建规本身并不蕴含你所谓的“优质的规则”,而是一个双方博弈的手段。
        政府建立法规就是建规,SNS制定社区规范也是建规,个人与他人之间的契约意识也是一种建规,个人与政府之间的博弈也还是一种建规,所以我看不出这和“优质的规则未必就会被治理这所接受”有什么关系,因为这根本就是两码事。

        说到底,你所谈的还是一种理想,而不是现实啊。
      • 柯茗耀: @LostAbaddon 技术上说,确实如此。

        但我们并非生活与严格的理性与逻辑世界当中。而且,「优质的规则」未必就会被治理者所接受,历史上这类例子,有很多。

        仅仅就目前而言,个人相信:权利意识的觉醒(权利焦虑状态的保持)的重要性,丝毫不低于先生所说的「建规」——因为这样做有助于为治理者提供选择优质规则的正面激励,而「仅有」优质的规则,则不见得对治理者具备类似强度的激励。
      • LostAbaddon:@柯茗耀 政治理想和权力焦虑个人认为都是用处不大的,用处大的个人认为是“建规”,即规则如何设定与建立,才能达成某种预期的目的。
        这样的“技能”无论对大还是对小来说都很有用。
      • 柯茗耀: @LostAbaddon 其实,个人关心私权利被侵蚀,并非基于政治理想,而仅仅是基于权利焦虑,即对自身利益的关切——

        相对地,如果越来越多人愿意这样思考的话,我们也许有更高地概率达到权利保障的「纳什均衡」(^_^)
      • LostAbaddon:@柯茗耀 这点我很同意。
      • LostAbaddon:@柯茗耀 客气客气,难得能看到想这篇这样有自己的思考的好文章就忍不住激动了,哇哈哈哈哈~~~~~
      • 柯茗耀: @LostAbaddon 其实,这里想强调的,是公权力与私权利的界限,值得我们去思考,并严肃地捍卫。
      • 柯茗耀: @LostAbaddon 先生关于「言论自由边界」的论述,以及对本人误区的批评都非常精彩,敬受教。(^_^)
      • LostAbaddon:@柯茗耀 非形式佯谬中就有关于滑坡的佯谬,即认为只要有滑坡,东西就必定会落下。
        其次,注意潜在的威胁也还是一个在0和1之间做出动态规划的问题,而不是一个不是选0就是选1的问题。
        事实上,即便不对私权做出侵犯就能防止规范滑坡么?也不是这样。
        个体对群体的影响基本就是一个劣币驱逐良币的过程,所以指望个人通过自我定义来防止规范滑坡这样的做法本身就是希望通过劣币驱逐良币的机制可以得到良币而非劣币,是一个典型的自我矛盾。
      • 柯茗耀: @LostAbaddon 是的。先生「非0即1」的整段论述,在下完全同意。

        个人深感担忧的,以一个不恰当的比喻说的话,是「规范滑坡」。即,如果我们接受(或部分接受)类似的道德评估,将对私权利构成潜在的威胁——故而,我们至少应当注意这类可能的威胁。
      • LostAbaddon:@柯茗耀 这里有问题。
        言论自由的界定本身不是非此即彼的也是存在一个模糊边界的。
        事实上,再次声明:真实世界不存在非此即彼的明确边界,所有边界都是模糊的。
        其次,这里你本身就存在了一定的矛盾:前者依赖于“言论自由”的法定边界,后者又认为权利界定的边界不可取。你这本身就是用权力划定的边界来否定权力划定的边界。
        第三,权力划定了边界并不表示个体影响不会影响到群体,这基本属于两个层面的问题。
      • 柯茗耀: @LostAbaddon 或者可以换一个更加浅显的表述——「不文明」本身被不同的个体给予多元的界定,只要这类界定在「言论自由」的法定边界内,那么就丝毫不足畏惧——真正值得畏惧的,是权利力得以任意地界定「不文明」。
      • LostAbaddon:@柯茗耀 其实这就是问题:没人说过这两个必须只能选择一个。
        事实是:这不是非0即1的问题,而是一个0与1之间选择一个比例的问题。
        换言之,轻率地认为不是捍卫就是让渡,这本身就是极端错误的想法,将一个复杂的问题轻易地表层化了,还兼具了站队与表态的属性,都是过度非合理地简化问题的常见手段。
        事实上,真实世界几乎没有非0即1的不是楚河这边就是汉界那边的问题,真实世界的问题都是在0和1之间做出一个动态规划的问题。
      • 柯茗耀: @LostAbaddon 喔,原来这才是先生的要点——这个观点很有趣,不过如果要在「捍卫意思自治权的收益(偏好),并支付个体不当选择所可能产生的成本」与「让渡意思自治权给治理者,并完全接受其给出的道德评估结论」之间作出选择的话,个人强烈倾向于选择前者——

        因为,谁都无法保证,自己不会是下一个基于治理者的道德评估而被给予非国民待遇者。故而,一个地成本的预防策略,就是时刻对治理者的类似道德评估,时刻保持谨慎和注意。
      • LostAbaddon:@柯茗耀 这也就是我之前所说的了,这样的交付个人本质上也还是有问题的,因为个体行为会扩散到群体,因此如果有人做出了不恰当的个人选择,其影响就不是个人范围的了。
      • 柯茗耀: @LostAbaddon 个人比较欢迎的一个低成本的策略,正是把道德评估(「应当」如何界定「不文明」)交给(潜在的)行为人本身。比如,个人比较欢迎「请为您认为有需要的人让座」。
      • LostAbaddon: @柯茗耀 这个是可以看出的,但我所关注的是从可操作性来看解决方案。
      • 柯茗耀: @LostAbaddon 不过,此文的重点在于,我们不妨谨上地注意治理者以未经澄清的(看上去正面的)概念,来侵蚀我们的意思自治权利,以及生存权等基本权利。
      • 柯茗耀: @LostAbaddon 是的。所以只敢收录进随笔集(^_^)
      • LostAbaddon:Define "civilized" first.

        事实上,这里的问题其实在很大程度上在于“文明”一词并没有明确的定义。
        当然,另一个问题在于基本上此类人文术语的定义都存在模糊边界的问题。

        即便是站在“抵制你认为不文明的行为”这样的自定义的层面,也存在个体行为会影响群体观念从而并不能随意放任的社会层面问题。
        事实上,个体-群体作为One-All体系是存在复杂的交互与相互影响的。个体行为在群体中具有传播性,而群体行为对于个体行为具有塑形能力,因此任何将定义归结为“允许不同个体给出不同定义”的离散模式都会遭到这种个体-群体互动疑难的考验,从而并不能简单地彻底放任。
        于是乎,问题又回到了如何定义“文明”使得个体定义差异在群体范围内可接受这么一个划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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