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题目是两天前上班的路上突然从脑子里蹦出来的。
坐电梯下楼的时候,遇见了十五楼邻居家那个可爱的小男孩,五六岁,正是调皮的年纪。电梯在下滑的同时,小男孩一直在电梯里跳来跳去。话到嘴边几次又咽了回去。最后还是忍不住快嘴,尽我自己最大的温柔说“宝贝,在电梯里不要跳哟,是会有危险的”,边说边对孩子笑。可是这时,那个一直盯着手机的孩子的妈妈,把眼睛抬起落到我的脸上,狠狠地剜了一眼。
其实这个事并不能说明什么,可能孩子的妈妈会想我是一个多事的人。人家自己的孩子自己宝贝着,你一个陌生人有什么资格去说教。但是我今天想说的就是,如果你自己家的孩子你不管,那对不起,有一天,可能有人会替你管。
突然想起有这么一个孩子,15岁,暂且叫他小俊吧,是因为犯抢劫罪被公安机关审查起诉的。事很简单,小俊呢,半夜喝完了酒发现自己身上没什么钱了,就和一起喝酒的一个19岁的朋友提议去整点钱花,两个人看见路边停着的等着拉活的出租车,一个站在车前防止车开走,一个开车门要钱,要的还不多,三十五十的,不给就给出租车司机两下子。被劫的出租车司机,谁也不愿因几十块钱和两个醉熏熏的半大小子较劲,吃点亏,也就都给了。两人一共抢了五六台出租车,结果被当场抓获送进了看守所。而这个小俊,在抢劫时,居然是在其取保候审期间,罪名是刷新我“三观”的,强奸罪和组织卖淫罪。当然因为组织卖淫罪小俊不构刑事责任年龄不追究其刑事责任。
但更让我惊讶的是,这个孩子的母亲。因为我国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在提讯过程中,监护人必须到场,所以,我带着小俊的母亲一起进了看守所。小俊穿着黄马夹带着手拷进了讯问室,小俊的母亲眼泪唰的一下就下来了。之后就一直在说你在里面好不好啊,有没有人欺负你啊,你冷不冷啊这种每见一次这种场景都要听的话。我知道,这里面有做母亲的那种揪心。
在我问到小俊当晚为何喝酒到凌晨的时候,小俊的嘴角微微上扬,脸上写着自豪感,说,因为我给一个朋友介绍了个小姐,他很满意就约我出来喝酒,还叫来几个哥们。他说完这句话我居然没有在他母亲脸上读到惊讶。
我问身边小俊的母亲,我说你儿子才十五岁,他的私生活你不管么,她只是默默地说,管不了。我问她现在是否和小俊同住,她点头。我问她小俊是否每天都回家住,她摇头。我问她小俊在外面干什么你知道么,她摇头。我问她小俊多长时间回一趟家,她认认真真的想了想,说在小俊犯事之前,他们已经快两个月没见面了。我问她那你为什么不找他啊,还是那句,她管不了。
在整个提审的过程中,小俊一直表现他能犯罪是他的能力,而小俊的母亲一直表现她的无能。末了,小俊的母亲突然抓着我说,检察官,其实我家小俊,是个好孩子。而这时,小俊突然想起来什么似的,说:“对了,妈,你出去得给我存钱啊,我体检被检查出来得了梅毒。”
我不了解小俊小时候什么样,是不是个好孩子,但是一个十五岁的孩子,走到今天这一步,他的人生观、价格观是坏掉的,他未来的人生也不再健全。
我不愿意去评论一个人的好坏。因为每一个人都有好有坏两面,我们看到了好的一面,那么他好的一面便充当对其全部印象的主流,坏的一面也一样。人的性格也是遗传和环境两方面共同作用造成的。我本不应该把那些犯了错的孩子全部归根于父母的管教,但是父母确实是孩子的第一任,乃至一生的老师。父母的放任、娇惯、无视、恶习等等,都会成为孩子成长中的一颗颗种子,有的,在不知不觉中生了根,发了芽。
当然,今天举的这个案例是犯罪性质十分恶劣的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更多的是打架斗殴、小偷小摸的那种。但是不管是什么样性质的案件,不管是未成年人嫌疑人,还是未成年人被害人,每接触一个,对我来讲都是一种心痛。有的时候我很不理解,这些孩子怎么就成了这样了。那些十四五岁的小姑娘,本来最美的年纪,却要化浓浓的眼线,涂厚厚的粉底,穿裸露的外衣。难道真的没有人提醒她,这不是美么?
其实一直想写和未成年人犯罪有关的案例,但是却不知道从何落笔,虽然看我的故事的人并不多,但是总觉得,只要是发表自己观点的东西,是要为它负责的,是要经过无数次的推敲的,是要让一些可能处于这方面困难的朋友得到帮助的,哪怕很少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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