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我们经常遇到这样的问题,当你准备获取某项服务或了解某种知识时,必须在有关协议条款中签下“同意”二字才能如愿。如下载安装电脑软件、去银行办理业务时,屏幕上会跳出对话框,上面显示相关条款,同意后方可安装、使用。又如传闻中的领取福利彩票大奖,领奖人也必须自愿签下捐赠部分款项于某某工程的协议。
至于协议的详细内容,因篇幅过长、字体过小、内容深奥、时间有限等方面的原因,好多人不及细看,或不知就里,匆匆忙忙就签下了“同意”。否则,只能放弃此项服务。但事后,心中都会不同程度地产生些不满的情绪,默默地埋怨着这些“霸王条款”,可下次遇到同样的问题时,还是继续填写着同意。只是,更多的时候连协议的内容也懒得多看一眼,省却了不少的功夫。由此,也就意味着自己放弃了知情权和其他权利,需要对今后发生和可能发生的事情承担责任和后果。
好在与正规的软件公司、银行等签订的相关协议,因软件公司、银行等业务流程透明、并有国家相关部门监督审查,一般对个人不会产生什么后果,只要个人没有办什么出格的事情,都会相安无事的。但是,也正是在前述条件的影响下,人们逐渐地放松了警惕,让一些别有用心的人钻了空子,有些人还因此而走上触犯法律、倾家荡产的道路。如去银行办理储蓄业务,往往会遇到热心的工作人员,向你有意无意地推荐着诸如保险、理财等方面的业务,并信誓旦旦地保证着收益和信誉,冲着银行这面招牌,许多人信以为真,签署了相关协议,办了本不打算办理的业务。前些时《今日说法》栏目播出一个节目,说的是北京市一帮高龄老人,在骗子的忽悠下,加入了以房作为标的物进行增值投资的骗局,最后落得个钱财两空的悲惨境地。这些案例在庭审过程中发现,所有手续一应俱全,“符合”法律程序,给案件的办结带来了很大的难度。
随着智能手机的推广应用,我们经常遇到这样一种情形,就是观看某个节目时,需要下载手机APP或将此条信息在朋友圈转发后才行。据消息称,此类要求是某些钓鱼网站设置的圈套,好多人的手机就是因此而中了病毒,为日后的损失埋下了伏笔,让你防不胜防。这其实也是一种恶意的、不易察觉的、骗取用户信任从而间接签字“同意”的一种手段。更为可恶的是,有些病毒假冒杀毒软件来诱使用户安装,自觉自愿地引狼入室。真可谓是江湖险恶,人心难测。这也是如我一类的人之所以不敢将银行卡与手机绑定,放弃现代高科技发展便利的根本原因。毕竟方便事小,经济损失事大呀。
人的一生中,因为工作、学习、生活的需要,不知签下多少次同意,在取得权力和利益的同时,也承担了相应的责任和义务。虽然说大部分是自己真实意志的表现,也有部分是不自觉的行为有时甚至是被迫的行为。对于后者,我们还是要不厌其烦地了解清楚有关的具体内容,三思而后行。否则,方便一时、饮痛长久,只能是自废武功、缴械投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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