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这件事,进一寸有一寸的欢喜

作者: 一笑作春风 | 来源:发表于2017-03-13 21:49 被阅读730次
    怕什么真理无穷?进一寸有一寸的欢喜
                                                 ——胡适

    刚翻看一下,1月12号第一篇文章,来简书整整两个月了!这两个月,我像一个田间老农一样,播种、除草,撒肥……现在,眼看麦苗一天天长大,我的眼睛盯着天边眯成了一条缝,眉间心头都是欢喜。

    盘点一下:

    23篇文章,66037个字,6篇文章阅读量在1000+,995个红心,268个关注,打赏数枚。

    这一盘点,我也吓一跳。涓涓小流汇大海啊。亲爱的为我打赏的朋友,爱你们!以后不要打赏了,我特别不好意思。明明可以免费,明明是我收揽了那么多的关注,为什么还要你们付费呢?

    爱那些给我红心、给我关注的朋友们!每一颗红心都难能珍贵,都是我前行的动力。昨天我就琢磨着快到1000个红心了吧?可是你知道的,当前一篇文章石沉大海之后,每一颗红心都是意料外的惊喜。如果可以,我真恨不得自己再狠狠戳上5次,然后像收集糖纸的孩子一样骄傲地宣布:看,我集够1000个了!

    盘点过后,是思考。我坚持了什么?收获了什么?需要改变些什么?或许这份思考会对刚入简书的作者,或者说像我一样入了2个月依然处于摸索状态的写作者提供一些帮助。

    一、莫问前路,莫忘初心

    刚入简书时,我曾做梦都是写文章。这在我的《因为写作,我陷入一场兵荒马乱》一文中讲述过心路历程。

    我好想出爆文!好想收到好多的红心!

    于是,我翻阅:什么类型的文章在简书受欢迎?

    显而易见,干货类的、热点类的、大师讲座类的最受欢迎。

    这些,我都写不来啊!

    你看,政治热点我不懂;社会生活热点我总觉得很多消息不可靠,我怕我写的评论本身就是建立在虚假的新闻之上;至于娱乐热点,一方面我这个人反应迟钝,不爱关心各种八卦,另一方面我总觉得许多写作者代入感太深,是拿自己的人生比对明星们的人生,“子非鱼安知鱼之乐?又安知鱼不乐?”。和明星的生活隔上十万八千里就劝人家佟丽娅离婚,这也太不负责了吧!即便是我亲姐姐,我也不随意评点是非呢。

    我也挺不明白干货类的文章为什么那么受欢迎。以我看来,要寻找干货,就读去该领域最顶尖的、最权威的东西。比如写作,放着古今中外那么多大师级别的作品不去读,来看某某某推荐的200本书,某某某讲述的写作套路,有用吗?

    那么,是不是说简书上的编辑、作者、读者水准就差了呢?真不是!

    我曾经有过这些的偏激:简书上的编辑都是标题党!要不,怎么会把我辛辛苦苦写出来的文章秒毙呢?

    大年初二那天,我写了一篇《家有读书郎——从自身体会谈谈如何培养孩子热爱读书》的文章,夜半醒来,看到被首页毙掉了。我一怒,拿起手机给首页的编辑发简信,大意就是说我这文章如何如何好,你们入选的文章如何如何差,长此以往,简书的发展可堪忧虑……反正也睡不着了,我洋洋洒洒写了好多。后来,觉得深更半夜骚扰人家主编也不好意思啊,再看看拒稿原因,觉得也很客观真诚,就向主编道歉说我理解你们了,不用给我回简信了。再后来,我自己看那篇文章都写的好不入流,顶多算是朋友间的交流心得,自己把文章撤掉了。

    看,我是一个多么任性易冲动的人啊。文章刚写成那会,真感觉自己是文曲星下凡了,文采飞上天了。其实,过上几天回来看,文章真的那么好吗?被毙掉难道不在情理之中吗?

    再看一下我自己在简书上最受欢迎的文章就会更加理性客观了。

    在我的23篇文章中,有6篇上了1000的阅读量。其中最受欢迎的是《李清照:扬眉女子,孤傲灵魂》这一篇。仔细想一想,李清照是珍藏在我心底多少年的挚爱啊。我从上学时读她,教书后读她,连我在市里面上的公开课选文都是李清照的诗词,因为爱,所以真,也因此受欢迎。

    另外一篇《写作:照见孤独的自己》阅读量上了1000+是我没想到的。那篇文章就像是我自己心灵的私语一样,写完之后,我都不好意思发表,先隐藏了几天。没想到好多读者说找到了共鸣。再仔细想想看,这种心灵深处的声音才是最真的啊!

    所以,我越来越感觉,我手写我心才是写作的第一要义。真诚朴实写自己内心感受的文章总会遇到知音的。这个世间,有两颗心灵因为文字而靠的很近,难道不是一件很幸福的事吗?

    二、读书变成慢的艺术

    当我看到有人推荐两个小时读完一本书的技巧时,我正好用两个小时看了一篇文章。

    是的,曾经看书走马观花的我因为写作,读书越来越慢,也越来越享受读书的感觉了。

    其实,这两个月来我只看了2本书,一本是《散文三十年:纸上春秋》,一本是龙应台的《目送》(没看完)。现在正在读脂砚斋批评本的《红楼梦》。

    写作这件事,进一寸有一寸的欢喜 写作这件事,进一寸有一寸的欢喜

    我看得极慢。只要拿起本,必定拿起笔。随手圈画,随手做笔记,随手写感想。我主要从三个层面看一篇文章:其一,是主题,作者想表达的是人类哪方面的思考?其二,是文章脉络,作者的思维走向图是怎么样的。其三,是打动我的那些闪光的语言。这些语言是如何组织在一起的,是什么原因让她如此打动人心?

    我有四个笔记本。一个笔记本分类用标签标上“景”“情”“理”三部分;一个笔记本专门记述人物事迹以及我的评论;一个笔记本专门是谈读书和写作技巧体会的;一个笔记本是记录古典诗词佳句的。其实做笔记摘抄是我上学时的好习惯,但是已经遗失许多年了,今天捡拾起来,感觉很好。

    陶渊明说:好读书,不求甚解。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

    才发现,只有精读书的时候,才能有会意的感觉啊。和书中人物对话的当时,妙不可言。

    三、细水长流看风景

    张爱玲的姑姑评价张爱玲:你哪里来的这一身俗骨?所谓俗骨,不是市侩庸俗的俗,而是对生活的热情和对人情世故的熟稔。

    因为写作,因为读书,我觉得自己又多了许多俗味。

    比如,我八卦地关注身边人的故事了。那个化学实验员在读《论语》,原来是从亿万富翁因为炒股沦落到了租房境地。这不就是扫地僧吗?那个光头夜夜醉歌,原来曾经是个情圣如今和老婆形同陌路;那个同事那么温和可亲,怎么突然就了结了生命呢?

    每一段故事背后都是生活的酸甜苦辣。因为写作,我迷恋于看人情冷暖世态炎凉。不仅自然界有风景,人世间的风景更苍凉啊!

    再比如说,我读了龙应台的《如果》:“如果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会陪他坐飞机,一路牵着她瘦弱的手。”

    那天我正好陪父亲一起吃饭,莫名地就有一种强烈地要珍惜此时此刻的感觉。我拉着父亲的手,为他找好座位,给他夹菜,像个孩子样放肆地在他面前谈笑。以前,我总是觉得在父亲面前太拘谨了,可是那一天,我突然觉得好轻松自然。我特别享受!

    一箪食一瓢饮里的情怀比笔下的述说更值得珍惜。我很感激,因为读书和写作,我学会了珍视人世间那些最美好的东西!生命那么短,美好,稍纵即逝。

    我家铁人在我的带动下也投入地看金庸全集了。晚饭后,我俩在书桌前对坐,他读金庸,我读红楼。然后,他在书上写下了几行字,推给我看:

    “一杯清茶,两人对坐。捧读经典,消此永夜。”

    我向他竖起大拇指。

    时光在相对无言中渐渐流逝,我想起胡适的那句话:怕什么真理无穷?进一寸有一寸的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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