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出生的地方

作者: 读后君 | 来源:发表于2022-07-14 15:40 被阅读0次

我第一次从马背上摔下来,在我们共同的小屋里躺了整整三天。可能因为我的骨头太脆弱,从那以后,我每次跨上马背,都会不自觉的颤抖一下,然后深吸一口气,暗示自己是最强的骑手,才能勉强完成一天的放牧。

我和爱丽丝都来自小城市,一次偶然的机会我们接管了这个小小的牧场。爱丽丝是我的伴侣,她比我瘦一些、矮一些、坚强一些,总能在我毫无主意的时候,马上想到一个鬼点子,解决问题,并且带来欢乐,我和牧场关系的调和剂就是爱丽丝。我之所以叫她爱丽丝,是因为她比我好奇,喜欢探险,对世界永远充满期待。

我们住在一个木头房子里,这个小木屋面积大约有45平方米,我们把它隔成两间。外面一间是厨房和客厅,里面一间是书房和卧室。门外有一点儿空地,爱丽丝把它围起来,东墙角养鸡鸭,西墙角一直到房子边是菜地。鸡鸭不多,大概二十几只,夏天把它们放在苜蓿地里,每天吃着新鲜的蔬菜,毛色油亮,步伐矫健,一个个都像打胜仗的将军似的。冬天我们喂秋天地里种出的麦子脱的壳,再掺入一些菜叶,就是很好的一顿大餐。菜地我很少搭理,爱丽丝从不让我加入她的农活,她说我是白马王子不懂种地,我不知道她这样称呼我是表扬我,还是贬损我,我问她,她脸上浮现出一种神秘的笑容,然后躲开干活去了,我也就不再追究,继续我白马王子的生活。

在其他方面我不敢说自己有多擅长,但是比骑马,我自认为自己很擅长。爱丽丝不会骑马,我教了很长时间她都没有学会,她说她和马儿有沟通障碍,我于是不勉强她。我们有明确分工,骑马放牧是我的事情,做饭持家是爱丽丝的事情。我们小屋的旁边就是原始森林,雨过总有野蘑菇冒出来,很嫩,下手稍微重一点就会被捏碎。爱丽丝是采蘑菇高手,她在前面采,我在后面挎着篮子跟着,不一会儿,我们的篮子里就装满了蘑菇。爱丽丝把蘑菇晾晒在院子里,风和阳光带走了水分,剩下鲜美可口的肉,什么时候想吃,拿出来一泡水,用油一炒,配面条、配蔬菜都可以。

我们的牧场有六匹马,五匹老母马,一匹小公马。我最喜欢那匹小公马,枣红色的皮毛在阳光下灿烂、油亮、光滑,像一个英俊的小伙子一样。我还没有骑过它,每次我骑着它的妈妈和阿姨回来的时候,它都不安分的蹭木头栅栏,似乎在告诉我:“为什么不骑我?难道我还不够强壮?”我通常只望它一眼,假装不去理会,给它一种我不在乎的错觉,直到有一天它准备好了。

在草原上,我经常会看到狼,爱丽丝和狼靠的最近。一次,我去放牧,爱丽丝独自在家,她喂过鸡鸭之后,拿着锄头在菜地里除草。爱丽丝说:“我感觉有一双眼睛正盯着我,我抬起头四处寻找,果然距离我三十米远的地方有一只狼正看着我。那是一双冷酷无情又充满智慧的眼睛。我当时并没有害怕,我知道它不会靠近了,它只是来看看有没有什么吃的东西,没有恶意。”我佩服爱丽丝,她不仅站了起来,而且朝那只狼走了几步。那只狼没有跑,也站直了看着爱丽丝。他们互相注视了几分钟,也许是他们之间没什么可交流的,或者爱丽丝手里拿着锄头,这只狼转身离开了。晚饭时爱丽丝绘声绘色的说起与狼的遭遇,我听着听着后脊梁冒汗,只是轻描淡写地说:“爱丽丝,你这样做很危险,如果这只狼很饿,你会成为它的午餐。”爱丽丝听到这话,哼了一声说:“你以为我只是个柔弱的女人?它不犯我,我不犯它;它若犯我,我必不饶它。”我知道爱丽丝很强悍,但还是捏了一把汗。

小公马两岁的时候,我经常和它在一起。我打算把它培养成一匹好坐骑。我知道爱丽丝经常给小公马喂夜食,从小公马长得膘就可以看出爱丽丝有多么疼爱这匹马。

在我们刚搬进牧场的时候,牧场住着一个张老头,这老头是个老牛仔,放牧、驱狼、驯马,无一不精,我跟他在这写方面学习了不少东西。如今我要把小公马训练成我的坐骑,就要拿出张老头的看家本领。也许是小公马看出了我的心思,这几天看我的眼神格外的不舒服。

张老头驯马前有个习惯,他喜欢在马的耳边轻声细语地说些什么,谁也不知道他说的是什么,包括我。后来有一次我陪老张喝酒,酒过三巡,我问张老头:“你每次驯马前在马的耳边都说什么了,让马乖乖的听你的话。”

老张诡异的笑笑,低头不语,端起一杯酒一饮而尽,然后抬起头看着我说:“每个驯马人的驯马方式不一样,没什么特定的规矩,驯马的目的是与马交流,我和马说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要它明白我的心。”张老头又端起一杯酒,便沉默不语。

这几天,小公马我喂的比较多,爱丽丝有意保持和它的距离,培养我和小公马之间的感情。小公马不傻,知道我们这么做的意思。是马都喜欢自由驰骋,不愿意让人骑,小公马野性十足,放开缰绳,蹄子弹出老高,想驯服它真不一件容易的事情。

这时,我就想起张老头的办法。轻轻抚摸着它顺滑的鬃毛说:“你是一匹好马,也是野马的后代。你的爸爸是野马之王,一身棕色油亮油亮的毛,出汗之后像是有鲜红的血液渗出一样,四肢修长、粗壮、有力,大个头不像蒙古马。你有你爸的基因,以后也是个强壮的男子汉。”它似乎能听懂我说的话,头一点一点的,有节奏的甩着鬃毛,好像在告诉我它也是野马的后代。

昨天那只灰狼又出现在了羊群附近,我的牧羊犬比我发现的早,急躁的叫喊着。等我下午驱赶羊群回家的时候才发现一只羊被袭击了。我的愤怒瞬间燃爆,挥动着手中的皮鞭在那棵老榆树上面抽出几道印子。牧羊犬皮皮瞧我这个愚蠢的莽汉,在旁边舔着脸,就差笑出声来。我本无意射杀这头狼,但它欺人太甚,我骑着马朝狼窝而去,距离狼群一公里的地方停下脚步。我不害怕它们袭击我,愤怒已经冲昏头脑,它们来一只我杀一只,来两只我杀一双。我和它们对视着,我知道头狼眼里也充满血丝,虽然你们也需要养活孩子,但我也需要养活孩子,现在就是我们决一死战的时候。

头狼大灰领着孩子在狼窝周围转悠,小狼崽近乎长大,在头狼身边跳来跳去,好像在告诉我它不怕我,虽然高倍望远镜已经能看清楚,但我仍然想仔细看看它们,特别是那只袭击了羊群和爱丽丝对视过的狼。如此远的距离,头狼大灰仍然能发现我,它朝我的方向凝视了一分钟,然后领着小狼崽消失了。天边的晚霞挂在山头,山下一大片草地已经暗了下来,气温骤降,小雨点儿淅淅沥沥下了起来。这点雨作为牧人是完全可以承受得了的。我突然放弃了射杀狼群的想法,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转变如此之快,只觉得老天不应该让我这么做。

当羊群带着滚滚尘土走进羊圈的时候,爱丽丝已经坐在门口等我。

“今天回来晚了。”她说。

“嗯,我知道。”我说。

爱丽丝没有多问,转身去了厨房。她这点儿习惯好,当我不想多说的时候,她会很知趣地转移话题,为我们双方都留了面子。

小公马甩着鬃毛在马厩里来回踱步。我上前拍拍它的脖子,又把今天的事情告诉了它。它的眼睛突然瞪了好大,鼻子里喘着粗气,噗噗噗的好像要说什么。当年我和张老头去放牧,其他马都不敢往狼群中间冲刺,只有小公马的爸爸大鹏敢,它的勇气就和它的主人张老头一样,可以苍老年迈,但不能毁了强者的姿态。

小公马咬着我的袖口,眼神很不一样。我打开马厩的门,我知道它已经准备好了,便拿来马鞍小心翼翼的放在它的背上。它身上的皮毛抖了一下,我知道它不是因为痒而抖皮毛。我拍拍它的脖子,在它耳边说:“你可以有你自己的选择,但有一点必须记住,你是野马之王的后代,可以弱小,但不能退缩。”马鞍已经安装完毕,它身上第一次有了重量。我向空中挥着辫子,来回画着八字,小公马迈着轻盈的步伐,四肢蹄子踏着松软的泥土,马尾随风飘逸,十几圈下来它出汗了,是鲜红的颜色。我感觉自己是微笑着的,小公马也能感觉到我声音的变化,慢跑变成了快跑,当我停止挥舞马鞭的一刹那,它停了下来,在原地转了半圈。我走向它,它朝后退了两步,我便没再动,只是静静地看着它。我们俩算是僵持不下,我松开缰绳,蹲在地上。几分钟之后,小公马慢慢靠近我,在我的肩膀上舔了一下,然后咀嚼我的衣服,想把我拽起来。我慢慢起身,抚摸着它出了汗的脖子,用右手晃动了一下马鞍,左脚顺势踩在了马镫上,一跃而上。小公马猛的朝后退了几步,然后急促的来回踱步。

“你的名字叫大红,知道吗?你的名字叫大红。”我大声说。

小公马有了名字,它是听得懂的。大红感觉到我的重量,不安分的心变得狂野,它奔跑了起来,它在和我较劲。

“大红,你和你爸一样强壮。”我说。

大红的肌肉紧绷,四肢蹄子强有力的踩在地上,踏过的土地尘土飞扬。较劲慢慢变成合二为一,我的身体跟随它的身体上下起伏,没有一点遗憾,我的血液沸腾起来。握着缰绳的手慢慢松开,现在完全由大红掌握节奏。我们一口气跑到了小溪旁边,我翻身下马,大红的毛色真的很漂亮。我捧起一股清流,大口喝下去,大红也低头畅饮。

夕阳余晖洒在大红的背上,蚊虫都不敢靠近。我在前面走,大红在后面跟着。不知不觉已经来到了一个小土坡上,一朵朵小黄花随风摇摆着,风已经吹干了我后背的汗水。大红伫立在那里,像一座雕塑,强壮而优美。

回到家天色已晚,爱丽丝已经做好了晚饭。桌子上盛了两碗面,两碟炒菜,还有一碟红烧肉,木头酒杯已经斟满了酒。

“哟,这么丰盛啊!还有酒,今天是什么好日子么?”我说。

“嗯,今天确实是好日子,一是小公马已经长大成年了。二是……我不告诉你。”爱丽丝调皮的打谜语。

“小公马以后叫大红,它已经是大公马了。二是什么,快说快说。”

我越着急,爱丽丝越是一脸神秘的样子。

“想知道吗?”

“嗯。”我点点头。

“好,先把那杯酒喝了。”她说。

“嗨,我还以为什么呢,不就一杯酒嘛。”我抓起酒杯一仰脖喝光了。

“喝完了,快说快说。”

“你能想象你当爸爸的感觉吗?”她神秘的样子,让她的两只眼睛更加有神采了。

我没有反应过来:“什么?什么当爸爸的感觉?”

说完这句话,我似乎明白了。她咯咯咯笑起来,“我要当爸爸了?”我问她。她点点头,给我倒满酒,自己端起茶杯,“来,为未来的爸爸妈妈干杯。”我的手有点发抖,手心直冒汗,手紧紧的握住酒杯,不让杯中酒洒出一滴。

“来,干杯!”

夜色如此美妙,屋外万籁俱寂,微风拂过整个草原,轻轻的哼着歌。我能听见大红在跺着蹄子,牧羊犬满意的啃着爱丽丝准备好的骨头。

“爱丽丝,你知道我为什么有时候叫你这个名字吗?”我说,我从没告诉过她。

“不知道!为什么?”她看着我说。

“因为和你在一起就像在仙境里一样,是你的想象力带我来到了这里。没有你,我可能一辈子都住在钢筋混泥土的房子里,几十年过去了,我可能唯一做的事就是遗憾在那里老去。”我说。

爱丽丝脸上闪着光,温柔的看着我。炉子里的柴“啪啪啪”发出响声。我端起酒杯,推开门,天上的星星一闪一闪的,云彩一丝丝的扯动着从月亮身边飘过。我把杯中酒洒在地上,发出熟悉的声音,我能感觉到有人在保佑着我们。我回到屋里,屋里真暖和,牧羊犬出门站岗,爱丽丝坐在那里,满意的举着茶杯等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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