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宝木笑
《旧约•创世纪》中说以色列人的祖先亚伯拉罕由于虔敬上帝,上帝与之立约,其后裔将拥有“应许之地”,这“应许之地”自然是一片富饶美丽的地方,那是“流奶与蜜之地”。当然,现在的基督徒们认为圣经中的“应许之地”就是基督教、伊斯兰教、犹太教三教的圣城耶路撒冷,如今的耶路撒冷却依然是中东冲突的焦点,历史上的战事也让其备受苦楚,“应许之地”似乎只能是人们美好的憧憬。如果在全世界去找一片未曾经历过大的战火,特别是能躲开两次世界大战的浩劫,资源丰富,幅员辽阔,人民生活水平和受教育水平相对很高的“应许之地”,似乎也并非没有,比如加拿大、澳大利亚,再比如美国。
如果将“应许之地”看作一个国家自身发展图腾式的地标,即有某种引领和感召作用的存在,那么美国似乎就成了那个唯一的幸运儿。由于历史和其他原因,美国是一个我们印象中“最熟悉的陌生人”,我们的感情和看法非常复杂,更早的年代是“美帝国主义”铁蹄下的广大人民生活在水生火热之中,早些年是“美国的月亮比中国圆”,而现在美国似乎又成了荒唐总统治下的荒诞之国,除了隔三差五来个枪击案,乏善可陈。如今的美国确实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但无法否认的是,这个和我国面积差不多的国家仍然是世界上唯一的超级大国,他们是世界上军事力量和经济最强盛的国家,他们在科技、文化等领域也都处于全世界的领先地位,在联合国2014年发布的世界各国“人类发展指数”统计数据中(以健康长寿、教育获得和生活水平三方面复杂的统计数据构成),美国的数据高达0.914(满数据为1),位列全世界第五。
无论如何,这个国家仍然有着让人咋舌的雄厚国力,有着让人艳羡的自然条件和丰厚资源,而这也让最初踏上那片北美之地的欧洲人欣喜若狂。1759年,第一个提出“美洲人”概念的殖民者克里维克来到当时的纽约,他震惊了,在当时的欧洲只有大贵族、大富翁才能拥有土地,穷人只能做雇农,而在这片神奇的土地,遍地都是自耕农,耕者有其田,居者有其屋,新大陆为每个人提供了广阔的生存空间。这位习惯了巴黎奢华生活的法国贵族一下子和家人扎根纽约,过起了自耕农的生活,纽约土地肥沃,风调雨顺,他的农庄年年丰收,小麦和苹果多的吃不完。克里维克用“流着奶与蜜”来形容当时自己的小农庄和他见到的其他农庄,而毕蓝在其《美国的故事》系列中也同样用了这样的描述,虽然相隔近三百年,显然在人们心中,美国确实有着“应许之地”的气象。
《美国的故事》这套七卷本的丛书出自一位旅美华人之手,这似乎既是一件有趣的事儿,又是一件必要的事儿。毕蓝生于泰山脚下,在北京上学,后赴美留学,然后留在美国就职于一家银行,这套书是毕蓝从2010年开始在自己博客上的连载,一位从事财经金融工作的中国人写美国史,这很有趣。从毕蓝的经历来看,这是位标准的大陆好学生,一路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各门功课想来都十分优秀,某种意义上这是一次价值观的撞击,当一个中国人亲身投入彼岸生活,他们眼中的美国其实对我们有着很重要的启示意义,而这本身是件必要的事儿,一味妖魔化和一味粉饰同样有害。欣喜的是,毕蓝的笔触是足够客观的,这套书从1620年“五月花号”登陆北美开始一路写到美国国父们一一离去的1820年代,不谄媚也不偏激,毕蓝只是在做足史料研究的基础上娓娓道来。
毕蓝像所有初次来到美国,并逐渐融入美国生活的中国人一样,内心充满着略带颠覆感的小小震撼:原来美国是这个样子,很多地方都和我们想象的不一样啊。正如毕蓝在自序中说:“你以为美国人特别现代、特别开放吗?事实是,你恐怕找不出比他们更传统、更保守的民族。坚守信仰,遵循先例,不求进取,顺势而为,正是这些规矩打造了似乎不讲规矩的美国人。”当毕蓝就美国的历史反问出那句“谁说四百年太短”的时候,其实整套《美国的故事》的基调已经定下,那是以往灌输的“常识”与亲身感受之间的对撞。而全书的内容也由此找到主线,毕蓝七册《美国的故事》其实也在为我们寻找那个长年埋在心中的问题:为什么是美国。
是的,美国走到今天,让人觉得不可思议,这个国家几乎是在一个封建王朝的时间内从无到有,从弱到强。前面提到美国土地和资源的富饶,不仅克里维克被那“流奶与蜜之地”深深震撼,《美国的故事》中谈到的早期殖民者几乎都感同身受,包括那位至今被美国人奉为心中第一个西部牛仔的传奇人物丹尼尔•布恩,肯塔基的美丽富饶让他将一生都奉献给了那片神奇的土地。然而,富饶只是美国的大部分,美国依然有很多贫瘠和气候恶劣之地,那些地方让初期殖民者吃尽了苦头,平心而论,美国确实富饶,但绝对达不到沙特、阿联酋那样可以让国民仅凭资源一夜暴富的程度,美国从富饶到富强也绝非简单一句“生的好”那样简单。毕蓝七册《美国的故事》正是顺着这样的思路一路走来,最终毕蓝将七年的努力集中在“制宪之路”、“三权之争”、“共和之国”等这样的政治文化方面,在她看来,显然人文历史特别是政治文化才是美国成为今日美国的原因。
这在今天是我们所熟知的事实,去年大嘴总统上台,虽然一片哗然,但我们仍然能够感受到彼方民众内心其实并未惶惶不可终日,觉得国家一定会亡于特朗普之手。因为他们明白即使特朗普是“阿斗”也不会把大好江山造败了,总统虽然是国家元首,但国家并不是某个人和某群人的,总统也没什么了不起,总统也得“按规矩来”。而这个“规矩”从这个年轻国家建国之初便深深扎根在那片土地上,特别是扎根在那片土地上所有的公民心中,这“规矩”并非仅仅指代的是美国三权分立等制度,更是指制度表象之下的文化内核,即美国特有的政治文化。
政治文化研究的奠基人阿尔蒙德在其名著《比较政治学》中认为“政治文化是一个民族在特定时期流行的一套政治态度,信仰和感情,这个政治文化是由本民族的历史和现在的社会、经济、政治活动进程所形成的。”正是在这样的定义下,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毕蓝的《美国的故事》,这套美国史更像是一次深刻的论述,让我们带着“为什么是美国”的问题总体考量那个国家。我们必须排除单纯的资源因素,因为“地大物博”的国家绝不只有美国一家。既然不是环境的外因决定,那我们自然会从美国的国家内因去分析,一个国家的政治显然首当其冲,因为归根到底还是人在治理国家。按照政治学的观点,政治文化又显然在制度建立和政治特质形成过程中起着决定作用。
正因此,毕蓝才会从美国建国的源头去探寻,因为“像所有的民族一样,今天的美国人仍带着祖先的烙印,甚至重复着祖先的故事,所有的现代因素在传统和文化基因面前都无能为力”。而前面提到的毕蓝关于美利坚民族“你恐怕找不出比他们更传统、更保守的民族”的说法也并非哗众取宠,事实上,美国是一个表面上世俗化,但实质上非常宗教化的国家。美国人虽然时尚,但一个不争的现实是其绝大多数人自其出生伊始,就受到宗教的深刻影响,美国教会成员的数量在历史上一直呈现出不断增长的趋势,塞缪尔・亨廷顿就一针见血地指出:“美国国民特性的核心是美国信念,而美国信念的精髓则是新教精神”。这方面毕蓝不惜从整个欧洲的宗教改革说起,然后详细地解说英国的宗教之路,最终回到了那个原点:第一批来到那片大地的“五月花号”殖民者,他们并不是哥伦布式的探险者,更不是皮萨罗那样的征服者,他们只是为了逃避英国宗教迫害的“分裂派清教徒”(也可笼统称为“清教徒”),他们虽然迫于生计,但更是出于虔诚,这使美国从最早的源头就带有宗教和理想主义的色彩,更为国家未来的发展奠定了别样的基础。
于是,我们在寻找那个源头的过程中似乎同时找到了一个方向,那就是所有关于“为什么”的问题都需要一个源头的解释。就像我们在读宋史的时候总是感慨宋代军力的薄弱,而后我们从太祖开国杯酒释兵权、欢宴罢节镇的源头处渐渐明白,终宋一朝文强武弱实在是源头使然。回到美国的问题,我们吃惊地发现,美国的国家缘起是很特别的,它并未经历原始社会、封建社会等阶段,它的移民国家特质让其仿佛实现了一次“国家的穿越”(当然印第安人的情况是应该考虑在内,但从整体近现代国家政治历史角度仍宜从欧洲移民角度阐述),即美国开国的几代人是在民智开启的情况下来到这片新大陆的,他们完全绕开了一个国家发展的冗沉包袱。更重要的是,美国立国的源头不是对原有历史的反抗,而是出自现代政治的理想主义实践,或者至少是现代契约社会思想延伸。
这种政治思想是和新教的精神内核相辅相成的,而这也是毕蓝全书的实际内在逻辑。毕蓝强调《五月花号公约》以及据此建立的普利茅斯殖民地的契约精神,说这种精神“为新大陆未来的政治体制奠定了第一块基石”。北美第一批殖民者几乎都是新教徒,新教徒不信任政府并警惕膨胀的权力,主张对政府的权力加以限制,主张“因信称义”,宣称普通信众可以自己阅读并解释《圣经》,还可以自己与上帝沟通、对话,而不必一定通过教会,这一理念催生了美国政治文化中的自由主义、平等观念等重要内容。更重要的是,新教的另一个核心精神是其契约理念,新教认为上帝与新教徒之间存在教会之约和政府之约,前者要求新教徒建立符合《圣经》的由全体信众共同治理的教会,后者则要求建立受到人民自愿签订的契约限制的政府。
从某种意义上,今天以自由、民主、平等为核心的“美国精神”诚然是数代美国人历经两百余年不断努力的结果,但谁又能否认这种精神和“美国梦”不是从这个国家开始孕育的时期就已经注定。所以《美国的故事》从《五月花号公约》开始讲起,及至后来美国独立战争期间各州相继制定的州宪法、《独立宣言》乃至1787年宪法无不体现了美国自由主义的契约精神。正是这种融合着新教教义和社会契约精神的政治文化推动着美国政治和这个国家的逐步发展壮大,它们要求将政府权力的合法性建立在人民同意的基础上,并将政府的治理原则、政府的权力和民众的权利用宪法条文确定下来,而据此建立的政府必将是限权的政府。至今,我们几乎都承认这样一个事实,那就是一个生命个体与其他个体的本质区别在于这个生命个体的精神内核和思想特质,那么我们有理由相信一个国家也是如此。
而任何政治文化的形成,其非常关键的一点还在于处于政治建筑上层的人的所思所为。美国这种政治文化的雏形其实在同时代的欧洲也并不陌生,所以才有了英国的“光荣革命”以及后来的法国大革命等一系列著名的历史事件,然而我们不得不承认,在这其中,美国的“建国国父”们显然更具备自省和自律的精神,他们真正伟大之处也正是基于此,正是他们凭借强大的内心信仰和自制力让美国在独立之后完成了其他国家没能实现的理想主义转身。这里可以以整部《美国的故事》浓墨重彩描写的华盛顿为切入点以点知面,华盛顿没有寻求两届总统任期期满后的连任,他主动辞去军职交出军权的决定震惊了欧洲的君主们。战争结束的时候,英王乔治三世问正在给他画像的画家:“华盛顿先生现在打算干什么?”画家答:“听说他想回弗农山庄。”乔治三世说:“如果他真的这么做,他就是这个世界上最伟大的人。”没几天华盛顿解甲归田的消息就传到伦敦。
正是华盛顿、富兰克林、杰斐逊、亚当斯、麦迪逊、汉密尔顿等众多“建国国父”在关键时刻对理想和良知的坚守,让美国的政治文化在最危险的时候得以保留和传承。毕蓝分析的很深刻,美国可以说是上帝最宠爱的孩子,它用了八年就得到了自由,而它的老师英国用了四十年才确立“君主立宪”,法国在腥风血雨中折腾了半个多世纪才勉强建立起千疮百孔的共和政体。为何在旧大陆,革命的结果总是违背革命的初衷,为何最后总免不了“黄袍加身”的闹剧,也许正是美国“建国国父”的精英素质和平民意识,让在新教伦理、契约精神共同加持下的政治文化终于第一次在人类社会得以落地生根,两者缺一不可。华盛顿交出军权是美国革命最辉煌的瞬间,也是启蒙思想最动人的一刻,更是人类在宗教和良知感召下实现的最伟大救赎。当华盛顿把人民赋予的权力还给人民,美国“建国国父”一代就实现了把一场战争变成了革命,奠定了民主和共和在新大陆不可动摇的根基。
这也是毕蓝在《美国的故事》中笔墨倾注最多的地方,也是全书很值得称道的叙事特色。毕蓝写作这部书的时间是2010年,当时正是自2006年当年明月《明朝那些事儿》出版,“好看的历史”火遍华语界的时期,也许受其影响,毕蓝选择更加人性化地讲述历史特别是人物,《美国的故事》对“建国国父”一代的描述非常丰满和立体。她敏锐地意识到这一点,全书也是以美国建国五十年后“建国国父”一代最终消亡为收束,在作者看来后续的美国虽然有着很多故事,但方向已然定格,格局已然安稳,美国最重要的东西已经讲述完毕。
面对今日的美国,我们当中很多人总喜欢拿美国短暂的历史说事儿,其中的轻蔑不言而喻,仿佛那个国家只是一个刚刚学会吃饭的孩子,而我们则早已是熟识八大菜系食不厌精的中年饕餮客。美国的历史从时间跨度上说确实短暂,然而他们的历史并非建立在空中楼阁之上,他们的历史更像是一种被浓缩之后的历史,他们的起点很幸运地选在了人类理性之光再次点燃的启蒙运动时期,那里凝结了无数前人的经验和教训,所谓“后生可畏”也许正是这个道理。行文至此,久不降雪的城市竟然不知不觉大雪纷飞,夜深沉,行人稀少,窗外大雪无痕。突然想起当年我的导师(我曾在之前的文章中不止一次提及的那个一生研究中国古代文学的小老头)作为交换学者在美国呆了一年,回来后,这个长在红旗下根正苗红的倔老头沉默了好一段时间。之前在他的课上,我们经常能够清楚地看到老头鄙夷美帝时喷薄而出的吐沫星子,如今的导师几乎不再讨论太平洋两岸的优劣,他只是告诉他的新弟子要好好读书,有机会多出去看看,因为“读万卷书”还要“行万里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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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
我刚发表了一篇现代诗合集,非常期待你的点赞与留言点评喔😊万分感谢(❁´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