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以道阴阳
——《南华真经》论阴阳
“《易》以道阴阳”,语出庄子《南华真经•杂篇•天下第三十三》。
阴阳是《易经》用以说明宇宙人生的基本概念。《易经》的根本唯此“阴阳”二字,学习《易经》也就是学习“阴阳”二字,《易经》的功用就体现在此“阴阳”二字中。除此之外,别无它途。
在“阴阳”的语序中,隐含有“从阴至阳”,即由阴暗到光明、由遮蔽到开显的意义。这是《易经》的宗旨所在,它表明《易经》的学习,目的在于“去蔽”,这其实是告诉我们,只有损去物欲的遮挡,才能展现我们本性的光明。只有打破万象,我们才有可能看清事物的本质和未来的发展趋势。
在《南华真经》外篇和杂篇中,19次提到阴阳。这些段落,表达了阴阳丰富的现实内涵和《南华真经》最终超越阴阳的博大境界。
1、阴阳孕育世间万物。《南华真经》外杂篇中的“阴阳”观念延续了老子的思想。老子认为“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把气分为阴阳两仪,两仪之气相互汇合孕育万物。外杂篇中的“阴阳”观念演绎老子学说,侧重阐释阴阳之和化育万物生命的理念。《南华真经•外篇•田子方第二十一》中借老子之口说:“至阴肃肃,至阳赫赫;肃肃出乎天,赫赫发乎地;两者交通成和而物生焉”。阴阳两气不仅是万物生成的要素,也是宇宙自然间普遍存在的规律,赋予万物生机。《南华真经•外篇•秋水第十七》:“比形于天地而受气于阴阳”,万物皆寄形于天地,蕴有阴阳二气。
《南华真经》外杂篇中的阴阳多描述自然界的“阴阳二气”,“阴阳者,气之大者也”(《南华真经•杂篇•则阳第二十五》),阴阳二气属于对立的范畴,但只有它们相互平衡,万物才能正常生存。一旦阴阳失和,自然的状态则会破坏,《秋水》篇讲, “师天而无地,师阴而无阳,其不可行明矣。”
阴阳虽然对立却不可偏废,只取法相对立的任一方,都会违背天地万物的规则。偏离阴阳任何一方都是不可取法的,《南华真经•杂篇•徐无鬼第二十四》讲“是直以阳召阳,以阴召阴,非吾所谓道也。”
2、提倡阴阳平衡相和。
在阴阳相互转化的形态中,外杂篇更偏重强调双方的和谐性。《南华真经•外篇•知北游第二十二》“人之生,气之聚也。聚则为生,散则为死”,“气之聚”即阴阳之和,一旦阴阳失和,生命就会结束。外杂篇对于阴阳相违的危害认识深刻,《南华真经•杂篇•外物第二十六》讲:“阴阳错行,则天地大孩,于是乎有雷有霆”。《南华真经•杂篇•渔父第三十一》对于阴阳失和的结果描述得更为详细:“阴阳不和,寒暑不时,以伤庶物,诸侯暴乱,擅相攘伐,以残民人,礼乐不节,财用穷匮,人伦不饬,百姓淫乱,天子有司之忧也。”
然而,阴阳相和的情况就会美妙的多,《南华真经•外篇•缮性第十六》讲:“阴阳和静,鬼神不扰,四时得节,万物不伤,群生不天,人虽有知,无所用之,此之谓至一。”
在两个相对的范畴中,外杂篇着意于平衡阴阳之间的对立状态。《南华真经•外篇•天运第十四》讲:“一清一浊,阴阳调和”,乐曲声音的清浊虽然相互对立,但只有清浊如阴阳般调和,高低相和,才能体会到乐章的真谛。
世间万物无不存在阴阳的对立。这些相互对立的概念应该被齐同,对立的关系也应被打破,使之趋于融合。《天运》篇讲:“奏之以阴阳之和,烛之以日月之明”,任何相对的概念都能自然融合,“能短能长,能柔能刚”。这种体现融合对立的观点,在《则阳》篇中也有阐释。针对万物产生,《则阳》篇认为:“阴阳相照,相盖相治……安危相易,祸福相生,缓急相摩,聚散以成。”不同的矛盾体相互转化、相互交和,才能孕育出万物;偏阴偏阳、厚此薄彼,都不是事物适宜生长的状态。这些思想,和《道德经》都是一致的。
3.阴阳化生宇宙万象。
“道”包含着阴阳、天地。《则阳》篇讲:“天地者,形之大者也;阴阳者,气之大者也;道者为之公。”“道”容纳宇宙的一切,宇宙有天地和阴阳之分,天地是宇宙形体的代表,阴阳则是气的指代。阴阳,是“道”演绎出来的最重要的概念,正如成玄英《庄子疏》云:“天覆地载,阴阳生育,故形气之中最大者也。”它们和万物交通联系,化生万象和万物。
《南华真经•外篇•在宥第十一》讲:“天气不和,地气郁结,六气不调,四时不节”,这里的天、地,可理解为阴阳。
《知北游》篇中,天地之气,也就是阴阳二气,天地间的和气,就是阴阳二气的交和。《知北游》说:
天地有大美而不言,
四时有明法而不议,
万物有成理而不说。
阴阳生万象之美,是不是和老子在《道德经》中所说的“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一脉相承?
太乙救苦天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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