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点一口意为食,一料一味皆天下。
食于众,食于天下,食字怎么写?一撇一横,这就成了“人”。一点一日,下面一个竖勾,一撇一点。我的第一个老师就是这么教我们记得:人字,下面的一“点”一“日”便成了“每日”,再往下的的部分可以看成一个人在吃饭。也怪弟子愚钝,时至如今,终没看懂哪竖勾加上一撇一点是怎么看成一个人在吃饭。这个字也被她解读成了人每天都要吃的东西,便是食。
我幼年时代对这个“食”的理解无非就是一些零食。儿时的零食无疑是最吸引孩子的,儿时最爱的一种就是那种白色的粉末,大多数同龄人应该都知道。如果我没记错应该是一毛钱一包,每包都会附送一个塑料的劣质小勺子,然而这勺子对于年少的我是没有用的,有些小伙伴却喜欢收集这些五颜六色的小勺子而乐此不疲。我喜欢的吃法是把粉末倒在手心里,然后像狗舔食一样用舌头舔着吃,粉末进入舌头会觉得冰凉然后酸酸甜甜的味道就像炸弹一般在口中炸裂。然后舌头一卷,粉末便入了喉根,伴随着口中因酸味而分泌的口水,一齐便滑落食管滑落胃中,这时若细细感受。就会感到从喉咙到胃中都是冰冰凉凉的。同龄的小伙伴有的则喜欢另一种吃法:打开袋子,用手指蘸上一些粉末,然后放到嘴里吮吸,此刻的手指一定会带有许多口水,如若再蘸将会蘸出更多粉末,如此这般一包可以吃到好久。我是不屑于这种吃法的,因为我觉得这种吃法会大大的降低那种冰爽酸甜的感觉。
同许多孩子一样,我喜欢甜食。但并不喜欢糖果,不是不喜欢糖果,而是不喜欢水果糖,硬糖这种东西。我对奶糖有种独特的喜爱。以至于每逢过年过节,家中的奶糖都归我。我有一个兄长,他似乎对我这种自私横霸的行为非常不满,每每都想理论几番,但都被母亲的笑脸和那句“算了算了,他小,你当哥哥的就让着他”挡了回去。直到后来,母才说出了缘由,原来哥哥小时候最爱的吃的也是奶糖,奈何每次都被我抢走,母亲偷偷给他留几颗他也不会要,也只能看着我干着急。明了此事,我心里不禁感觉对他有些愧疚,并对年少时他的好强心感到震惊。我俩仅仅只有四岁的差距,勉强也能称为同龄人,可我总是有种感觉:他比我大的不止四岁。尽管这样,他也做足了兄长该做的事。做的每件事都让我觉得他的成熟。前不久重返故乡,他开着车来接我,看到他的第一眼我就知道,我这辈子永远赶不上他了。
幼时的菜自然少不母亲,母亲这个人天生做菜的一把好手。母亲一共两个哥哥,一个姐姐,一个妹妹和一个弟弟。据她说,她的家庭中做饭好吃的除了她奶奶也就是我太姥姥就没啥人会做饭了,我也曾深知姥姥的厨艺,实在是有点差强人意。我很小也见过我太姥姥,但那时她已经是风烛残年,眼睛也不太好,每次见到我们特别是我,就只会艰难的说几句含糊不清的话。老人家长寿,活到九十多岁才寿终正寝,可终究是九十几岁,好像没有人能说的清。母亲的手艺全都是跟着太姥姥学的,太姥姥年轻时候,正赶上人民公社。那时候都是村子的大食堂,太姥姥就是食堂做饭的。母亲小时候家里穷,每个人都要下地干活,一大家子都出去。母亲就与太姥姥一起在家里给一家人做饭,也就是这样,我哪几个舅舅和姨做饭都不好吃。母这一生都挺艰苦的,父亲是一名厨师。可在我很小时候他就去世了,扔下了母带着兄弟两个过日子。儿时的我的心目中母亲是无所不能的,她会把面团变成炸的金黄的饼子,他会把葱变成我最爱的葱花油,她会蒸一张张薄饼卷上土豆丝,、火腿肠、和鸡蛋,她会把猪脂肪肉和葱花芝麻放在一起蒸成一个个精致的小包子,她还会把鸡蛋蒸成豆腐状然后伴上醋和香油。母亲做菜的方法并不拘于一格。总能想起很有趣的点子,照我自己的话来说就是,母亲是一个喜欢创新的人。农村的庭院总是很大,母亲喜欢种菜,夏季的黄瓜豆角,秋季的茄子西红柿,冬季的白菜和萝卜。在我的记忆力,家里似乎很少出去买菜。母亲是个天才,她如果去饭店一趟,不用问。只尝尝他们的菜,就能知道大致做法,回到家经过几次改良就能与饭店的菜相媲美。最让年幼我喜欢的就是母亲自创的火锅料炖白菜。母亲的做法比较简单,锅上烧油,待油温足够,一股脑的放进葱姜蒜。滚烫的油能激发出葱姜蒜的香气顿时我家里哪不大的小厨房就会充满诱人的闻到,母亲就凑近锅边贪婪的吸几口气。她喜欢这种香气远胜过喜欢饭菜的香味。待到差不多时,就加入几勺水,然后加入火锅料,这就成了一锅简易的火锅汤底。待到锅里的水烧开,就放白菜。白菜刚倒进去是不会被水没过的,为了不让白菜糊到锅边,母亲必须不停的翻炒,翻炒未脱水白菜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可是那些白菜块块就像是听母亲的话一样,随着她的铲子翻动。翻动然后白菜一点点脱水,一点点蔫下去白菜是很易熟的,待到蔫完也就熟了,此时再加入盐,味精,酱油。用母亲自己的话说,菜熟之后再加调料是最好吃的。这种做菜方法也是我从事厨师行业之后才懂的道理。从事这个行业让我明白很多道理,譬如:母亲做的饭或许并不是最好吃的。
如今我的味蕾或许会变得有些挑剔,但是仍让我魂牵梦绕的还是母亲那碗手擀面。每次,从远方回到家等待我的仍然是那碗面条。那晚面条用的调料很普通,但是母亲会加入一种特殊的味道。我想,那就是我对故乡的那种执着。
就算是被世人所熟知的孔圣人也对食物的要求十分讲究,他曾说过“食不厌精,脍不厌细。”他的原则是:粮食越精致越好,肉类切得越细越好。
既然说到食,不得不说“美食”二字。何为美食。美食对于现在的我们,不仅只是裹腹的东西,更代表了一种生活态度。对于热爱生活的人来说,享受美食是他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食之味,无非就是油盐酱醋的结合。可这些味道的搭配总能给我们意想不到的惊喜,盐是百味之首,无论是任何口味的菜,大多都需要盐来辅助。即使这道菜不是咸味,也会使这道菜的口味更浓郁鲜美。与盐并驾齐驱的就是让多数人又爱又恨的糖了,甜味是多数人的最爱,糖和醋简直就是天生的绝配。人们最爱的糖醋味是不可货缺的,就拿糖醋里脊来讲,上好的里脊肉裹上鸡蛋淀粉炸至金黄色,然后用番茄酱醋和糖勾出糖醋汁,将里脊放入糖醋汁搅拌均匀,装盘时撒上白芝麻,红的发亮的颜色总能激发人们的食欲。一口咬下去,首当其冲碰到舌头的味道是甜,当甜味还没有完全在口中炸裂的时候酸味又席卷而来,一口咬到肉的时候会不免有些失望。肉是无味的,但是这种失望随即会被你开始嚼动它时而云散烟消,酸甜的味道把猪肉原有那点腥味给掩盖掉,酸味、甜味、猪肉的香味在此刻完全在口中炸裂开来,刺激着你每一个味蕾,使你口水直流,这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啊!要说我喜欢吃的味道自然是少不了最爱的麻辣菜系,单说辣味如若独树一帜的话,尽管也能让人吃的痛快,当总是比不上加上麻味。要最能体现这种味道的无非就是渝菜系中的毛血旺了,毛血旺的特色在于现烫现吃,熬好的红汤汁中煮上豆芽、豆腐皮、毛肚、鸭血等,小火慢炖待到菜充分入味出锅,然后撒上干辣椒,花椒,蒜末,用滚烫的红油浇上便大功告成。毛血旺一定要在烫嘴的时候吃,倘若凉了便失了特色少了味道。食罢此菜,便会有淋漓畅快之感,意犹未尽,回味无穷,何不美哉?
“厨师都是艺术家”我入门的师傅是这么告诉我的。显然,如今人们品尝美食不再只注重它的味道,更要让食物在视觉和味觉上的双重享受。大多数人都认为菜的美感而言,中餐相比西餐要不重视,其实不然,中餐文化中,菜品的卖相与口味同样的重视。中餐的搭配体现在本、加、配、缀、润五字。搭配中不能只体现于美观,还要考虑到加入的配料会不会影响菜的口感。有些搭配技巧是不得不说的,近色不能互配,如红辣椒与西红柿、黄花与鸡蛋黄、青椒与蚕豆瓣,反正在红黄绿三色中任意选二种互配才会体现鲜明、生动、清爽、雅致的色调来。简单的来说,每个家常菜中的配料颜色都是有着讲究,一盘普普通通的番茄炒蛋就完全体现红黄色调配比的美感。点缀的手法一般用于单色调的菜,多数用级于汤类。譬如香菜葱花,漂泊在单色调的汤中不仅能使汤的口感更鲜美还能更好陪衬出汤的美观。奈何这东西都比较平常,艺术往往离不开雕刻这门艺术。雕刻大赛上仅用萝卜雕刻出的哪道龙行天下可谓是看的大家眼珠子都快掉下来了,仅用最常见的食材而雕刻出一条栩栩如生的龙又是谁能想到的呢?这难道还体现不了“美食”二字的含义么?
人们对于食的追求愈来愈高,也许人们在乎的并不只是那种味蕾上的刺激,更多的是它赋予大家丰富的涵义与想法,或是它能更多给人们精神上的享受。行于食,人们追求美食的脚步从未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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