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陈红华
去老家吃酒去老家吃酒。
“我办酒,你要来的噢。”成雷前一段见我就说,“兄弟,你来,我高兴的。”他其实真不用这般客气的,几十年的隔壁邻居了。
“今天开灶,帮忙酒,明天正餐。” 我妈也几次电话催我,“你早点来噢。”
天气湿冷,一连几个星期的雨,下得人寒碜碜的,但这并不影响我的心情。去往村庄的路,是那么的熟悉,有一种自然的亲切,转几个弯,感觉一下子就到了。过了桥,就觉得村庄是迎着我的。
在气派的村委大楼前,地下室的出口,捣蛋精灵农乐园旁,成雷两夫妻早等着了,我爹我妈也站在一旁,笑嘻嘻的。
“来了,好。里面先喝口茶。”成雷迎上来,顺手递过一支中华烟。我笑着摇了摇手。“哦,差点忘记了,你不抽的。”他显出欢喜又尴尬的神情。
成雷今天穿着一件带帽的棉衣,奔六的人了,看上去还挺年轻,气色蛮好。他管我爹叫叔,坐在一桌喝酒,常以兄弟相称。而我直接喊他哥,他儿子胡涛又叫我哥的,听上去有点乱。
农村就是这样,远亲不如近邻,隔壁邻居,关系好的,不见外,也不计较,怎么顺怎么来,亲和随意。我家起新屋,成雷二话没说,就让我爹妈搬过去住。烧火做饭,起居过日子,我爹妈就当自己家一样。
“下次去杭州,可以去新房子里吃酒了。”成雷搭着我的肩,走进敞亮的地下室。村委办实事,专门为村里人办酒席设计了这个场所,也是对外宣传的一个重要窗口。党建村务,乡邻乡亲议事会,道德榜,莘莘学子榜,村规民约,家风家训,墙上文化颇有特色。
“杭州房子买起来,厉害的。”我由衷的竖起了大拇指。“也一般般了。”成雷是个直爽敞亮的大哥,有着农村人特有的质朴与真实,而且一直是这个样子,我真的挺喜欢他的。
因为隔壁邻居的缘故,自小,我就跟成雷哥放鸭子。五岁放五只,六岁放六只,七岁放七只,直到我上小学。那时候,每天早晨,就顶着个凉帽,跟在他后头,赶着我的鸭子上路,到看村口的河里,让鸭子自由地扑腾,自己就在边上玩着。反正不管出什么事,有成雷哥在,我就不怕了。
小时候留下的印象,自然亲,都是潜意识的东西,影响人一辈子。
后来成雷一家去了杭州,做木头有关的生意,诸如销售木材,造房搭木架,干了十几年了。成雷敢闯肯吃苦,胡涛活络又能干,生意做得稳当。成雷自己也想得通,现在生意全交给儿子管,自己自由了些,村里人家办事,就赶回来凑凑热闹,会会老友。
有一次去杭州出差,与成雷哥约了晚饭。是胡涛接的我,在出租房里喝的酒。老家几个人,我和成雷哥喝白酒,用大碗。胡秋峰不会喝,也陪我喝起啤酒。红强妈,一直陪着我们,看我们痛快地喝,喝到凌晨一点多。
这又让我想起,今年暑假,我的发小,美女同学宋敏芳,得知我在上海,硬是安排我们吃大餐,一家人都过来陪,真是让我十分感动。身处异地,特别能感受到老家的味道,那么自然而淳朴,充满温情。
现在,成雷在杭州给儿子买了房。亲戚朋友还是在老家的多,就在老家办酒,方便。老胡家的乔迁之喜呢,我当然早一天就来了。
我妈也挺高兴。“今天来的早的,是要早点来的,我们都帮忙的。”村里人办事情,我妈总是要催我的,“要来的噢,你不来不好的。”早先,我哪懂得这人间五味杂陈的意味呢。我不过是在学校里有个小位置,但在老家,在农村人眼里,大小也算是个领导,还列在村委礼堂的乡贤榜上了。你来喝酒,就是贵客 ,显得有面子。
而我自小外出求学,工作以后就一直住在小镇上。老家的人事,几乎是不熟的。除了老一辈以及上下年纪的之外,面都生得很。
现在慢慢地,我对我的村庄熟悉起来了。这里的人,也对我熟悉起来了。到村里,遇见了,下车,递支烟,聊几句。在外面,碰上了,也特别亲切。我还加了村里的文化群,我写老家的一些文章,我也不介意,发在群里,让大伙儿看看。一些村里的小辈也加了我的微信,知道我是个教书的,也懂得尊重我,给我点赞。
老一辈的也很熟悉我了。他们托我办点事情,只要力所能及,我都是尽力而为的。每一次在老家喝酒,我都是要去敬敬酒,拉近一点与村里人的感情的。正如我的朋友阮特说的,属猪的,秉性温和宽厚,内心温暖真实,很容易与这个喧嚣的世界达成和解。有时候活着,就足以让人热泪盈眶。
桌布早已铺好了,碗筷、酒水也一一摆上了,火锅也点上火了。招呼客人落座的,行堂的,开始忙碌起来。敞亮的地下室,渐渐起了烟火色,热闹了。
可以想象,举起酒杯,我在这里的受欢迎程度,以及弥漫在其中的浓浓乡情。
去老家吃酒,我也不再推辞。我倒是喜欢去的,以后也会常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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