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中考,我的工作是身份证核查。
工作极其简单:把身份证放到身份证识别仪上,听到“此身份证为真证”,或看到识别仪读卡处有橘黄的灯光闪烁,一张身份证就核查完毕。
一个考室四十个考生,我分了十个考室,共四百张身份证,这意味着“放——听/看”这两个动作,一门考试要重复四百次,那七门考试要重复二千八百次。
身份证由监考老师收上来,统一放在考室前门外的一张桌子上。我核查完再交给副考官,副考官坐在考室的后面。有老师帮我估算时间,他说如果每个考室五分钟,十个考室就是五十分钟。有些科目考试时间七十分钟,开考十五分钟后才可以核查,也就意味着五十五分钟之内你必须查完,你还要上下楼梯。如此看来,你任重而道远啊!
我本来觉得这工作太简单,没劲。听他这么一分析,我顿时变得兴奋了:我要向时间挑战!
轮到我上岗了。我从考点办公室(五楼)直奔六楼,到第一个考室拿起一沓身份证就从上往下开始验。验到一半,觉得这样不好,过下监考老师发的时候不方便,于是改成从下往上验。没想到,速度比从上往下还快了一些。“与人方便,其实是与己方便”,这让我不自觉地想起了这句话。验完后,跑到后门交给副考官,再折回,这一来一回跑了三趟。如果我直接跑到最后一个考室再开始验,我就可以少跑一趟。接下来的两层(每层四个考室),我就是这么干的。
第一堂考试,我用了将近三十分钟。
第二堂考试,比第一堂考试动作熟练许多,用了将近二十分钟。
第三堂考试,我有点厌倦了,觉得这样的核查完全多余,自己做这样简单又多余的事,简直愚蠢可笑。脸绷得紧紧的,笑也僵在脸上。心里不爽,估计别人看到这样的我,心里也不会好到哪去。带着不爽的心情,我应付式地完成了核查。这一堂比比第二堂多用了几分钟。
第四堂,我决定改变自己的心情,把这件事当作一件快乐的事去做。改变心情之后,工作又有了新的进展。我发现,如果把一沓身份证的底部呈扇形打开,置于识别仪上,我可以节省等候识别仪反应的时间。这一堂,我只用了十五分钟就核查完毕。
看来,要做好一件简单的事,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要做好它,首先必须得有一个好的心态。因为有了好的心态,我们才会有心思去思考如何把事情做得更好。
我猜,欧阳修笔下的卖油翁,应该是一个快乐的人,因为只有快乐的人才会在简单的事上做到精益求精,熟能生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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