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原文——
凡将立国,制度不可不察也,治法不可不慎也,国务不可不谨也,事本不可不抟也。制度时,则国俗可化,而民从制;治法明,则官无邪。国务壹,则民应用。事本抟,则民喜农而乐战。夫圣人之立法化俗,而使民朝夕从事于农也,不可不知也。夫民之从事死制也,以上之设荣名、置赏罚之明也,不用辩说私门而功立矣。故民之喜农而乐战也,见上之尊农战之士,而下辩说技艺之民,而贱游学之人也。故民壹务,其家必富,而身显于国。上开公利而塞私门,以致民力,私劳不显于国,私门不请于君。若此而功臣劝,则上令行而荒草辟,淫民止而奸无萌。治国能抟民力而壹民务者,强;能事本而禁末者,富。
夫圣人之治国也,能抟力,能杀力。制度察则民力抟,抟而不化则不行,行而无富则生乱。故治国者,其抟力也,以富国强兵也;其杀力也,以事敌劝民也。夫开而不塞,则知长;长而不攻,则有奸。塞而不开,则民浑;浑而不用,则力多,力多而不攻,则有虱。故抟力以壹务也,杀力以攻敌也。治国贵民壹,民壹则朴,朴则农,农则易勤,勤则富。富者废之以爵,不淫;淫者废之以刑,而务农。故能抟力而不能用者必乱,能杀力而不能抟者必亡。故明君知齐二者,其国强;不知齐二者,其国削。
夫民之不治者,君道卑也;法之不明者,君长乱也。故明君不道卑、不长乱也。秉权而立,垂法而治,以得奸于上,而官无不;赏罚断,而器用有度。若此,则国制明而民力竭,上爵尊而伦徒举。今世主皆欲治民,而助之以乱。非乐以为乱也,安其故而不窥于时也。是上法古而得其塞,下修今而不时移,而不明世俗之变,不察治民之情,故多赏以致刑,轻刑以去赏。夫上设刑而民不服,赏匮而奸益多。故上之于民也,先刑而后赏。故圣人之为国也,不法古,不修今,因世而为之治,度俗而为之法。故法不察民之情而立之,则不成;治宜于时而行之,则不干。故圣王之治也,慎法、察务,归心于壹而已矣。
译文——
但凡想要建立国家,制度是不能不明察的,政策法令是不能不慎重研究的,国家政务是不可不谨慎处理的,国家的根本之业不能不集中精力关注的。国家的制度合于时势,那么国家的民俗就能改变,而民众就遵从制度;政策法度清明,那么为官的人就不会做奸邪之事;国家政务专一,那么民众就响应国家调用;国家的根本之业受到集中精力的关注,那么民众就会乐于从事农耕并且愿意参加战争。圣人确立法令、改变风俗,让民众早晚从事农耕,这是不能不辨明(“变”通“辨”)的。民众愿意为国家拼死效力,是因为君主在朝中设立荣誉名称,设置了明确的奖赏和惩罚的制度,不用靠空谈、请托私人门路便能为国家立功。因此民众乐于从事农耕并且愿意打仗,是因为看见君主尊重农民、士兵,轻视以空谈或技艺维生的人,更鄙视周游各国卖弄学说的人。所以民众专心从事根本之业,他的家庭必定能够富足,而且自己也会在国中显贵。为上者打开为国家出力的门路,而堵住行私请托的门路,以此达到吸引民众力量的目的。(若如此,)行私的人或门路,就不能在君主面前请托或在国中显贵。若如此,为国家立功的人得到勉励,那么为上者的命令就能得到实行,荒地就能得到开垦了,四处游荡的民众就会休止,邪恶的犯罪现象也就不会发生。治理国家,如果能集聚民众的力量专心民众自己的根本之业的,国家就会强大;国家自身如果能够从事根本之业,并且禁止其他末业的,国家就会富足。
圣人治理国家,既能集聚民众的力量,也能消耗民众的力量。制度清楚,那么民众的力量就能集中,民众的力量集中了却不进行一定转化就无法使用,民力为国所用却得不到回报,那么就会发生动乱。因此,那些治理国家的人,他们集聚民众的力量是为了国家富裕、军队强大;消耗民众的力量,是为了攻击敌人、劝民立功。如果只打开为国出力受赏的门,而不堵住为私人效力请托的门路,那么纵横游说之术就会兴盛;民力国力增长却不攻击敌人(来消耗),那么奸邪淫僻之事就会发生。堵住私人门路而不打开为国家出力受赏的门路,那么民众就会浑浑噩噩;民众浑浑噩噩又不被使用,那么他们的力量就会积攒过多;民众的力量积攒过多,又不用来攻打敌国,那么就会出现为非作歹之人。所以集中民众的力量用于根本之业,消耗民众的力量用于攻击敌人。治理国家贵在使民众专一,民众专一就会淳朴,淳朴就会安于务农,安于务农就会变得勤劳,勤劳就会变得富裕。富有的人以封爵的方式来消耗他们的财产,他们就不会放荡;放荡的人以刑罚的方式来制止他们的放荡,使他们转向务农。所以能集中民众的力量却不能使用的,一定会招致祸乱,能使用民众的力量却不能集中民众的力量的,一定会走向灭亡。因此,贤明的君主知道平衡这两个方面,他的国家就强大;不知道平衡这两个方面的,他的国家就会日渐削弱。
民众没有治理好的原因,是君主的政治措施不高明;国家的法规不能严明执行的原因,是国君助长了动乱。所以贤明的君主不放松统治措施,不助长动乱;掌握大权来主持朝政,依据法律来治理国家,在高层得知存在奸邪之人,就罢免他的官职;奖赏、刑罚、决断,都有凭据,各种器物用具都有一定的规矩。如果这样,那么国家的制度清楚而民众的力量也能被充分使用,为上者设置的爵位才会尊贵,各类人才才能被任用。现在的君主都想要治理好民众,结果却滋长了动乱,并不是他们乐意让民众乱,这是因为他们固守陈规而,没有看清当前的形势。这样的话,他们对上效法古代却只得到在今天行不通的方法,对下求索修改政令却不明白依据现实的道理,无法搞清治理民众的真实情况,不了解治理民众的情况,因此滥用奖赏反而招致了刑罚,轻减刑罚却又使奖赏没有效用。为上者设立了刑罚但民众不服从,奖赏的财物都用尽了邪恶犯罪的事却更多。所以民众对于为上者,都是先接受刑罚的约束而后受到奖赏。所以圣明的君主治理国家,既不纯粹效法古代,也不完全拘守现状,根据社会发展的具体情况来进行治理,考察社会风俗来制定法令。所以法令不考察民众的具体情况就设立,不会成功;政策能适应当时形势要求并执行,不会相悖。因此,圣明的君王治理国家不过是慎重作为、认真考察国务、将全副心思集中在专心于根本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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