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用第一。
《梅花易數》云:“大抵占卜之法,成卦之後……次看卦之體用,以論五行生克。體用即動靜之説。體為主,用為事。”故體用之別,乃解卦之要。
體者,實也,本也;是之主體,為之乃靜。
用者,輔也,事也,是之次作,為之乃動。
體卦者,好比樹之樹幹,用卦者,好比樹之枝葉,隨風而搖擺。其體用,不過一陰一陽之道,一動一靜之理爾。
體用何以看之?其卦乃成,分內分外。
如地雷復卦,上三爻為坤卦,下三爻為震卦,其下震為內卦,其上坤為外卦。又如離上兌下火澤睽卦,其兌為內卦,離為外卦。而內卦為之主要,故為體卦,外卦客之,故為用卦。如火澤睽卦,兌內卦,離外卦,故其兌是為體卦,其離則為用卦。
除此之外,還有以動爻分別。其動爻所以在之卦為之用。
譬如以此時作,甲辰年八月二十日子時。
辰對應其數五,八月對應其數八,二十日對應其數二十,子時對應其數一。
以基礎篇二中方法,年月日時數相加,五加八加二十,等於三十三。次以三十三除八得其商為四,餘數一。再以基礎篇一中方法,乾一兌二離三震四巽五坎六艮七坤八,得出上卦,為乾。
子時數為一,三十三之數加一,為三十四;三十四除八得其商四餘為二。二兌也,得出下卦為兌。
上乾下兌,重卦為天澤履卦。
再以基礎篇二中方法,總數三十四,除六,得商數五,餘數四。動爻即在第四爻。初爻在兌卦的陽爻上,二爻在兌卦的陽爻上,三爻在兌卦的陰爻上,而四爻,則是在乾卦的陽爻上。
以此觀之,體為兌,用為乾也。
生克比耗泄第二。
體用為陰陽之法,旣有陰陽,次演五行。五行關繫,便是生克比耗泄。
其生者,相生也。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此乃五行相生之序。生者,給予、滋養之意,能使受生者增力、發展。如木生火,火得木之滋養而愈發旺盛。
克者,相克也。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此為五行相克之理。克者,制約、克制之意,能使被克者減力、受制。如木克土,土受木之克制而削弱。
比者,比和也。五行相同者相比和,如木與木比和,火與火比和,土與土比和,金與金比和,水與水比和。比和者,相互扶助,能使彼此增力,共同發展。
耗者,損耗也。如木耗金,火耗水,土耗木,金耗火,水耗土。耗者,對被耗者有所消耗,使其力量減弱。
泄者,泄瀉也。如水泄金,木泄水,火泄木,土泄火,金泄土。泄者,使被泄者之力泄瀉而出,亦使其力量消減。
五行關系。
木:
木與其木,木比木。
木與其火,木生火。
木與其土,木克土。
木與其金,木耗金。
木與其水,木泄水。
火:
火與其火,火比火。
火與其土,火生土。
火與其金,火克金。
火與其水,火耗水。
火與其木,火泄木。
土:
土與其土,土比土。
土與其金,土生金。
土與其水,土克水。
土與其木,土耗木。
土與其火,土泄火。
金:
金與其金,金比金。
金與其水,金生水。
金與其木,金克木。
金與其火,金耗火。
金與其土,金泄土。
水:
水與其水,水比水。
水與其木,水生木。
水與其火,水克火。
水與其土,水耗土。
水與其金,水泄金。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