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在我的闺蜜冯大夫的文章里看到这样一句话:“生命的意义不在于你呼吸多少次,而是那些让你无法呼吸的时刻。”
昨天课上,教授讲到,好的作品是,读者可以在字里行间感受到作者也在颤抖,作者仿佛被装进没有密封的瓶子里,自己也在紧张和发抖。
一句话点醒了我,好的作家一定是和读者共情的,或者说他(她)将自己全部的热情传递到笔尖,变成读者可以阅读的作品,读者通过阅读就可以引发情绪上的共鸣。所以席慕容的那句诗也写到:“总是在别人的故事里,流着自己的眼泪。”这和我们看韩剧,把自己设定为女二号(当然也可以是女一号)是类似的。
所以,首先作家一定是情感丰富的人。也有理性,克制的作家,但谁说那不是一种情绪呢。
每次我去书店,站在外国文学的书架上,心跳就会加速,我便可以确认我有多么热爱那些名家名著。上大学的时候最爱的课就是外国文学史,每次我都坐在第一排,不落下老师的一个字,认真的记笔记,那笔记现在还带在身边。
我闻到了普鲁斯特的小马德莱娜点心的味道,连接嗅觉和记忆,我着迷于伍尔芙的《达洛维夫人》到好莱坞的《时时刻刻》,卡佛的《当我们谈论爱情时我们在谈论什么》到村上春树的《当我跑步时我谈些什么》,杜拉斯的“吻在在身上催人泪下”到安妮宝贝的“我爱你是我的劫难”。
所以,由此,我们不难证明,让我们心跳加速,或激动到窒息的那个对象,就是我们的深爱。而我的目标,就是成为那个可以颤抖着写作,让读者也跟着起伏的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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