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容悦小茶茶
-01-
红红跪在灶头前烧火的模样,有点像我七十岁的奶奶——佝偻着背,头被一块深褐色的方巾包得只剩下两只眼睛,双腿上满是灰土柴芥。可那个“心无旁骛”的专注劲儿,却不是常人能有的。
一把把秸秆塞进灶膛,火势却变得奄奄一息,她着急,拿询问的眼神看着炕上的我和母亲。
吹一吹。母亲说,又示范了几个鼓着腮帮子吹气的动作。
红红看明白了,于是就把嘴凑近了去,一下下往里面吹气……终于,死灰复燃,众火星“扑哗”一下,变作大火喷涌而出,裹着一股浓烟和无数灰烬。红红“哇啦”一声向后翻倒,条件反射地拿右手臂挡脸。饶是如此,她头上身上还是狼藉不堪,额前的碎发和眉毛也都被燎秃了。
正纳鞋底的母亲,用眼角瞟她一下,忍俊不禁地笑了。
我想翻身起来,下炕去看看,但被受伤的左腿拖累,实在力不从心。
“你就老实待着吧,还知道心疼媳妇儿了!”母亲扬着鞋底儿作势要扇我,最后却让它轻轻从被子上划过。
我一条胳膊撑起半个身子,带点央求地说:“妈,你去帮帮她吧!红红都没弄过这个……”
“没弄过才要学呀!给农村人当儿媳妇,不学做这些她做啥?难不成让我们方家当菩萨供着?”母亲的语气不容置喙。
“你就别……别为难她了!她……她不是……”
“那也得学!”母亲拿下巴示意我往地下看。
红红早就又跪起了身子,继续照顾着膛火。她又聋又哑,根本不知道我们娘儿俩说了些什么。看她用手背不断揉搓着额头被火烧的部位,我的心里泛酸不已。
想当初她刚到我身边的时候,我何尝不是跟母亲一样,对她颐指气使、百般刁难。
-02-
我叫方兴,是老方家的独子。左腿受伤之前,我在M城的一角,有一家属于自己的蔬菜水果铺子,也有一个交往一年多的女朋友。
女朋友叫阿美,生得腿长腰细,脸蛋儿有点像韩国明星尹恩惠。
我和她的相识,源自一场美人救瘪三、英雄救美人的江湖气息故事。故事里,美人自然就是指她,不过,瘪三可不是说我,我是那个英雄。
一个夏天的晚上,阿美下班后,拐道给合租的姐妹去买宵夜。经过岔路口的大垃圾箱旁时,借着灯光,她看到有个人躺在那里,满脸血污,姿势怪异。惊吓之余,她分别拨通了110和120。
都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可阿美这回救的,却是一个超级大麻烦。那人伤好了之后,又恢复了他地痞流氓的本性,打着报答恩人的旗子,开始对阿美纠缠不休。白天到她上班的足疗城,享受她的服务;晚上又非要送她回家,全程一副兔头麞脑的猥琐样。阿美实在不堪其扰,就借口说自己有男朋友。那人不信,也压根不在乎。出于无奈,阿美就选了长相斯文无害,却人高马大两臂肌肉的我,做靶子。
我虽不是多么品德高尚的人,但侠肝义胆的小说倒也读过不少。能像大侠一般,救美人于水火,我乐意之至。
阿美虽是个洗脚妹,但性格着实坚贞刚烈,这也是当时她身上吸引我的地方之一。
从此,她上班下班、逛街散步,都有我这样一个“男朋友”护驾。那个无赖,慢慢地也就知难而退了。
而我和她,戏演完了,也该各归其位了。
那时,我心里已经对她生了好感与不舍,但无论如何也不敢表白,我怕她把我和那个瘪三看作一副嘴脸。
但没想到她却这样说:
方大哥,你人真不错!我能不能做你真正的女朋友呀?
那个豪爽劲儿,让我直接没忍住,抱起她,原地连转三圈,连气都不带喘的。
我们很快就同居了。她搬过来的那天,我亲自下厨张罗了一桌堪称自己有生之涯最丰盛的晚宴,再吆喝来五六个好哥们一起庆祝。她也带来了自己那个合租姐妹。
那晚,我们一众人总共干掉了六箱雪花,每个人都大醉酩酊,除了阿美。阿美没啥酒量,也就没喝上多少。
早上醒来的时候,我们发现自己仍旧横七竖八躺在地板上、沙发上,只是每个人身上都多了一条毡子、被单等铺盖物。
角落里的煤气炉子上,“咕咕咚咚”煮着一大锅东西,我们都闻得出来,那是白米粥的醇厚香味。
阿美笑的温温柔柔,她跟我们每个人道了早安,就去准备洗脸水了。
兄弟们频频朝我挤眉弄眼,都是一脸羡慕的神色。
-03-
不管你信或者不信,有些发生在我们身上的事,还真像命中注定一样。
我“捡”到红红的时候,正值严冬。天光熹微的菜市场,她像只小猫一样,蜷缩在公共厕所后墙的旮旯里。
这市场批发蔬菜,我熟悉得很。平日里,也是有两个这样的流浪者的。本是司空见惯的场景,但那天不知道出于什么心理,我走过去重重咳了两声,想唤起他的注意——我应该就是想确认一下他没有被冻死。但那人却一动不动,没有一丝反应给我。我再细看,发现他身上暗红色的袄子居然是崭新的,只有几处被蹭上了些许灰尘,牛仔裤和运动鞋也是一样,没有一处破损。
这让我大感意外,我立马断定他不是我常见的那两个乞丐之一。
可不会是死了吧?我伸手拨拉他的肩膀,没想到那人却顺势倒了下去。
我惊云未定,又是探鼻息,又是捏手腕——热的!还活着!我惊喜地呼出了声。
赶忙喊了小六兄弟过来,我俩搭手,一起将他搬上了我们的汽车,送去了最近的市医院。
后来医生出来,告诉我们姑娘已经脱离危险时,我和小六还像被人打了闷棍,怔愣在那里反应不及——我们救的人,难道是一女的?
小六猛拍一下我,说怪不得搬她上车的时候觉得那么轻,当时还对那小子生了这样一副瘦弱干瘪的身躯而嗤鼻呢。
我后知后觉地点头。是了是了,那只手也纤细匀称,不似爷们呢!
但意外的是,医生还告诉我们,她是个聋哑人。
我和小六进去病房,她目光柔和坦然地看着我们,没有任何见了陌生人的畏惧感。我暗叹:如果不是这双澈亮的眸子里蕴藏着女子特有的温煦,短发的她还真像一个男孩子。
我脸上挂了笑,不自觉说了句你好,却又想到她听不见。正难为之际,见她坐起身,朝我伸出右手。
握手?还是……我不明就里,望向小六。小六示意我把手给她。
于是我就轻轻握住她的手,轻轻抖了抖,表示友好。但她却笑着将我的手心翻过来,在上面写着什么。
我和小六凑近看了两遍,终于辨出她写的是“手机”二字。
应该是想联系家里人。小六说。
我掏出手机给她,也衷心希望这个可怜的姑娘能找到家人,得到照料。
她鼓捣一阵,将手机抬起来给我俩看。
原来是短信,却是写给我和小六的:
是你们送我来医院的吗?谢谢你们!我叫蒋红红。
我和小六对视一眼。我接过手机,在上面打出:多亏你识字!快给家里人打个电话吧,让他们来接你。
红红盯着小小的屏幕,神情渐渐灰暗下去。
看样子是有什么难言之隐。我和小六猜测。
我犹豫着拿过手机,重新输入:我可能说错了什么话,红红你不要放在心上。你有什么事,都可以给我和这位小六哥哥说,我们会帮你。
她难过的样子惹人心疼,更别说是这样一个残疾人。我想,我一个大老爷们,无论如何也做不出拍屁股走人的事儿来。
她垂着头,足足写了有七八分钟。这期间,我和小六各自出去吸了一支烟。
等她抖瑟着手,将书写的内容呈现在我们眼前的时候,我俩很快就僵在了那里。
她写到:
我的爸爸妈妈一个月前就去世了。他们死于一场火灾……
我的家被烧光了……我从外面回来的时候,只见到两具焦黑的躯壳……
伯伯和叔叔他们说,我家的公司是以前他们合资开的,现在爸爸妈妈不在了,理应由他们接管。他们也承诺会照顾我……
可我一点也不想待在那里了,我想念自己的爸爸妈妈……我在街上走了十来日,带出来的钱也花完了……我不知道该去哪里……
我倒吸一口凉气,毫无意外也听到了小六的唏嘘声。
前一段时间,荣谐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蒋鹏学,和夫人戚海丽在自家别墅无端葬身火海,以及荣谐公司继承人纠纷的新闻,铺天盖地,惊动了整个M市。
报道说蒋海学夫妇膝下仅有一个女儿,已经成年,但却没有说她是个聋哑残疾人。看来蒋家父母是为了避免舆论压力,刻意将这件事保密起来的。
不过话说回来,这女孩都离家出走十余日了,怎么就一点没听到有寻人的消息传出呢?
我和小六刚思忖着要不要将她送回去,红红就“噗通”一下跪在了那里。她使劲摇着头,噙在眼里的泪珠摇摇欲坠。那意思分明是识破了我们的意图,而表示抗拒呢。
这是一个活生生的人,又没有什么独自生活的能力,除了劝送其回家,我们也没有别的办法。
我和小六将她扶起来,重新安置到床上休息,又轮流打字,帮她分析现状、权衡利弊。大概意思,无非是我们不能收留她,而她想要活下去,就不能继续混迹在大街上。
一开始,她情绪激动,但后来稍微平静了下,尽管依旧泪眼婆娑,却似乎也不是一点不听劝。
后来,小六接到他老婆的电话,就先走了。
我再一次做思想工作,希望她能重拾信心,振作起来,回到正常的生活轨道。
终于,她拿过手机,踌躇着在上面打下几个字。我瞥一眼,总算欣慰地笑了。
那是:明天,你要送我。
-04-
不是没想过会再次见到红红,只是没想到再见时会是在那样的境遇下……
我和阿美相识一年零七个月的时候,一起去了一次我们心目中共同的圣地——可可西里。
碧蓝天,白雪山,湛蓝湖,金戈壁,胡杨林,绿草源,一望无际……
野牦牛、藏羚羊、白唇鹿、野驴、棕熊等,成群奔跑……
那个关于可可西里的美丽传说,无时无刻不吸引着我们这两个被都市生活困顿已久的灵魂。
但当我们到达沱沱河的时候,正碰上那里风雪弥漫。连续几天,到处都是白茫茫的一片,很多时候,可见光根本不超过十米。
阿美爬在旅馆窗户边,久久凝望,却不动声色。我知道她心下焦急,这般处境,有悖于我们来这里的初衷。而我,作为一名体贴入微的模范男朋友,看着她清寂的背影,终于做出了一个26年来最大的错误决定。
我说,要不我们出去走走吧,就在附近。
阿美回过头来看我,眼神里有吃惊,有担忧,但更多的是跃跃欲试的小火焰。
也许此刻,悲剧已向我们招手,正露出呲牙咧嘴的邪恶笑容,但我和阿美,却都过于天真,又抱了侥幸心理。带上指南针和手电筒,设定了大概路线,就无视载道的风雪出去了。
后来……
后来的剧情,是我俩同时失足掉进了一个大雪坑,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又面临着被冻僵的困境。那个时候,我想我们是深刻理解了“自寻死路”这四个字的真义的。
我醒来是在医院,左腿遭严重冻伤,几乎不能动弹。阿美倒是没什么大碍,因为直到我失去意识前,她都被我紧紧护在怀里,温暖着。
当阿美告诉我,是红红救的我们时,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红红追寻着我们的足迹,从M市到沱沱河,到救下我们的性命,到把自己折腾得生命垂危……谁也不知道,那个瘦弱如竹竿的女孩,是如何靠着一根绳子,将我和阿美一个一个背出坑来的。听救缓队的人说,他们接到信号赶过去的时候,我们三个人全都不省人事,但却已经在坑外边了。
红红昏迷了七日,甚至被两次下达病危通知,但最后却奇迹般清醒了过来。
我和阿美在她的病床前喜极而泣,两颗悬着的心,也终于得以落地。
但第十日的时候,阿美却不告而别了……
我盯着手机上她最后留给我的短信息,双手无法抑制地颤抖着:
方兴,我走了,我知道会有人替我继续爱你、照顾你……
我不是不爱你,只是相比她,我不再配了!
——当我汲取着你最后一丝温度的时候,是她燃尽自己,让你活了下来……
她救了我的命,我很感激。但我选择离开,是因为觉得自己没办法像她那样,拿命去爱你!
这次的事,让我深刻地认识到,原来她就是那个上天派来守护你的人。除了她,谁都没有资格站在你身边!而她也一样,需要你这样的人去守护!
至于我,我会去一个陌生的城市,重新开始。你们放心,我会好好的。
永远祝福你们的阿美!
-05-
再回到M城,有种恍若隔世的感觉。
阿美的离开,让我心灰意冷,性情大变。下意识地,我把这一切的罪责都归咎在了红红身上,对她的悉心照料,冷眼相向,过份刁难。我想我是宁愿被冻死,也不想让阿美离开,更不想让一个爱我至深女人救下……
我决定娶红红,不是因为爱,也不是因为阿美的意愿,而是我总觉得自己跟她之间,是有一根看不见的线存在的。我救她,照顾她,她救我,照顾我,都是那根无形的线在牵着。这种两次三番的羁绊,更像是命中注定的一般——既然断不了,那不如绑在一起好了。
而且对她,我有一种强烈的使命感,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她残疾才这样。
于是,三个月后,我终于和她领了证。当时父母反对的声音,宛如惊涛骇浪——他们怎么也想不到儿子会娶一个聋哑人进门,但奈何木已成舟,米已成炊,除了端谱摆架子为难一下她,他们也做不了别的了。
-06-
我们回城的班车上,我把她的双手拉过来拢在自己手心,望着那双清澈无暇的眼睛,一字一顿地说:“苦了你了!”
她将右手缓缓抬起来,覆上我的唇,似乎是想通过感觉气流辨别我说的话。于是我又说一遍:“苦了红红了!”
她的手指轻轻摩挲着,眼睛里便带了笑意。
我握住那只手,轻吻指尖。不过才几天功夫,这双白皙的手,便结了一层茧子……
网友评论
怪他先到字先留。
给你敬茶🍵🍵🍵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