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不信命不行,要不爸怎么总说:贫不与富斗,人不与命争呢?真有道理啊。
要不,为啥不早不晚,偏偏今个儿早上手机忘充电了呢?要是手机有电,开着机,爸到车站的时候给她打电话就不会打不通了。那样的话,她事先还能和刘洋商量商量,也不至于她一个人孤军作战。
命啊,她这辈子的命就没好过。在别人那里顺理成章的东西,到她这儿就是费尽周章还是一场空。大学是这样,爱情是这样,连留在城里这么简单的事,还是这样!
话又说回来,她爸突然出现在她眼前的时候,她真被惊着了,就是当时有个外星人出现在她跟前她都不会那么惊讶!她真怀疑自个儿眼睛花了。可是,眼前这个满头乱草似的灰发的小老头儿,不是她爸又是谁?现在城里人谁还穿这种土得掉渣的蓝色中山装?脸皱巴跟个核桃似的,看上去脏不拉叽的,人家城里比他大二十岁的看着都比他少新、干净……
她能想到啥呢?啥也想不到!就像她当初想不到自己找的对象在家里人的眼里就那么一文不值!不过,当刘洋被撵走时她还没有特别难受,觉得没准儿这是老天爷在帮她的忙,借她爸的手替他俩这么多年的分分合合做了个决断呢,心里还有几分解脱后的轻松。当然,那时她也没想到,后来自己竟然会想他想到撕心裂肺的地步……
就像一个被截肢的人要过段时间才能慢慢感觉出疼痛和残缺一样,她也是过了好几天才发现刘洋对自己是那么的重要。她就像被扔上岸的鱼思念水一样疯狂地思念着刘洋。每时每刻,他的面孔都在她的眼前,不管她的眼睛是睁着还是闭着。过往的细节在她的脑海里一遍遍地回放,刘洋用他的破自行车后载着她穿行在深夜的城市里,夜风撩起她的发梢,她的脸紧贴着他那壮实的后背,一边感受着他的热度,闻着他的汗味,听着他的喘气声,一边抬头看着城市上空的星星……一边想,一边发出无声的微笑,泪水却止不住地涌出来。那时,她成宿成宿睡不着觉,头发成把成把地往下掉,不吃饭也不觉得饿。她要是再不从家里跑出来,她真怕窒息自己会而死。
那时,她心里不停地盘算:要不要为了自己的幸福争取一次?要是她这一辈子总这么顺天由命地过下去,她怕有一天她会后悔。当她从家里跑到县城的第一件事,就是给刘洋打了个电话。当电话接通的那一瞬间,他们俩都哭了。是刘洋劝她去奉城的,他说越是她们家的人不接受他,所以才更要创造相互接触的机会,让他们了解他,认可他。她到奉城的当天晚上,他就到了,当他们紧紧地抱在一起的时候,他发誓说再也不离开她,要让她幸福一辈子。那一刻她觉得好幸福,认定了刘洋就是她的命,哪怕他真把她碎尸万段她也认了。
她爸出现的这一刻,她开始后悔没听刘洋的,早点告诉她哥他们又在一起了。她总是怕,怕哥知道了她再被带回家去,所以总是等等,再等等。可是纸里包不住火,该知道的早晚会知道,主动交待总比被人发现好。这下,不光哥知道了,爸也知道了——要是哥不知道的话爸怎么出现呢?
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不过还好,她爸看上去并不那么凶神恶煞,更多的是疲惫,还有那么一点让她心酸的怜爱。在张口之前,她就暗下决心:这次不管她爸威逼还是利诱,来软的还是来硬的,她都不会跟他回杨树沟了,他总不能真拿绳子把她捆回去吧?
别走,我们没完……
【小说连载】落英(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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