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卫·休谟(1711--1776),与法国大思想家伏尔泰与卢梭生活在同一个时期,是18世纪最伟大的哲学家之一,最伟大的分析哲学家,最伟大的不可知论者,他的学说是理性思考的典范。他曾任爱丁堡法学院的图书馆馆长和国务副大臣,但从未担任学术职务,因为他的《人性论》被认为是宣扬无神论和不道德的。
大卫·休谟继承了洛克关于知识起源的经验主义理论和贝克莱“存在=感知”的观点,他认为真正的知识必须是自明的,因此只有数学知识是真正的知识。我们经验到的知识不具备必然性。我们对实体、终极原因、灵魂、自我、外部世界和宇宙一无所知。
休谟认为,所有的科学都与人的本性相关,哲学研究的对象应该是人的理性、情绪和是非观念。人的科学,或者道德哲学,是其他科学唯一坚实的基础,因此,它必须建立在经验和观察之上。我们必须发展真正的形而上学——关于理智的科学——以便摧毁那些错误的和虚假的形而上学,这种形而上学试图把理智引入它不能进入的领域。
我们的全部思想材料都来自印象。印象是更为活跃的知觉(感觉、激情和情感)。所有观念都是印象的副本,是回忆或反思印象时产生的微弱的知觉。简言之,印象是对外界事物的直接感受,观念是对印象的回忆。观念是心灵的产物,往往是不可靠的。
外部的印象(或者感觉)从心灵中产生,内部的印象由观念引起。比如,我们在经验中得到快乐或痛苦的印象,这些印象在心灵中成为观念。这种快乐或痛苦的观念产生新的印象:渴望和反感、希望和恐惧,即反省的印象。反省的印象再次通过记忆和想象力而被复制派生出了我们的知识。
知识是通过复合、调整、增加或减少感官和经验提供给我们的印象而得来的,这样的知识可能是偏离现实的,因此他要“推翻那些长久以来主导哲学思想,使得哲学蒙羞的无稽之谈”。
人类观念联想存在着相似律、时空中的连续律以及因果律,最重要的是因果关系。但休谟认为因果关系是虚假的,不真实的。我们永远不可能从原因自然推理出结果,我们无法证明某种原因必定导致某种结果。
我们对于因果关系的认识完全是建立在经验基础上的,心灵被习惯引领,相信被两个物体始终相随,存在因果关系。我们只是“习惯性期待”的奴隶,那些先入为主的观念的反面其实完全是可能成立的。
真正的因果关系应该是,原因中有某种秘密的力量导致结果的产生。但经验和实证研究从来没有发现这种神秘的力量。比如,意志左右我们的行动和思维,但它们之间是如何实现的,我们一无所知。
因此,事物并非必然地联系在一起,因果关系只是我们的观念联想罢了,因果关系并不具备逻辑上的必然性,而只是心理上的必然性,它纯粹依赖于经验。
休谟则认为,是感情而不是理性决定着我们的言行。人的思想是由无数个独立的印象组成的,是不断变化的,心灵就像一个剧场,情节和结局都是不固定的,因此根本没有不变的自我和灵魂。人类没有必要去证明灵魂不朽或上帝存在,人类的理性也不可能做到。
我们接受上[]帝是造物主这一信念,不是理性的产物,而是建立在人类的情感和冲动之上的,可以被看作是造物主在我们身上打下的烙印。宗[]教根基于意志,而不是科学。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