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林如笙对余森展开了一次轰轰烈烈的追求历程。
喜欢在他值日那天故意迟到,喜欢在他课后打篮球的时候去篮球场散步,喜欢碰巧见到便尾随一段路程......连续三个星期,林如笙的举动引起轰动。
在一次下课去食堂的路上,林如笙下了楼梯恰巧看到了余森,眼睛一瞅,脚一拔便已经来到了余森的后面,自以为每人发现般跟着他。忽然,余森被路过的一个男生用手肘子捅了下,只见那个男生用暧昧的眼神看了下林如笙就走了。
“原来是余森的朋友,连余森的朋友都认出来了,他会不会认出我来呢?”林如笙厚脸皮的想道。
终于,前面高挑的背影停下来了,还迅速的转了身,吓了林如笙一个猝不及防。余森冷不丁地说了句:“同学,请问我认识你吗?”
林如笙看到近在咫尺的脸,竟没有一点害羞,还傻乎乎的说道:“你应该不认识我,可是你很快会认识我的。”
余森听完没说话,直接拧头走了。
林如笙不但没有被余森冷漠的举动给打击到,还为今天和他说了一句话高兴了一整天。
为了余森能对她更进一步的认识,她决定每天去高二男生宿舍门口给他送早餐。起床铃声还没响,林如笙就早早的在男生宿舍门口的椅子上坐着了。她小心翼翼地捧着正热乎的糯米鸡,虽然是夏天,可是依然怕糯米鸡凉了。
林如笙就这样呆呆的等到起床铃声的到来。一阵拉铁闸的声音传来,她抬起头看到余森和他的朋友们。他的朋友见状就开始起哄走开了,只留余森一个如无其事的在路上走着。林如笙赶紧跑到他更前,把糯米鸡捧到他的前面。
“呐,你应该还没吃早餐吧,这个给你。”林如笙看着他说。余森也看着林如笙,女生的眼睛犹如藏着星星,有神的来热情。但是他不为所动,抛了一句“谢谢,不用。”就走了,留林如笙一人在那里发愣。
林如笙拿着糯米鸡回了自己的课室,这个时候课室已经有人了。她把糯米鸡耍到抽屉里面,趴着桌子在冥思。程墨背着书包走进课室时,看到自己的座位被一股煞气包裹着,便拍了下林如笙:“喂,九年义务教育还没有让你养成早起的习惯吗?”
林如笙没搭理这句废话,自言自语说:“不应该啊,他是不是不喜欢我啊,我都做出这么感动天地的事情了,他至少也挤点眼泪给我吧。怎么一句话.......就没了呢,连我的早餐都不拿。”
程墨听完林如笙的独白,坏笑着说:“哟,才开学多久,您就为情所困了?”
林如笙白了她一眼。程墨自顾自地说:“爱情啊,非一日就能修炼成功的。你要锲而不舍,死皮赖脸。我这几天看的小说就是这样,故事情节坎坷,男女主角磨难多多,看得我啊,眼泪哗啦的。学着点儿。”
后果就是,林如笙好像打了鸡血一样满血复活,像一只打不死的蟑螂,依然祸害人间。
就这样,林如笙第二天继续坚守岗位。可是这一次,林如笙没有让余森有说话的机会,她一见到余森从门口一出来,就跑到他面前深深的打了个招呼:“师兄,我叫林如笙。”然后继续掏出她的早餐。可是余森看了她一眼,连谢谢都没了,直接绕开她走了。
林如笙又一次失败,可是她觉得今天和余森介绍了自己,又进一步!之后的每一天,林如笙都在男生宿舍等着余森的出现,余森依旧不肯拿她的早餐,可是林如笙觉得每次都能在早上见到他,和他说一两句话就是一天的好开始。
新生来到学校已经有一段时间了,高年级的学生对新生市场虎视眈眈。因为他们之中的每一个人都很有可能成为自己社团的一员。
为实现社团的人丁兴旺,可持续发展,师兄师姐卯足了力气宣传。各种宣传海报在高一教学楼满天飞,晚自习还有各式各样的社团介绍。可是林如笙对这些社团基本都不感兴趣,她只对余森相关的事情感兴趣。
程墨拿着一堆宣传海报,皱着眉头问:“如笙,你想好报什么社团了吗?我的天呐,高中生活怎么这么多姿多彩啊,真让人脑壳子疼。”
林如笙看着窗外的凤凰花树笑着说:“我想进团委。师兄在团委宣传部当部长。”程墨翻了个白眼,吐槽她花痴。
但是最后林如笙还是被程墨拉去报多了一个街舞社团。
“请问你想竞选的团委哪个部门的职位。”
“我想进宣传部。”林如笙的前面坐着一排表情严肃的师兄师姐,包括余森。在亮得发光的房间里面,椅子位置的摆放像是在质问。即使林如笙没有带眼镜看不清余森的动作,但是依旧紧张到神经衰竭。
从面试室出来之后,林如笙的心咯噔一下。她没有见过这样面试的场面,也没有很多在众人面前讲话的机会,要算的话只是在初中带读过几次。今天的仗势真的是有点唬住她了。她有预感,她会在这个高中学到很多,成长很多。
面试结果肯定是被拒绝了。林如笙虽然对宣传部不太了解,但是也是很伤心,毕竟不能和师兄一起共事。林如笙也没有浪费高一宝贵时间,跟着程墨进去了街舞社学习去了。
绿意盎然,天空像泼了蓝墨一般一丝云都不见,幸亏大树把太阳光遮住了。林如笙趴在窗边,嘟囔着:“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吾非淑女,余森啥时候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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