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的底层思维

作者: 萧力恒 | 来源:发表于2022-05-22 06:45 被阅读0次

    服务—是为某些人服务而获取费用。它显然不能跟具体的商品—贩卖后收取费用,相提并论。

    有人贩卖(服务),有人只卖(商品),还有人贩卖(服务+商品)。同样都是在贩卖,但却有着许多的不同点,还有以下八个特征:

    ①服务是无形的。

    所以,"服务行为"无法像商品一样,今天卖不完就储存起来,明天再卖。

    被服务心情(佳佳提供)

    它是顾客在哪里,便出现在哪里,消费与生产服务同步,是当面即刻的感觉,不能买回家里摆,或重复使用的。

    ②服务本身有可能是一连串的动作,也可能是单一项行为的表现。

    说穿了,它不是一件具体的商品,有形状或是可以摸得到的。然而,它却具有不可分割性。

    心情流动の体验(佳佳提供)

    ③服务动作的产生,其生产是“即时的”反应。它无法有备而来,或是提前制造好,等着顾客来拿。

    与商品不同的是,服务永远是现场表现,线上客服服务亦同。

    ④服务是容易消失的。

    所以服务行为,无法像商品一样先制造起来,让顾客审核。

    提供服务的人,可以展现各种不同的服务方式,但顾客心里想什么、要什么、埋怨什么,却是无法掌握的。

    ⑤服务价值感具变动性。

    极致体验感(佳佳提供)

    接受服务的人,必须由他(或她)本人亲身去体会其“服务行为”的"价值"。其价值性不像商品,会依时间、地点、人物可能有着不同的价值感受。

    ⑥服务业最重视的就是「关键时刻」

    接受“被服务的经验”,只能口传却不能卖给或转送给第三人,它必须是直接接触体验,无法拷贝。所以,

    ⑦体验不能重来,当做不到位时,无法弥补,只有道歉,再次道歉。

    体验流动张力(佳佳提供)

    如果顾客不能接受此服务行为时,“道歉,再次的道歉”是唯一能抚平顾客心情的方法。(贩卖商品,不满意的话尚可换货,或折现退还)。

    ⑧ 服务品质,因人数多寡成反比。

    顾客发现接受服务的人,不止他或她一个人时,那么她对其服务的满意程度,可能会随着接受服务人数的增加成反比。

    以上八点,是服务业所概括出来的八个特征。但并非暗示说,任何服务都该具有以上八个特征的每一种;或是说每一种服务都必须具备以上的特征。

    我们只是将买卖双方交易的情形,描绘出一个蓝图,这种交易方式我们就称之为服务。

    如此,我们若对此交易的各项特征,了解的愈透彻,愈能对我们的服务业产生更多点的认同。因而,在提供服务上,我们即可在顾客的感受上,评鉴到较高的分数。

    “顾客还想再来”的意愿度增强,如此服务的真义,就能在态度和行动上表露无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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