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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之死地而后生?||浮生专栏

置之死地而后生?||浮生专栏

作者: 笋鸦深剖 | 来源:发表于2019-05-14 17:19 被阅读12次

    佛曰:置之死地而后生,谓之涅槃。

    《孙子兵法》:“投之亡地而后存,陷之死地然后生。

    用现在的话理解,就是放手一搏。

    这句话属于道家,兵家哲学。比喻事先断绝退路,就能下决心,取得成功。

    加之有历史上韩信、项羽又很好的践行了这句话,后人们对此更是奉为金科玉律。

    然而,置之死地就能百分百然后生吗?

    如果你认为是,那你就陷入了一种归因谬误中,我们熟知的佛教名言是,有因就有果,有果必有因。两者的出现是必然的事情,但一因可以有多果,一果也可有多因。如此想来,置之死地而覆灭也是会出现的结果。

    一连串的事件也不等于结果

    如果一连串的事件出现了同样的果,那我们想当然的认为它们都是同样的因引发的。因与果的关系可以是一因对多果,多因对一果,多因对多果,所以我们不能把部分的因素当做原因的全部。大量重复性的事件结果,如果其过程相同或者相近,我们认为原因和结果的重复练习就越高,就会想当然的认为两者的对等。其实这就是人固有的定势思维,如果很多次的结果都是同一原因导致,那再产生相同或类似的结果,人之常情会追溯到相同的原因。

    就像经常被拿来告诫我们不能说谎的《狼来了》的故事,第一次小男孩说了谎,戏弄了大伙;第二次小男孩又说了谎,惹恼了大家;第三次,狼真的来了,可是任小男孩如何嘶吼求救,也没人相信他了。因为前两次时间的发生已经让大家认定他就是爱说谎,第三次肯定也是他在说谎。

    惯性思维也好,定性思维也罢,人们确实很难跳出自己的认知殿堂,在既有的框架中考虑问题,我们觉得理所应当,无可厚非,答案在情理之中,也符合逻辑。可是,但凡是是有人参与的事件,既会有客观性,也会有主观性的原因存在,至于客观与主观各占几何,我想没办法分配的清楚。世界上不存在一模一样的树叶,我们最好也不要用完全一致的思维考虑两件事。

    ‘天助我也’需要的更多是主观能动性

    汝之蜜糖,彼之砒霜;他之机会,你之陷阱。这两句话要告诉我们的是,谋事在人,成事在天,我们应该客观的对待要做的事,还要充分的运用自己的主观能动性,而不是到最后尽去抱怨时运不济。生活中,我们经常听到:要不是......,我就可以怎么样了;要是......,我就能怎么怎么样了.这样的表述把过错全都归咎于天命,自己就可以心安理得的“失败了”。而天助我也告诉我们,机会根本不是天赐,是心怀天赐的期待,自行创造一切,努力达成结果,才会成就良机。

    所以说,自己才是一切的根源,所谓的幸运与不幸,都是我这个主体中的一系列事件的阶段性的因果。一切的磨难与良机不过是“我”用以达成目的的手段。


    作者:至朴心理长歌与浮生,至朴心理是一家专业的心理咨询平台。

    这是长歌与浮生的【浮生专栏】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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