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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良心发现”,世间万物皆美好

假如“良心发现”,世间万物皆美好

作者: 8f1447669a55 | 来源:发表于2019-04-15 13:21 被阅读34次

    这几天西安利之星奔驰4s店购车女士“闹维”视频火了,相信我们每个人看了这个视频心里都有不同的感想,心里的滋味也是五味杂陈不好受,作为社会中人,你的一生都会有消费行为,都希望我们的消费是愉快的,开心的,都希望自己不会碰到“欺诈消费”,都希望自己永远不会买到假货和伪劣产品,但事实告诉我们,这是一个美好的愿望而已,一生中怎么可能不会遇到“闹心的消费”,即便是有一次就会有“被欺骗玩弄的感觉”!而这种感觉一旦根深蒂固,你就对什么都表示怀疑,信任从此以后便大打折扣。

    01

    小a开了一个小卖部,卖一些百货类日用品,时间久了他也和批发商熟悉了,在进货时,批发商就告诉他要真货还是假货,由小a自己选择。像小a这样的情况存在的概率很高,全凭商家的良心卖货。

    自然,进假货价格低,赚得就多,进真货价格高,赚得就少。可能大家说不是有市场监管吗?没错,是有,但对于这么多的小商店,特别是隐蔽而偏远地区的小商店,能监管到位吗?况且有的小商店只是少量摆放假货,多数隐藏起来很难发现,给监管带来很大难度。

    还有,凭我们本人的知识积累,如何鉴别真假?为了一块几元钱香皂,我们说这是假货,然后我们再花钱请权威部门鉴定,估计费用远远大于香皂的价格,这样的维权换作谁愿意做?且不说花费的成本,就是时间我们也耗费不起,疲于奔命几个职能部门,光是时间就耽误不起。因此,我们对于小额的假货也就自认倒霉了。

    对于零散偏远地区的小卖部监管不到位,加上维权成本以及维权证据的取证难问题,让维权着者望而却步,不想维权。

    还有一点,我们每个人在“文明维权”时,真的会遇到被“欺负”现象,到时候退货不成还惹“一腚骚”!

    现实证明,“耍泼退货”真的是行之有效的途径。但我们真的不希望有这样的“示范效应”。

    02

    前几年,小c的媳妇到展览会买了几斤核桃,回家后还舍不得吃,老公第二天尝了一个,发现有哈喇味,就再尝了几个,都有哈喇味,这是买到过期的核桃了,还好展览会举办一周,小贩还没撤,两口子便去退货,找到卖家,小c说明情况,要求退钱。

    卖家说:“你又没发票,怎么证明是我的?”

    小c说:“你这样的小摊又有几个开发票的?再者说我要开发票你能开吗?我总不能拿着不是你的东西来退货,我犯得着吗?”

    即使小c如何文明解释,卖家就一个态度,不理会!

    小c的老公实在忍无可忍了,说道:“你不嫌难看可以,咱们就争论出个一二三,看谁难堪,不退货你今天别想卖货!”

    卖家听后,感觉这样大吵大闹会影响到他的生意,便乖乖退了货。

    估计这算是比较完美的结局。假如你是个“文明人”,可能也就退货不成,还把你“欺负的想哭”或者羞辱的想死。

    03

    经常接到这样的报警,称自己买到假冒伪劣产品,找商家退货,商家百般抵赖。对于这样的报警,警察的确无能为力。为什么?这种消费纠纷明显属于消费者协会的职能,但是你让消费者打12315电话,他们不会像110那样前去现场,让消费者前往其消协单位,有时消费者没时间,即使有时间,消协人员的要求让消费者提供证据,或者鉴定费用什么的,消费者看到如此麻烦也就放弃维权了。

    还有一点,12315热线不一定是24时值班,就是有人夜间值班,恐怕也就留一个人值班接电话,有可能现场发生的事当时无法解决,时间一过,再想解决可能有难度。

    消费者打110,警察的职责范围不允许,也不具备专业鉴定假冒伪劣产品的能力,打12315又不够快捷迅速,这就是消费者遭遇的尴尬困境。

    像西安利之星奔驰4s店这种发动机漏机油纠纷,还真不是警察职责范围内事情,因为这是产品质量引发的纠纷,它所牵扯的产品质量鉴定知识,绝非警察所能办到的,这就是消费纠纷,需要专业监管人员有步骤的调查,因此,警察无法介入此事这是正确的。

    专业的问题交给专业的人做,这才具有权威性。毕竟,社会有分工。

    奔驰维权女士既然打了市场监管部门的电话,为什么没能解决,而是靠“耍泼维权”,这个真的不好说,我们不能妄加评论。

    04

    消费者买到几元几十元或者上百元的假货,选择自认倒霉,遇到几百几千几万几十万的不合格产品靠文明方式又不能实现,靠“耍泼维权”和媒体炒作很快得到解决,作为社会中人你真的希望这样吗?

    耍泼真的需要勇气。

    我想,绝大部门人不希望这样,用奔驰维权女士的话讲:“谁愿意做这么不要脸的事……”别说受过高等教育的知识分子,就是我们普通人你能在广庭大众之下“耍泼”,真的需要下很大的决心和勇气,特别是女孩子,更是经过深思熟虑才做出“丢份”的无奈之举吧?

    有新闻这样评论:“社会就像一座桥,法律就是桥的桅杆,消费者就是在桥上行走的人,我们都希望桅杆坚不可摧,来保障我们每个老实人的安全,并让老实人利益不再受到侵犯。”

    反观种种失信乱想,我们的商家丢掉的是什么?——良心!

    无论是商家还是个人,良心的丢失,让我们迷失了方向!

    一个商家如果只注重利益,而丧失了应有的良知,它不会走太远。

    我们还记得各地的“信誉楼”吗?当时听朋友说,在信誉楼买东西,只要你没有把商品弄坏,无条件退货,正是有了这样的信誉,才赢得了大众的口碑,信誉楼这么多年好信誉才广为流传。

    商家千方百计维护消费者利益,设身处地的为消费者着想,时间久了,消费者心里自然而然有本帐,而那些拿消费者当“傻子”的商家其实自己才是“傻子”!

    有句俗语说得好:“吃一堑长一智。”消费者上当只有一次,上当后,消费者再不会买你的东西,不讲诚信泯灭良心的商家,生意能做得好吗?特别是在市场竞争如此激烈的今天,靠“坑蒙拐骗”的伎俩,路能走的远吗?!

    假如“良心发现”,世间万物皆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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