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着写第一本小说。
我的笔名方豌,就是这部小说的主人公名字。
因为喜欢,所以就不改了。
方豌大步流星地走进办公室,斗志昂扬。
她喜欢将自己兴奋、乐观的一面示人。
办公室里,林语早就来了。方豌响亮地打招呼:“早!”
新的一天就在这一屋子的阳光里开始。
林语走过来问“方经理,我今天需要做什么?”
林语进公司还没2个月,做事勤勤恳恳,虽谈不上聪明,但却比现如今一般手高眼低的应届生踏实肯干。
也许是穷人家的孩子总懂事些,普通的家境让林语很珍惜这份工作。
方豌略微皱了下眉,拿起纸笔,在纸上写下:12345,“这是近期的工作。”方豌抬起头说,“你来公司也有近2个月了,公司大体的运作和你的岗位职责也应该有了简单的了解,你写份这2个月的阶段实习心得,周三前给我吧!”
林语做事是不错,但似乎不太会想,所以引导她,让她去思考,去安排自己的工作,相信可以使她较快地成长。
豌捧着暖水杯,走到阳光下。
窗台上的绿植刚浇过水,叶片上的水珠在阳光的折射下闪闪发亮,剔透地仿佛童话世界。
不禁走神想起自己刚出校门那会儿,凭着一股闯劲,新人的眼力劲儿特别强,哪里需要她,她就去哪。
不管是谁交代的工作,不管什么时间,她都愿意去做,觉得自己仿佛是个干透的海绵,到处想汲取知识,什么活都愿意去干,心态好得不得了,感觉做什么都能学到东西。
悟性很好的她,主管稍一指点就明白了,交待下来的活干的又漂亮又满意,常常都能让人觉得出乎意料,惹得公司上下都喜欢。
当然那时她是这么天真地认为的。
那时与她相恋2年的钟亮,刚刚分手。
虽然谁也没有说分手,但是不在一个城市工作,工作后的他们联系越来越少,哭哭闹闹吵吵架,很多事不在一个频率上,慢慢地,她也就这样了。
知道两个人不再可能,再多的不甘心他也回不来。
工作的新鲜和渐渐积累的成就感,让她忘却了感情的孤单。
他们还是偶尔会联系,就像这样一个冬日里,阳光隔着玻璃慷慨地照进来,记得他当时说,
“就喜欢你的阳光,你的特别,让我好温暖”而如今,冷暖自知……
“咚咚”响起敲门声,方豌猛地回过神来,王总站在门口,问:“上周要你们准备的方案怎么样了?”
“草案已经出来了,我整理下马上拿过来给您过目。”
走廊上,迎面碰到了程一然,他投来关切的目光。她躲避,假装看不懂。
擦肩时,他停下,低声问:“吃过早餐了吗?”
“嗯。”她轻轻地从喉咙里发出,停顿,又继续往前走。
程一然望着她的背影,轻轻叹了口气,问自己,“我真喜欢上她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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