黛玉婚姻悲剧之被冤枉的贾母

作者: 红阁楼的梦 | 来源:发表于2017-01-22 10:07 被阅读1203次
    黛玉婚姻悲剧之被冤枉的贾母

    林黛玉之死,历来为人所争议。据高鹗所续通行本,王熙凤巧施“掉包计”,与贾母、王夫人一道将二玉拆散。贾母亦成了封建旧家长的代表,饱受世人诟病。然而这是严重扭曲曹雪芹原意的。本文旨在从贾母对二玉相恋的态度,对黛玉、薛宝钗态度三个方面,打破贾母弃黛择钗的传统说法。

    (一)贾母对“二玉”恋的态度。

    贾母对待宝玉,黛玉的婚配,前八十回并无明说。但这恰恰是贾母处于封建权力塔尖处事的慎重与谋略。结合曹雪芹“草蛇灰线,绵延千里”的写作手法,我们仍可以从情节中推测出其立场态度。

    (1)贾母对二玉是宠爱至极,异于他人的。

    二十九回《享福人福深还祷福痴情女情重愈斟情》中,宝玉因张道士提亲生了气,与此同时林黛玉回家中了暑。这之后书中写道:“因此二事,贾母便执意不去了。”一个封建大家长因小儿女之事便放弃了封建家族中重要的仪式,也足以可见二玉在贾母心中的特殊地位。

    (2)贾母对二玉的相恋是清楚且默许的。

    二十九回末,因二玉吵架,贾母在劝说无效时,急得抱怨道:“我这老冤家是那世里的孽障,偏生遇见了这么两个不省事的小冤家,没有一天不叫我操心。真是俗语说的,‘不是冤家不聚头。’几时我闭了这眼,断了这口气,凭着这两个冤家闹上天去,我眼不见心不烦,也就罢了。偏又不咽这口气。”自己抱怨着也哭了。

    这是贾母因二玉之事第一次流泪和真情流露,二玉时刻牵动着贾母的心。若像有些评论家所说贾母只是把二玉当作两个经常惹事的小孩,那贾母诚然不会因小孩子间拌嘴吵架之事而到急哭的地步。同时贾母那句“不是冤家不聚头”也是颇有意味的,“冤家”在古代有指夫妻的意思,是贾母对二玉关系之定位。脂砚斋对此语道:“二玉心事此回大书,是难了割,却用太君一言以定,是道悉通部书之大指。”贾母对二玉之间互相爱慕却又有时因外界风声而猜忌吵闹是理解亦是担忧的,她是希望自己有生之年将二玉的大事处理好,否则她亦是死不瞑目。

    (二)贾母对林黛玉的态度

    (1)贾母对黛玉:血浓于水,怜爱关心。

    黛玉是贾母女儿贾敏之独女,贾母的亲外孙女。黛玉母亲去世后被接到贾母这里。林黛玉初见贾母时,贾母说道:“我这些儿女中,所疼着独有你母,今日一旦先舍我而去,连面也不能一见。今见了你,我怎不伤心!”黛玉身上流着贾敏的血,亦是贾母死去女儿的安慰和寄托,贾母对黛玉有祖孙的亲情,又有将无法给予的母爱嫁接到黛玉身上。因而贾母对黛玉的爱是是远超出对旁人的。

    贾敏在贾府里的养尊处优曾借王夫人之口说出,嫁与林如海更是一门好亲事。对于其遗孤,贾母又怎会怠慢?

    二十二回贾母看戏时深爱那作小旦与作小丑的,因命人带进来,细看时亦发可怜见。这一看来,贾母富有同情心,怜爱唱戏的小孩儿。紧接着凤姐笑道:“这个孩子扮上活像一个人,你们再看不出来。”史湘云心直口快说出来:“倒像林妹妹的模样”。贾母对小官的怜爱亦是源自她像黛玉的爱屋及乌。表面写贾母对小官的怜爱,实则写对黛玉的怜爱。

    怡红院丫鬟佳蕙为黛玉送茶叶,撞见贾母派人给黛玉送钱来。黛玉随手就抓了一大串给佳蕙,一可见黛玉的大方,二可见黛玉的经济条件是十分优渥的。黛玉作为小姐,每月是有分例的。除此之外,贾母还给予其经济补贴。高鹗续书中写黛玉没钱,派丫鬟请求能不能预支月例是十分无稽荒谬的。

    三十二回借袭人之口:“饶这么着,老太太还怕他劳碌呢... ...旧年好一年的工夫,做了个香袋儿;今年半年,还没见拿针线呢。”旧式贵族的小姐们是要做针线的,比如薛宝钗常做到夜里三更,史湘云更是忙碌不堪。较之她们,黛玉显然轻快太多。这是贾母赋予她的“特权”,也体现了贾母对其的呵护至极,唯恐其累着。

    黛玉在贾府的生活是十分轻松优渥的,经济上的宽裕富足,同时不必劳于女工。她每天做的便是读书、作诗... ...这样的生活是贾母给其提供和支撑的。王熙凤过生日凑份子钱,贾母除了自己出一份外,便是为宝玉黛玉出。她是黛玉的经济支撑和生活保障。

    五十四回放鞭炮,林黛玉禀气虚弱,不禁响炮之声,贾母便搂他在怀里。天然浓厚的亲情将二人紧密地连在一起。

    七十五回,贾母分配的菜饱含了她对孙辈们的关爱,“半碗红稻米粥送给凤哥儿吃去,这一碗笋和这一盘风腌果子狸给颦儿宝玉两个吃去,那一碗肉给兰小子吃去。”这几个人是贾母所牵挂的。黛玉饮食清淡,贾母分其鸡髓笋亦考虑其口味体质。

    (2)贾母对黛玉:欣赏喜爱。黛玉是贾母的影子。

    首先黛玉的外貌不必多说。凤姐在第三回黛玉初进荣国府时曾提到:“况且这通身的气派,竟不像老祖宗的外孙女儿,竟是个嫡亲的孙女。”凤姐这话固是吹捧讨好贾母的,一则说明了黛玉之美,二又暗含了黛玉与贾母的相像。

    其次,黛玉满腹才华且懂得生活。她是富有诗意和情趣的:“把屋子收拾了,撂下一扇纱屉,看那大燕子回来,把帘子放下来,拿狮子倚住,烧了香就把炉罩上。”

    贾母在第四十回带刘姥姥参观大观园时,对软烟罗的描述,对于黛玉等人房间的布置,亦体现出其不俗的精神追求,这是祖孙两人所共有的。贾母在面对刘姥姥称赞是哪位哥儿的书房时,说道:“这是我外孙女儿的房间。”言语中那份得意与自豪跃然纸上。而对于薛宝钗的房间,贾母显然不满:“我们这老婆子,越发该住马圈去了。”这是贾母说出来的很重的话。贾母带刘姥姥来参观,宝钗的房间也代表着贾家的脸面,而其却是雪洞一般,“来一个亲戚,看着不像。”

    (3)借他人之言,侧面阐释贾母对宝黛婚配问题的态度与支持。

    凤姐与平儿在计算几个未出阁姑娘婚嫁开支时,说:“宝玉,林姑娘两个,一个娶,一个嫁,自不必费官里的钱,老太太自有梯己拿出来。”作为荣国府当家人,熙凤对贾母的心思是揣摩最清的,此处关乎钱的预算,她敢如此大胆地说,可见她对老太太的主意是十拿九稳的。“梯己”在古代指私房钱,贾母拿私房钱出来,亦说明她对二玉的婚姻的经济支持,亦承接二十九回贾母对张道士为宝玉提亲时所说:“便是那家子穷,不过给他几两银子罢了。”

    六十六回,贾琏的小厮儿兴儿向尤二姐、尤三姐演说荣国府,提到宝玉的婚姻时说道:“将来准是林姑娘定了的。因林姑娘多病,二则都还小呢,故尚未及此。再过两三年,老太太便一开言,那是再无不准的了。”此处安排由贾琏的小厮来说这些话亦是有道理的,生活在贾琏、凤姐那个院子里,对整个荣国府的情况亦是在耳熏目染下了如指掌。荣国府的小厮仆人说错了话是要挨打的,这个小厮不仅敢说,而且说的很确定“再无不准的了!”可见贾母对二玉婚配的立场态度。

    (三)贾母对薛宝钗的态度

    受高鹗叙书影响,较之林黛玉,贾母似乎更喜欢薛宝钗。

    首先,贾母喜欢女孩儿。第二回“冷子兴演说荣国府”,借冷子兴之口:“四小姐乃宁府珍爷之胞妹,名唤惜春。因史老夫人极爱孙女,都跟在祖母这边一处读书。”贾母喜欢女孩,像是祖姑侄女儿史湘云,薛宝钗表妹薛宝琴等贾母都给予了一定的喜爱,甚至是生活在自己身边的丫鬟鸳鸯之类,贾母亦是疼爱。所以宝钗得到贾母的喜爱很正常。

    其次,宝钗很会做人,亦守规矩,有一定的好人缘。

    贾母喜欢宝钗,像喜欢其他女孩一样。但由此说贾母喜欢宝钗胜于黛玉是经不起推敲的。甚至贾母对宝钗的喜爱,远不及对宝钗堂妹宝琴的喜爱。五十三回,荣国府元宵开夜宴,贾母“将自己这一席设于榻旁,命宝琴、湘云、黛玉、宝玉四人坐着。每一馔一果,先捧与贾母看了。”显然这四个人是最受贾母宠爱的,宝钗则被安插在西边一路,与李纨、李琦、迎春、探、惜等姊妹一起。

    贾母出钱来为宝钗庆生,即第二十二回《听曲文宝玉悟禅机》,常被视为贾母更喜爱宝钗的证据,似乎前八十回里并无正面描写黛玉过生日。

    但这恰恰是客套,一则“正值他才过的第一个生辰”,即宝钗来贾府过的第一个生日。况且古代女子十五岁被看作成年,理应正式庆祝。此处与前文宝钗第一次出场时的13岁有矛盾。笔者认为本回说宝钗过15岁生日,15岁指虚岁,亦或指全书第一次正式提到宝钗生日。

    二则,下文“就在贾母上房排了几席家宴酒席,并无一个外客,只有薛姨妈、史湘云、宝钗是客,余者皆是自己人。”这里明确把宝钗点明为客,却不提黛玉为客。

    按理说来,黛玉亦是客,却被贾母统归为自己人,足以见贾母对黛钗的亲疏关系。此处宴钗,仅尽主人对宾客之谊。脂砚斋亦批道:“最奇者乃贾母溺爱之人,也不闻为作生辰,却云特意与宝钗,实非人想得着之文也。此书通部皆用此法,瞒过多少见者,余故云不写而写是也。”

    贾母对在打平安醮一回对宝玉婚事有过明确表态。“和尚说了,这孩子命里不该早娶的。”这句话显然是有针对性的。制造“和尚说了,你这个戴金的偏找个戴玉的配”的舆论的恰恰是薛姨妈,连薛蟠一向糊涂的人都清楚。贾母显然是指向薛家母女的,你们不是有个和尚主张“金玉良缘”吗?我这里也有个和尚说这孩子不该早娶。

    此时的薛宝钗距离二十二回十五岁生日已过几个月。女子十五岁在古代已是成年,该讨论谈婚论嫁了。贾母偏偏说宝玉不宜早娶显然针对薛宝钗,此时宝玉13、14岁,黛玉12、13岁都还小。再等上几年对于宝玉黛玉显然没有影响,而薛宝钗却算得“大龄女”了。这算的上贾母对于薛家母女的一次委婉的警告与拒绝。

    贾母还直接对张道师说:“遇见合适的,来告诉我。”一句“来告诉我”明确了贾母对于宝玉婚姻的决定权。

    五十四回贾母驳斥古代小说中的才子佳人。之前有人认为贾母说的是黛玉,这是极不妥的。

    看贾母原话:“再者,既说是世宦书香大家小姐都知礼读书,连夫人都知书识礼,便是告老还家,自然这样大家人口不少,奶母丫鬟伏侍小姐的人也不少,怎么这些书上,凡有这样的事,就只小姐和紧跟的一个丫鬟?...”“连夫人都知书识礼”,夫人自然指的是小姐的母亲,黛玉的母亲早已去世,况且贾敏是贾母自己的女儿。《西厢记》里崔莺莺父亲去世,只有母亲,这与薛家母女情况十分相像。“凡有这样的事,就只小姐和紧跟的一个丫鬟?”黛玉的丫鬟紫鹃是贾母亲自调派过去的,此外黛玉还有雪雁和春纤,倒是宝钗随身只跟有一个丫鬟莺儿。据上述分析,如果贾母非要映射身边的人,那自然也是宝钗。

    况且贾母说:“拿我们这中等人家说起,也没有这样的事。”黛玉二十二回明确被贾母算作自己家里人,“我们家里没有这样的事”也是说明黛玉没有这样的事。

    如果说二十九回是一个委婉的警告,五十四回的贾母已是十分明确了。

    贾母和王夫人婆媳历来是“微笑战斗”,况且两人的眼光及各个方面有着巨大差异。贾母喜欢的是晴雯这样美丽伶俐的女孩子,王夫人喜欢的则是“锯了嘴的葫芦”一样的袭人。赶走晴雯已经是王夫人向贾母的一次示威和挑战。

    很难理解高鹗笔下贾母主动出卖自己外孙女,去帮助敌方阵营娶一个和自己毫无血缘、不被自己喜欢的孙媳妇。

    宝玉与宝钗的结合应是贾母去世之后,失去靠山的黛玉亦如紫鹃所说那样:“没了老太太,只能任人去欺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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