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上午8:57,初中一男学生从宿舍楼二楼走廊西边的窗户跳下去,扭了脚脖子。此事上了本地头条,被称为“跳楼”。
调查监控后发现,这个学生8:13先从二楼北边宿舍出来,到南面宿舍逗留了一会儿,可能是寻找出去的方法,然后又回到北面宿舍。
8:57的时候,从宿舍出来,打开二楼西侧楼道窗户,扒窗台上去,翻过身,两腿先倒着出去,双手拉住窗框,待身子悬空后,松手落地。
这个情况,凸显了学校管理的大量漏洞。
如果宿管在锁楼道门前清净宿舍;
如果早自习值班老师及时清点学生人数;
如果值班校长问问老师学生晨读情况;
如果早餐时值班教师查一下学生就餐人数;
如果上午预备后班主任及时了解学生到校人数;
如果第一节上课老师在小预备后能点名。
这些如果只要能做到其一,跳楼的结果就不会发生。
因此,宿管有责任,值班老师有责任,值班校长有责任,上午第一节任课老师和班主任都有责任。
是啊,学校有责任,可一个初二的学生,不按时起床,经常这样那样问题不断,自己和家长就没有责任?
反正是事出在学校,学校就要赔钱,否则媒体就深入报道。这次先给你点颜色,看你会不会办事。
对于一些家长来说,学校就是“唐僧肉”,不吃白不吃,吃了也白吃。好不容易有了个借口,怎能错过?
最后学校出了一笔远超出治疗费的钱,然后才是“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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