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文元
No.51/第六章/4-2-3
第六章 中俄蒙举行恰克图会议,签订《中俄蒙协约》;外蒙古依约取消“独立”,改称“自治”
第四节 中俄蒙恰克图会议过程
(二)谈判第二阶段:中俄蒙转入对三方协约条文进行谈判。中方争得对蒙若干名分,外蒙被迫承认中国宗主权,取消国号、帝号及年号
(接上篇)
11月20日,第十五次会议。因希贝子初次到会,一切事务尚未接洽,另一位蒙方专使土谢图亲王察克都尔札布又因病不能莅会,故本次会议未作讨论而散。
当日,中国专使陈箓往访俄专使密勒尔,磋商铁路、邮电问题。俄专使极力提议将上述事项划归外蒙内政范围,并称俄蒙已就铁路问题订立协约,无庸提议;电(报)线为外蒙产业,亦在讨论范围之外;至邮政问题,中国原设邮局可以不动,但应移归外蒙管辖,使用外蒙邮票。双方再三争执,毫无结果而散。
11月23日,第十六次会议,中俄议定第四条款。
中国专使提议讨论关于外蒙活佛哲部尊丹巴呼图克图的名号,以及外蒙公文使用民国年历并可兼用蒙古干支纪年这两个问题。蒙方代表则要求讨论外蒙古之自治权。俄国专使建议先议名号、年历问题,然后再由蒙方代表将有关外蒙古自治权的条文提交讨论。
蒙方代表请中俄专使查照《俄蒙协约》,其中对外蒙活佛的称谓使用的就是“额真汗”这一名号,并使用额真汗执政纪年,认为应以该协约作为前例,要求在三方协约中将“外蒙古”名称改为“蒙古”及“蒙古国”字样。
俄国专使当即驳复如下:(一)此次三方会议系根据《中俄声明文件》及另件,而不是根据《俄蒙协约》,而且《俄蒙协约》的要义已包括于《中俄声明文件》之内。(二)额真汗名号是“皇帝”之意,只能用于独立国家的元首,在中国宗主权下的外蒙古执政者,不能僭用此名号。(三)外蒙古代表当知俄国政府向来以“蒙古”二字作“外蒙古”解释,即指喀尔喀四盟及乌里雅苏台、科布多两处。(四)《俄蒙协约》内并无“蒙古国”字样,至于《俄蒙协约》蒙文文本中的“蒙古乌卢松额真汗”名号,俄文文本译作“蒙古人民之主”,且“蒙古人民”一语又是专指喀尔喀(即外蒙古)之人民。(注:蒙语“乌卢松”既有“国家”的意思,也有“人民”的意思;蒙语“额真汗”主要是“皇帝”的意思,但也有“主人”意思。在与中、蒙交涉过程中,俄方擅于玩弄文字游戏,在不同的场合,根据自己开展双面外交的需要,选择对自己有利的词语释义。)
俄国专使建议将名号及年历两问题并为一条,中国专使认可,于是三方协约第四条遂经中、俄两方专使同意,议定为:外蒙古博克多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汗名号受大中华民国大总统册封,外蒙公事文件上用民国年历兼用蒙古干支纪年。
蒙方代表要求俟下期会议讨论外蒙古自治权后,再决定是否承认此条。但蒙方保留意见的态度,并不妨碍三方协约第四条的通过。这是因为在恰克图会议上,俄方虽然号称居间调停,但却始终掌握制订三方协约条款的主动权。俄方往往拉一个,打一个,凡俄方根据自己的意愿,联手其中任何一方敲定的条款,第三方一般只有屈从。
在谈判第二阶段,从10月15日的第八次会议起,至11月23日的第十六次会议止,中俄蒙三方就协约条文反复辩论,各具理由,为期一月有余,共举行九次会议。其间中国首席专使毕桂芳数次欲与俄蒙决裂,以致毕专使最后对俄蒙两方直言:中国政府与外蒙断绝关系迄今将及四载,其原因就在于中央决不准行外蒙独立,以致引起冲突。此次会议是由于承蒙俄国居间调停才来此开议,若蒙方不先行取消独立,则其它方面无从讨论。否则,本专使数千里至此,难道是特来承认外蒙独立的吗?如果不接受中方所提开议条件,那么,与会专使就可各电本国政府,认为会议决裂,无讨论之余地。
幸好第一次世界大战于当年8月爆发,俄军在欧洲东线战场屡遭败绩,俄国方面也无暇顾及进一步扩大在远东的侵略扩张,只求维持住已经攫取的种种特权,故俄国政府极欲了结中俄蒙三方谈判。延至11月中旬,尽管蒙方坚决反对,俄方也时有偏袒蒙方的情形,但中方在争取外蒙名分方面,仍使蒙方就范,有所收获。在三方协约的第一至四款中,外蒙被迫承认中国宗主权,为中国领土之一部分,外蒙活佛的名号受大中华民国大总统册封,外蒙公文使用民国年历。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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