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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读「论语」2.8:深爱婉容事父母,父要子亡不可亡

善读「论语」2.8:深爱婉容事父母,父要子亡不可亡

作者: 善氏 | 来源:发表于2018-04-07 07:15 被阅读5次

    「为政篇第二」8 

    【原文】

    子夏问孝,子曰:“色难。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为孝乎?”

    【译文】

    子夏问什么是孝,孔子说:“(对父母始终保持和颜悦色的)态度不容易。老师有事,弟子代为效劳;有酒有食,奉请老师享用。如果就这样对待父母,能算是孝吗?”

    【注释】

    “色”意为脸色,这里引申为“(和颜悦色的)态度”。

    “难”即“难得”、“不容易”。

    “弟子”通常指年幼者或门人学生。因本章是用“事师”之道作对比来说明“事亲”之孝,所以“弟子”在此应指门人、学生。

    “服其劳”即服事效劳。

    “先生”通常用以尊称长者或老师,此处指老师,道理同上。

    “馔”音“撰”,意为饮食、吃喝。

    “曾”音“增”,作副词用,意为乃、竟。类似用法还有《列子·汤问》中的“曾不若孀妻弱子”以及《战国策·赵策》中的“曾不能疾走”等。

    【评析】

    本篇的第五、六、七、八章,都是孔子论孝,但针对的是不同的对象,是因人施教。

    孔子在本章中是以事亲与事师的区别来说明孝道。据《礼记·檀弓篇》记载,事亲与事师,皆须奉养与服勤,但丧礼有分别。师去世时,弟子心丧三年,不须穿丧服。平时事师虽然与事亲要同等地奉养服勤,但事师着重于尊敬,而事亲则须有亲情,有和颜悦色。所以只拿事师之道来事亲,是不足以为孝的。

    上一章是说孝不仅要能“养”,更要有“敬”。而本章则更进一步地说明,“孝”不仅要有发自于心的“敬”,更要有形之于外的“色”。也就是说,儿女要将内心对于父母的体贴、关爱、尊敬、感恩之亲情,通过言语和态度明确地表达出来,要让父母能真切地感受到。这对于父母将是极大的心理慰藉,也是极好的养父母之心的行为。

    《论语》“季氏篇”中亦有“色思温”一句,因此做儿女的要常想想自己对父母的态度是否温和。

    《礼记·祭义》云:“孝子之有深爱者,必有和气;有和气者,必有愉色;有愉色者,必有婉容”。

    因此善事父母不仅体现在对父母表面的照顾上,更体现在对父母发自内心的深爱之情和感恩之心上。唯有如此事父母,方能在心为敬,在貌为恭,在色为温;才能和颜悦色,才能深爱婉容。

    而由“孝”进一步推广至“仁”,就能心存善意,心怀感恩,以“亲亲之心”而“仁民爱物”。如此执政,方能真正地为政以德。

    这大概就是《论语》要在“为政篇”里大谈孝道的原因吧。

    儒家以孝成德,以德为政,以政为仁。这个逻辑递进关系是相当清晰的,其立意也是正大光明的。因此,任何对于孝道的恶意解读都是对于孝道的曲解。

    【慎思明辨】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

    在中国,“孝”字常跟“敬”和“顺”连用。善事父母曰“孝”,但“敬”和“顺”要做到什么程度呢?很多人可能不知道、也把握不好这个尺度。于是便有了一些针对“孝”的别有用心的解读,其中最著名的恐怕就是“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这句话了。这句话虽然出处不详,但影响极大极坏,是很多人批判儒家主张愚孝的重要论据之一。

    首先可以确定的是,这句话不是出自儒家经典。其次,这句话残暴不仁,根本不符合儒家所倡导的仁道精神。到目前为止,虽然我们只学习了《论语》的一小部分,但是对于孔子和儒家思想的大义应该已经很清楚了。而下面这则源自《孔子家语》的故事,则更加清晰明确地表达了孔子的态度。

    故事的主人公就是曾子。曾子名参,是孔子的学生。曾参从小便以孝而著称乡里。

    有一天,曾参与父亲一同在瓜地里锄草,曾参不小心锄断了瓜苗的根。古时农业技术不比现在,耕作相当不易,因此农民都很爱惜作物。或许是由于这个原因,其父大怒,举起手中的锄把就打在曾参后背上。这一下打得很重,曾参当时就被打倒在地,不省人事。

    过了好一会儿,曾参才苏醒过来。他欣然从地上爬起,走到父亲面前说:“刚才孩儿犯了错,让父亲用了很大的力气来教训我,没有气坏您吧?”

    其父一怒之下出手过重,也正暗自痛悔。今见曾参完好无损,也就稍稍安下心来。

    曾参回到自己房间后,就边弹边唱起来,借此向父亲示意自己身体已然无碍,以便让父亲彻底安心。

    孔子听说“曾参受杖”的事后非常生气,告诉弟子们说:“曾参要是来了,别让他进来”。

    曾参认为自己没有作错事,不明白老师为什么不理自己,便请人去问孔子。

    孔子说:“你难道没听过吗?从前瞽叟有一个儿子叫舜,每当瞽叟需要舜时,舜都能及时地在旁侍奉;而当瞽叟要杀他的时候,却总也不能得手。小小的惩罚可以承受,如果可能危及生命,那就要逃走。因此瞽叟才没能犯下为父不慈之罪,舜也极尽了自己孝子的本分。现在曾参事父,却用自己的生命去承受父亲的暴怒,宁死不避。不但自己身死,还陷父亲于不义,还有比这更不孝的吗?曾参不也是人吗?其父杀人难道不担罪吗?”

    曾参听了孔子的答复后恍然大悟,说:“我犯的错,真是太大了啊!”遂去拜见孔子并当面谢过。

    因此,所谓的孝顺、孝敬,孝的是父母的身心,敬顺的是父母的仁德。切不可因为敬顺而使父母的德行受损,那样才是真的不孝。

    所以父要子亡,子绝不能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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