斌是台湾人,做娱乐文化传媒产业的。他是台湾一家家族企业的执行董事。
多年前,他来大陆发展时,我在一家集团公司做总裁。因租赁经营场地的事情,他托我一个朋友带去我办公室找我。
那是我第一次接触台湾人:斯文的外表、彬彬有礼的举止、不大的声音和适中的语速,无不给我留下很有教养、修为的印象。
他们公司打算租赁我们集团旗下新建购物中心里面的一栋四层独立楼宇。该建筑每层约五千平米,带地下室,总计约二万八千多平米。公司对外招商租赁政策为:整栋出租每平米不低于85元,每月租金约240万元,年起点租金为2800万元;租期五年;年递增6%……
斌首先介绍自己是做啥的,为啥看上我们新建的购物中心,因何来找我。然后,提出几点要求:
一是要求每平米给予十五元的优惠(理由是希望地下室不算租金);
二是租赁期限,希望从五年延长至十二年(理由是整体投资超过6800万元,担心五年租期收不回投资);
三是给予半年的免租装修期(理由是装修期间没营业收入);
四是把四楼招商租赁公司的办公室全部租下来(理由是不仅便于统一管理,还可多增加一个辅助业种,使业态更复活齐全)。
我问他租下来具体做什么?他说做个休闲娱乐文化城:一楼拿1500平米做接待,另外3500平米做动漫体验;二楼做现代图书馆,将视听音乐、微型影院、咖啡和鲜花售卖一起放进去;三楼做影城;四楼连同屋顶平台做一间有品味、带阳光顶的特色茶楼。
他把每层的业态布局说完,还详细表述了每个业态的客群定位和消费单价,很有激情地描绘了一番未来的经营状况。
说实话,我从事商业地产开发和运营近二十年,他说的这些正是我们购物中心想要的。我不仅被他的情绪感染,更被他的精彩打动。
我把租赁公司的老总叫来问了一下,他说这几点要求都超出了他的权限:
一是租金问题:租金一平米少十五元,一个月就是四十二万多,一年就是五百来万。集团给他的权限是单户租金减免五十万以内;
二是租赁期限:他的权限最多八年;
三是装修免租期:他说这是台湾、香港的说法,我们是从交房给对方之日就算起租期,这也是公司一直以来的规矩,还没人破过;斌要求的半年装修期免租,意味着我们连地下要免掉他一千四百多万元的租金;就算不连地下室,也要免掉他八百四十万元的装修期租金。
他说:这些问题都不是他权力范围内能解决的!他本打算与斌再熬几天,如果斌熬不住,对公司当然更好;如果斌坚持,下周一他就会在集团总裁办公会上请示。
了解完事由后,我同意了斌地下室不算租金的要求;答应他租赁公司办公室可以搬,但装修损失要由他来承担;租期放宽至十年,但租金必须按行业最低水平每两年百分之五复式递增;装修期不收租金,但要将这一阶段的租金分摊到未来正式营业有收入后的另外114个月租期里。那么多月份摊下去,对他来说,每月压力不大;对公司而言,总收入没少……
斌很爽快,高兴地接受了。这是我与斌的第一次合作。从此,拉开了我们之间很多商务合作及个人情谊的人生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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