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极始知花更艳|薛宝钗的理学诗

作者: 心技一体 | 来源:发表于2017-08-19 21:05 被阅读661次

    说不尽的钗黛优劣,让《红楼梦》至今活跃于读者们的讨论中。这种矛盾设定虽然挺老套的,但是读者就喜欢这个。《红楼梦》中有多次描写结诗社咏诗的段落,钗黛诗才的较量就是这些段落的重要动机。基本上,每次结社夺魁的非钗即黛,除了史湘云,其他人的诗才显然稍逊一筹的。

    第三十七回《秋爽斋偶结海棠社》,是大观园姊妹结成“海棠诗社”后的首次吟咏,也拉开了钗黛争诗的序幕。这次诗成后,大家认为黛玉的最好,李纨却评宝钗为第一,探春表示赞同。宝玉自然为黛玉鸣不平,但李纨是社长,认为“宝钗这诗有身分”。

    薛宝钗这诗如下:

    珍重芳姿昼掩门,自携手瓮灌苔盆。

    胭脂洗出秋阶影,冰雪招来露砌魂。

    淡极始知花更艳,愁多焉得玉无痕。

    欲偿白帝凭清洁,不语婷婷日又昏。

    这首诗最点睛的一句是“淡极始知花更艳”,即表达其审美观,也是宝钗自身的写照。贾母去过宝钗的蘅芜苑,见屋里“雪洞一般,一色顽器全无”,认为“这样素净,也忌讳”,并且“很离了格儿”。然后吩咐丫鬟们往宝钗屋里摆石头盆景儿、架纱桌屏、墨烟冻石鼎,连帐子也换了。薛宝钗的审美,很不同于贾府这些女眷,有种超然物外的意思。

    1.主情与主理

    与“淡极始知花更艳”一句相对的,是“愁多焉得玉无痕”,庚辰本有脂批,认为这是:“看他讽刺林宝二人着手。”梁归智先生认为:

    针对此句有脂批“看他讽刺林宝二人”,其实是表达批书人自己的一种联想,并非小说中就写宝钗在诗中语含讥刺。当然这两句诗的象征了宝钗的理性和黛玉的感性,两种不同的人生态度自然构成对照。(梁归智:《红楼赏诗:〈石头记〉诗词韵语讲论》,山西人民出版社,2005年)

    李纨评黛玉的诗“风流别致”,宝钗的诗“含蓄浑厚”,两人的风格自然绝不相混。认为宝钗是讽刺宝、黛,是读者自然的联想与代入。从作者的角度讲,塑造这样截然对立的人生样态,是推进小说情节的基本设定。分析钗黛二人性格的不同,爱情走向的不同,已经有太多文字了。这里借钗黛诗风的不同,说说古代的说理诗。

    说理诗有两个重要的时期,即东晋清谈诗与两宋理学诗——都不太招人喜欢。读章太炎的国学讲义,中有一句:“东晋清谈过甚,他们的清谈诗,和宋时的理学诗一般可厌。”清谈诗和理学诗可说是中国诗歌史上的两大奇观,完全背离了现代人对诗歌应该形象化、抒情化的认识。

    宋人严羽在《沧浪诗话》中提出:“本朝人尚理,唐人尚兴”。而明人杨慎的《升庵诗话》中也说:“唐诗主情,去三百篇近;宋诗主理,去三百篇远。”尚理与尚兴,是作诗手法的区别。主理与主情,是诗人文学观的差别。

    但要说“主情,去三百篇近”,“主理,去三百篇远”,甚至得出“主情”的诗才是《诗经》的传统,诗歌的正宗,这是不能服人的。《大雅》中的几组诗,《文王之什》、《生民之什》等,总不能说是“主情”的吧?这样二分的认识,虽然有助于发现问题,但同时将问题简单化了,又遮蔽了我们的认识。

    2.寄兴写情

    其实按薛宝钗的自叙,她的主张是“寄兴写情”,自然是取法唐人标准。李纨命题之后,迎春提出疑问:“都还未赏,先倒做诗。”宝钗当即回答:“不过是白海棠,又何必定要见了才作。古人的诗赋,也不过都是寄兴写情耳。要都等见了作,如今也没有这些诗了。”宝钗“寄兴写情”四字,其实很得诗歌根本的。

    以“主情”与“主理”来区分钗黛诗风,本意无非是说黛玉作诗有很强烈的代入感,而宝钗的诗有客观的观察和思考在其中,这其实与“主情”、“主理”这组概念本身的意思有出入。宝钗的诗也是“主情”,不过是无我之情,有“诗言志”的自觉。“寄兴写情”则说明宝钗在言志之外尚注重对形象的塑造,与完全将诗变成议论文是本质不同的。

    最早以理学诗称名的是邵雍,所以《沧浪诗话》中将这一类诗的体称作“邵康节体”。邵雍的诗歌存于《伊川击壤集》,大体以说理为主。比如:“人情大率喜为官,达士何尝有所牵。”“堪笑又堪嗟,人生果若何?宜将万端事,都入一声歌。”这样写诗,几乎没有形象可言,基本上是以文入诗、以议论入诗。

    而宝钗的《咏白海棠》,还是言之有物,借白海棠的形象入题,层层展开。“淡极始知花更艳”一句虽然直白,但并未离开诗境。庚辰本在诗首联下有一段脂批:

    宝钗诗全是自写身份,讽刺时事,只以品行为先,才技为末,纤巧流荡之词,绮靡稼艳之语,一洗皆尽,非不能也,屑而不为也。最恨近日小说中一百美人诗词语气只得一个艳字。

    可见这不全是“主情”与“主理”的差别,这里又提出“品行为先,才技为末”的一对矛盾来。只不过“品行”、“才技”两个词,古人和今人的理解,都有点微妙差别。古人说诗歌的“品行”时以包含有作诗的技巧在其中,而“佳人才子等书”的“千部共出一套”,固然是无“品行”其实也无“才技”。

    3.一时之论

    诗歌有自己的规律,无情则生厌,无理则庸俗。“主情”与“主理”本来是诗歌中的两大传统,但是其意味往往超越了诗歌本身,代表着不同的文化类型。明朝人虽然尊理学,但大多不守礼法,晚明更以狂禅乱道,有李贽这样的异端出现。做文学的人,认为这是“主情”一派向“主理”的挑战,并且与主张“赤子”、“性灵”的文学观比附起来,言之凿凿地认为这就是《红楼梦》反传统的文化根源——这种理论盛行了也有五六十年。

    诗体之争,上升为文化之争,最终定性为阶级之争。于是有这样的观点:

    宝钗是封建阶级典型的大家闺秀,几乎到了“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的地步。虽然小时也偷读过《西厢记》,一类的书,但在人前绝不流露;听到黛玉行酒令时说出《西厢记》中的词语,立即在背后提出善意的告诫;……“淡极始知花更艳”,表明她对自己内在和外在的美都充满了矜持和自信,……宝钗既受了封建礼教深深的毒害,又用这种礼教去约束别人,并且自以为是在帮助人。她的悲剧就在于害己害人都不自觉。(刘耕路:《红楼梦诗词解析》,吉林文史出版社,1986年)

    这样作读者,固然是一时之论,有不得已的地方。但如此宏大空洞的论述,并不能说明任何问题。文学作品中接近的形态能否称作一学派,这样的学派能否肩负思想革命的重任,其作者本身是否有这样的动机,都是很难说清楚的。一时之论大多是一时之快,理论上根本不值一提,但宏大而独断的论述对社会话语的塑造却是深刻而久远的。

    “梅雪争春未肯降,骚人搁笔费评章。”钗黛本无所争,根本上是读者的鉴赏能力、发论立场之争。今日于钗黛优劣犹置辩不已,不遗余力地代入小说中人物的爱恨纠纷,这是今人“佳人才子等书”所培养的鉴赏能力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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